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栽玉米苗、收油菜、收小麦、插秧、栽红薯、种烟叶……
别说田间地头忙碌的人们了,就是这片土地,这连绵起伏的丘陵,也都没个空闲的时候。
忙忙碌碌,忙到中午收工,于若曦才跟着大家一起往回走。
其实以她现在忙碌得和狗一样,完全没必要下地。不过为了身体力行,也为了起带头表率作用,这一趟地里,她必须去。
回程时,她顾不上吃饭,和于叔打了声招呼,便急匆匆去了煤矿那边。
王老和老秦等人正聚在一张繁杂的图纸前讨论着什么,争论得面红耳赤。林嫂已经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正等着他们开饭。
于若曦一过来,林嫂眼前一亮:“若曦来了!”
只一句话,就看见伙房那边一溜烟钻出一道不大的身影,冲于若曦身后四处张望,随即露出了失望之色。
“哎呀,小石头和妞妞没来呀?”
林嫂打趣他,说完就乐得不住地笑。
也惊动了另一边讨论的几人,大家赶忙放下工作起身。
“若曦今天怎么舍得过来?怎么样,养殖场那边一切都好吧?蜂窝煤厂没倒吧?”
“好,都好着呢。”
于若曦顺势挽着林嫂子的胳膊:“林嫂子您看,他们都巴不得工作失败,厂子都开不下去呢。”
众人起身大笑。
林嫂子赶忙拍着她的手安慰着她:“你别听他们几个老大粗的,他们呀,是担心你又好面子不好意思说。
走走走,我今天做了你喜欢吃的炒螺肉。这田螺肉我仔细洗干净了再煮熟挑出来,再用辣子泡椒泡姜一起爆炒,吃着可香了!
他们几个就喜欢拿来做下酒菜,你要是吃着觉得好,就拿些回去。”
“林嫂子您的厨艺自然是一顶一的好。”
于若曦这话可不是恭维。
林嫂子的厨艺确实非常棒,她做菜做得非常仔细,吃饭也更注重仪式感。
叶家湾当地人都喜欢做大碗菜,大碗饭。份量多一是顶饱,一是量足,显得大气。
林嫂子是江淮人,后来隔着革命队伍走南闯北,菜色上也经过她自己多方改良。唯独“精细”二字一直贯彻始终。
精致的摆盘,色香味俱全的佳肴,明明只是简简单单的饭菜到了她的手里,就那么一过手,往桌子上一放,也多了好几分美的享受。
那道炒田螺肉就摆放在中央,于若曦筷子上的田螺肉刚刚放进嘴里,大家都不约而同停了筷盯着她说话。
“唔……香!”
于若曦竖起大拇指夸赞:“太好吃了!田螺肉怎么能有这么鲜香的味道?晚些我都要多添一碗饭,把饭甑子包圆了!”
“那哪儿能,你吃完了我们吃什么?最多只能包圆一半!”
老秦畅笑着回应。
至从来了煤矿这边,老秦,小秦,王老,抑或是霍北辰和林嫂子,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记得他们刚来叶家湾那时,她半夜三更送饭上山,这几位满眼都倒映着绝望。
到了后来被分到养殖场之后,这几位的脸上总算有了笑模样。
唯独现在,用眉彩飞扬来形容完全不为过!
尤其是老秦!
这顿饭接近尾声时,他突然起身舀了一勺汤,自己一碗,又端给于若曦一碗。xǐυmь.℃òm
看见他站起,惊得于若曦也慌忙起身接碗:“老秦您这是做什么?您这样可把我吓坏了,我一个晚辈……”
“于书记!”
老秦打断了她未完的话:“我们几个糟老头子来叶家湾之前,被关进了牛棚,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活罪。林嫂断了腿,老秦高烧,一帮老头子老太婆拖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娃子。丢哪都只有活一天算一天的命。
那时候起,我们就报了必死的信念。
后来哪怕来到叶家湾,这想法也没变过。
早年学了一肚子书和满身抱负,却没施展的机会。只能窝在山沟沟里,种种菜、喂喂鸡,浪费光阴。
却没想到有一天,咱们还能施展才华!
这一切,都是你给予我们的新生。
对,新生!
现在,我一汤代酒,敬你一杯!”
老秦冲于若曦端起了碗。
众人都纷纷起身,就连小霍也有样学样端起了碗。
于若曦也记得清楚,刚来叶家湾时,林嫂子的腿瘸着,小秦教授才四十左右,王老一脸生无可恋,而老秦则发着高烧。年纪最小的霍北辰才十二三岁。
“诸位!”
这种场面,让于若曦内心也分外激动:“与其说,是我给大家一展抱负的机会。不如说,这个机会是靠大家的努力换来的。
如果不是大家精准的测量,如果不是大家不分昼夜的辛苦劳作,如果不是大家积极参与共同争取。也换不来煤矿再度开工的好消息。
这杯酒,与其说是你们敬我,不如说,让我以汤带酒,替咱们所有叶家湾的众人,共同敬你们一杯!
来,干了!”
于若曦豪迈地说完,齐齐和大家碰杯,共同喝光了杯中的汤。
随即相视而笑。
国人之所以喜欢在酒桌子上谈生意,不得不说,酒是个好东西,是能迅速拉近彼此机会,制造零距离的好东西。
三言两语,大家都感觉心都贴近了一层。
等大家都坐下,一直安静地林嫂反倒说话了
“现在煤矿这边生产平稳顺遂,我也放下了心。不过,我今天也是斗胆来找一找若曦你。
小霍这孩子瞧着一天天长大,总是跟着我们这群老头子老太婆呆在一块儿,也限制了他的发展。
我就想着,你看能不能替他谋个出路?”
是了!
眼前诸位在原文后期都各奔前程了。
老秦在改革开放后,更是被高薪聘请,重返校园教学育人。
而王老则靠古董发家,成为了商界大佬。
小秦更是摇身一变,变成了韩雪丽的大靠山,明里暗里给了她不少帮助。
至于胖胖的,酒糟鼻的老秦,因为他是政治问题下放的,身份也最神秘。原文中他的命不长,高烧死时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就连他姓秦这事,都是后来从霍北辰为数不多的几次回忆中出现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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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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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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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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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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