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阿虎也不知自己是怎么捅了马蜂窝,原本一个又傻又呆的人突然变成了恶魔。好在曹阿虎身经百战,反应敏捷,他躲过那人的几次攻击之后,一矮身,那人扑了个空。曹阿虎趁他踉踉跄跄站不稳时,闪身到他的背后,一掌劈向他的后劲。
那人并没有像曹阿虎预料的那样昏倒,他的身形短暂地停滞一下后,转身,面目狰狞地举起杀鱼刀,对准曹阿虎的胸口刺去。
曹阿虎刚想抬起准备将他踢下船,忽然想起,此人似乎就在渔船上生活,应是熟识水性之人,若踢他下水自己反而没有胜算。
就在千钧一发时,曹阿虎硬生生地缩回抬到一半的腿,借势改成扫堂腿,将那人绊倒。
那人虽有蛮力,但到底是个傻子,脑子转不过来。倒地后,他枉然地大吼几声,却不知该如何爬起来继续
曹阿虎以为自己大获全胜,得意洋洋地上前想将那人擒住。哪知那人突然抱住他的小腿不放,口中发出呵呵的古怪声响,稍一用力,就将曹阿虎弄倒,然后抱着他在船板上打滚。
宋吏带着人来帮曹阿虎,刚来到船上,那人抱着曹阿虎一起跌进了水里。
曹阿虎呛了两口水,拼命地往上扑腾,想喘口气。那人却如秤砣一般,死死抱住他的脚踝直往水里沉。
曹阿虎不管怎么挣扎努力,都挣不脱,那人犹如勾魂水草缠着他,要与他同归于尽。
宋吏一看大事不妙,招呼所有人下水救曹阿虎。可那人的手仿佛就长在曹阿虎的脚踝上,无论他们怎么用力,都掰不开。他们用刀割那人的手腕,血将眼前的水都染红了,他也不肯放手。
眼看曹阿虎就要被他带入水下,活活淹死,终于有人想出办法,在水中击打他们的肩膀,使两只胳膊脱臼,那人手上无法使力,这才松了手放开曹阿虎。
曹阿虎被救上岸时,脸色苍白,直到秦卓和陆柒赶来,他也没回过神。
那人也一同被救了上来,他耷拉着双肩,目光涣散,行动迟缓,从曹阿虎身边路过时,还智障地冲着他笑了一下,根本看不出他是方才要人性命的恶魔。
“大哥,二哥,你们确信这傻子是凶手?”曹阿虎差点被一个傻子弄死,他觉得很没面子,害怕他们会问起,赶紧第一时间先岔开话题。
陆柒检查了一下曹阿虎,见无大碍,才说:“正是因为是傻子,才有可能是凶手。”
“这话从何说起?”
“郡守府查了半个月,能查探的消息都已经查得清清楚楚,都查不到人也查不出这缘由。全村六十二口人被杀,是什么深仇大恨才会令他们在一夜之间丧命,阿虎你想过吗?”
曹阿虎细细想想,摇了摇头。
若是情杀,不可能杀全村的人。若是仇杀,全村人都结怨的仇恨郡守府肯定能查到。全村人都死了,不丢财不失身,这杀人动机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可如果凶手是个傻子,是个力大无穷发起疯来谁都控制不住的傻子,就不需要什么明确的杀人动机了。
“我查看文书里,看到郡守府的调查报告里提到过,半个月前,村里有人买鱼时,曾经嘲笑过一个傻子。那傻子当场发疯,差点打人,幸好被人拉开,才没有出事。除了这次冲突之外,半个月前村里人并未与他人有过矛盾,所以我怀疑是这个傻子犯案。”
曹阿虎仍是不信,“可是只是一个傻子……他怎么杀得了全村的人?”
“阿虎,你自问你的武功如何?”秦卓问他。wWW.ΧìǔΜЬ.CǒΜ
“我在战场上,说以一当百有点吹牛,但以一当十是没问题的。”
“那你方才可有占到半点便宜?”
曹阿虎想了想,诚实地摇头说没有。但很快,他又提出另一个疑问:“刚才那傻子突然发疯才变得如此可怕,他又是如何半夜发疯去杀人的?”
“阿虎,你刚才可是说了什么他才发疯的?”陆柒引导他。
“我似乎……就是说了句他是傻子……”
“对的,我已问过宋吏,他们也曾经调查过这个傻子,说是只有有人说他是傻子他便会发疯。那日白天,村里就有人刺激了他,尽管被人拉开没有酿成大祸,可说不准到了半夜那傻子突然跑到村子里去骚扰了谁,被骂傻子再杀人呢。”
曹阿虎想想陆柒分析得有些道理,摇头叹道:“依着那傻子的蛮力,撞开一两家人的门进去杀人也是可以的。也许他杀人时惊动了其他邻居,他们纷纷开门来看个究竟,又都仗着人多势众没把他当回事,便都不曾逃跑,结果,全都被他杀了。”
曹阿虎一想到傻子手上明晃晃的杀鱼刀,和他宁愿一起死也不放手的倔劲,不寒而栗。
“可是,二哥,我还有点想不明白。”曹阿虎说:“如果仅仅是凭着这点证据就判断他是凶手,未免还是草率了些。毕竟,没有其它的实质证据来证明啊!”
“怎么没有,他的杀鱼刀就是凶器。”
“这种杀鱼刀,整个大湖上的人都用的一样的啊。”
“是的,整个大湖的居民用的杀鱼刀都是大同小异,造成的伤口也不会有太大区别,所以仅凭一把杀鱼刀是不可能证明傻子是凶手。但是,那件血衣可以!”
陆柒回身指了指湖上的船只,挂在船头的那件衣裳已被宋吏取下,他将衣裳递给陆柒,曹阿虎凑上前一看,就是件普通的短褐,没有半点血渍。
曹阿虎疑惑地看向秦卓,眼里分明是在问:“大哥,我二哥是不是查案子查傻了?”
秦卓温和地笑了一下,将衣裳还给宋吏,“这确实是件血衣,只不过这血,你看不见。”
“怎么看不见了?”
“因为他洗干净了,你自然看不见血渍。”
曹阿虎更晕了,“大哥,二哥,你们是怎么看见我看不见的血渍的?难不成你们还有神眼?”
秦卓和陆柒被他一头雾水的样子逗笑了,异口同声地笑道:“不是我们看见的,是苍蝇闻到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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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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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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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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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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