四更天的时候,李纲也起来了,其实他根本就兴奋的一夜没睡。
明日就是自己抱得美人归的日子,一想到以后就要和苏荷整日在一起,还要睡到一张床上,他兴奋的总想去院子里跑一圈,或者舞场剑。
不过碍于刘贤妃宫里的几个丫鬟婆子也在自己家这院子里。
若是自己大半夜跑出去,怕被她们当成神经病。
李纲翻来覆去,煎了大半宿的鱼,想着明日要有个好气色示人,勉强把贼亮的眼睛闭上,脑子里却异常清明。
从皇宫里往出接人,那场面不知得有多震撼,大街上看热闹的人,恐怕得人山人海。
李纲嘴角上翘,忍住不让自己笑出声。
又想着自己特地买的那匹上好的白马,不知道下人有没有喂饱草料,刷洗净皮毛,那可是要驮着自己去接亲的,一定得收拾干净了。
胡思乱想到四更天,李纲实在躺不住了。
早早起来洗漱,听见动静的下人就把新郎服拿了过来。
绯红的新郎服穿在身上,李纲心里美极了,好不容易等到天亮了,李纲先去家里的祠堂祭拜了祖宗。
然后就骑上白马,带着一对接亲的队伍出发了。
迎亲队伍吹吹打打,一路燃放着鞭炮走向皇城。
路边早就等着看热闹的百姓,见接亲队伍过来了,兴高采烈的指指点点“看见没?那个骑着白马的就是李待制家的郎君,这相貌,这人才,在咱大宋朝也是数一数二的。”
“那还用说?他父亲一辈子也不过是个待制之职,他这年纪轻轻都坐到了太长寺少卿的位置,可不是前途无量吗?”
“听说皇上非常器重他,他还会写一种瘦金体,皇上也是非常喜欢呢!”
“什么太常寺少卿?那不过是皇上想要提拔他,又怕提拔的太快,先给他个上升的平台,这位郎君前途不可限量啊!”
“你们听说没?他今日要娶的夫人,就是被皇上封为万家生佛的苏御医。
听说她在清风镇治理时疫立了大功,若不是她治理及时,那时疫早就传到咱京城来了。”
“对,这苏御医还救过当今皇后,护过刘贤妃的胎,就是当今的四皇子!
那刘贤妃还把苏御医认做义妹,要不这苏御医能在宫里出嫁吗?”
“那苏御医的嫁妆,可是皇上亲自吩咐,按照郡主的制式给准备的,你们看着吧,肯定少不了!”
“你们知道的倒是挺多的,只是不知道那苏御医长的什么样子?wWW.ΧìǔΜЬ.CǒΜ
都说这女子越丑越有才,那苏御医该不是丑八怪吧?
那可有些可惜了李少卿这一表人才!”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摇了头“这可就不知道了,我们又没见过苏御医。”
“没见过怕啥?待会儿李少卿不是还得原路返回吗?咱们就等着瞧瞧,看皇上御赐的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路边的人挤挤擦擦,李纲根本顾不上听,他嫌身下的马脚程太慢了,现在他都恨不得飞进皇宫里,看看自己的新娘子今日有多漂亮。
他已经不止一次在脑子里想像苏荷穿上凤冠霞帔的样子,现在就想亲眼看看,和自己想的一不一样?
接亲队伍浩浩荡荡进了皇城,早有等待的太监过来引路。
昨日刘贤妃已经跟皇上说了,问他下朝之后如果赶上李少卿来接苏御医,他是否可以过来观礼。
自己御赐的婚姻,当然是最好的,皇上也想凑个热闹,所以这日早朝退的就早了些。
这边刚刚退朝,鞭炮声就响了起来,皇上赶紧去侧殿换衣服,可是鞭炮声听着也没到刘贤妃那边,不知怎么就停了下来。
连迎亲的鼓乐也没了声息。
皇上还以为是李纲不让他们出声,怕惊了宫里的妃嫔和年纪小的皇子们。
实际上李纲这边是出了问题。
迎亲队伍进宫没多久,甚至那队伍的尾巴,还在宫门口处,为首的新郎官就停下了。
停下的原因,是队伍的前边拦住了一个人。
是个女人,新娘打扮,也是凤冠霞帔,她张开两只胳膊,站在路上,挡住了前行的队伍。
拦路的人正是柔福公主,她收拾打扮了一夜,就等着接亲的李少卿上门。
远远的听到鞭炮声,她就带着冬梅和荷香从自己宫里跑了出来。
待李少卿一露面,她便拦在路上。
现在她看着一身新郎服打扮的李纲,眼里冒着一连串的星星。
她见过宫里长得不错的太监,可是除了那些太监,她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帅气的男人。
不错,是真正的男人!
面前的李纲,面如冠玉,温文尔雅,俊美绝伦。
光洁白皙的脸旁,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多情的桃花眼,透着勾人魂魄的奇异光泽;高挺的鼻梁,透着丝丝倔强,绯色的薄唇挂着一抹放荡不拘的坏笑。
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身穿一袭苏绣红色锦袍,腰系五彩蚕丝白玉带,足蹬青缎白底小朝靴,说不出的风流潇洒!
这样的人,就是给他做妾柔福也愿意,只要每天能看见他,这心里也是开心的。
柔福只看李纲一眼,那眼神就挪不开了,三年前自己只知道他文采超然,深得父亲器重。
又听荷香和冬梅说,他长相俊逸,自己就动了心。
今日一见才知道,这人的长相,神采,哪里是能用话语描述出来的。
两个蠢丫头的话,连李纲本人十分之一都没描绘出来。
柔福心里这个后悔啊,后悔自己白过了这三年!
若是自己坚持不懈的求父皇,或者跑出宫去找李纲,怕是自己早就嫁入了李府,哪还能等到今日让他去娶别人。
柔福看李纲看得呆了,心里暗暗发誓,这人我志在必得!
李纲的光彩也闪了荷香的眼,一想到公主说的,若是今日事成,让她做通房丫头。
她的心“咕咚咕咚”跳的厉害,红了脸低下了头。
李纲在迎亲队伍一进皇城就没骑在马上,此刻他跟在头戴红花的白马旁边,也疑惑的打量着柔福公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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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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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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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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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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