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凉爽的房间里,吃了几个果子,于若曦不知不觉就沉沉睡去。
等叶建斌带着冯昊焱转了一圈回转时,才发现于若曦已经睡着。
“去那边坐一坐?”
叶建斌主动邀请。
冯昊焱不置可否。
等上了茶水,挥退左右随行人员后,叶建斌才随意丢过去一根烟:“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冯昊焱捡起那根烟,对着叶建斌打燃的打火机吸了一口,吐出一口烟圈,才开口:“我该叫你叶建斌?还是时睿雳?”
叶建斌拿烟的手顿了下:“有区别?”
“没什么区别。”
冯昊焱自己也笑了,伸出了手掌:“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叶建斌也难得对一个人的评价很高,冯昊焱这个人嘛,倒是很对他的秉性。
冯昊焱也同样。不过,他的内心也不是没有遗憾。
“我很羡慕你,遇到了小于这么好的女人。”
“是嘛。”
叶建斌也吸了一口烟:“这句话,你不是第一个说的人。同样,也不会是最后说的人。我这辈子,最自豪的事,就是遇到了她。”
“喔?”
冯昊焱挑眉。
“其实我和小曦很早就认识了。远远比她以为的还要早。”
说起这个事,叶建斌也陷入了回忆中:
“我小时候那时,懂事早。但是个头很小,没少被人欺负。一次被人欺负时,是小曦路过出手帮了我。她或许都不记得了,可我却一直记到了现在。”
“嘁!你别告诉我,就因为这个,所以你才娶了她。”
“后来年岁渐大,村子里开始动员女生读书识字。那一次,我因为偷骑村里的自行车,摔进了山沟里,满头满脸都是血和泥。想爬起,又因为身上压着自行车,几次都摔了回去。后来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醒来时,正好听见她呼唤我的声音……”
“喂!同学你醒一醒。你没什么事吧?还活着吗?”
“同学,你还有感觉吗?能不能做起来?别急,我去叫老师去……”
当时的叶建斌什么都没有记住,却记住了那双圆润的杏眼,还有那张小苹果般的脸蛋。
此后两年,他几次试图上前和于若曦说话,可她的身边总是带着个小炮仗般的弟弟,每次都失望而归。
后来,他参了军,离开了家乡。
这一走,就更是和家乡断了联系。
其实在于若曦之前,他爸还先后给他相看了好几个女孩子,他一直没点头。
直到,他从来信中看到了那张熟悉的面孔……
那时的他,欣喜若狂!
没有人知道,当时的他是什么心情!
当然,婚后那段虐心的日子,也被他下意识忽略了。
“这么说,我输了你十几年?难怪……”
“说什么输不输的,你和她都没有开始过,又何来输赢一说?”
“你就这么自信?”
冯昊焱好奇了,谁给他的信心,是于若曦吗?
“你错了。我不是对自己有信心,我是对小曦有信心。只要她还爱着我,你就一点机会都不会有!
如果小曦真是那种水性杨花的女人,你现在也不会站在这。”
叶建斌斩钉截铁的话,让冯昊焱很动容。
他对于若曦的感情,看来比他想象中还要深。
他忍不住轻笑:“你就不怕,我知道了你的弱点,利用她来掣肘你?”
“你会吗?”
叶建斌淡然一笑。
冯昊焱想了想,随后摇摇头。
不,不会。
于若曦这个人,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魔力。一种让人不由自主信服她的魔力。
他做不到伤害她。
二人说话虽然没有外人在,却没有刻意避着在里间休息的于若曦。
于若曦闭了闭眼,仔细回忆原身留下的信息。似乎,还真有这么个小男孩,栽倒在水沟里,身上压着自行车,满头满脸的淤泥。
原身跑去叫了老师来,随后对方发生了什么,她并没有关心。
原来,叶建斌就是那个小男孩!
不过,他大概不知道吧?
他之所以会翻车摔倒到水沟里,纯粹就是原身故意使坏,知道最近有人骑自行车很拉风,有一次路过她身边,飞溅了她一身的泥泞,她心头有怨气。便刻意在人来人往的岔道口处丢了好些铁渣,再盖上一层浮土。
没想到,却放倒了一个人。
原身害怕,搬开自行车查看那人的死活,见对方还有一口气,便赶忙去叫老师过来。
而地上的碎铁渣,也被她趁机用吸铁石弄走了。
回忆起这些,于若曦不得不感叹命运的强大。
恐怕就是叶建斌也想不到,原来当年的始作俑者,就是“自己”吧!
不过,原身确实不知道,当初她一直担心会被告发的被害者,就是强行拆散了她的好姻缘的那位。估计要是知道了,不定得是个什么脸色。
晚上,叶建斌带着冯昊焱去了酒店,热情地招待冯昊焱,随行的自然还有于若曦。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位于若曦很熟悉的人——周老
二。
周超对她出现在这里一点都不惊奇,显然早就知道了她回来的消息。
反倒是对她的大肚子好奇得很。xǐυmь.℃òm
趁着那边闲聊的当口,他把于若曦叫到了一旁。
“晓彤,你还记得吧?”
阮晓彤?
她当然记得。
“怎么了?”
“她……最近病了,病得很严重。脸上,身上都出现了烂疮,我让她去医院看病,她一直躲躲闪闪的。我想着,你是女人,和她也好说话些。要不你找个时间,带她去医院看看?”
烂疮?
脸上,身上都有的烂疮?
于若曦突然想起阮晓彤频繁出入红
灯
区,脑海里闪过一道莫名的思绪。
会不会是……
见于若曦迟迟没应答,周超赶忙补充:“如果港城的医院没办法治疗,我打算把他送去米国。那边的医疗条件好得多,应该能治。”
“你其实,是知道她得的是什么病,是不是?”
于若曦问。
周超沉默片刻,才迟疑地点点头。
“我和她,终究认识一场。我不忍心她就这么痛苦地离去。所以……能拉一把算一把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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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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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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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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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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