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那就好……”
叶敬元失魂落魄地走了。
她这边要离婚,那边叶青箐要嫁人。
果然婚姻是围墙,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没结婚的急死,正结婚的乐死,结过婚的后悔死,离过婚的伤心死。
一开始时,人们总是对婚姻充满美好的想象。
恋爱时的“我爱你”是笔误,婚姻中的“我愿意”是口误。结婚是错误,有小孩是失误,离婚是醒悟,再婚是执迷不悟。
刚结婚时咋看对方都是尤物,老夫老妻咋看都似怪物,不解风情像株植物,百依百顺像只宠物,能给对方想要的你就是个人物,给不了你就是障碍物。
看破红尘到最终走向落幕,是大彻大悟。
啊,多么痛的领悟!
她眼下的情形,和这个流传颇广的段子是多么的契合。
于若曦抬头,望着屋檐下露出的那一片晴天。
天空雾蒙蒙的,看不真切。
远处,则是褪去青绿变得一片火红的枫树林,美得令人心碎。
可日子还得继续!
等回头,于若曦去了林场那边。把空间里的猪肉、羊肉、牛血、猪红等,都加工成了各种吃食。
肉丸子、炸酥肉、血肠、红烧牛肉、东坡肉……
各式各样的,想到什么有什么材料便做什么。
这一忙活,几乎就整整忙活一下午。
天都黑尽了,她才忙完。
而林场上空的肉香一直持续,萦绕半空,久久都无法散去。引得人食欲大动。
鲍一味看着埋头苦干的于若曦,不由带上了审视。
“你有心事?”
“啥?”
“我说你有心事,是不是外面那些人胡乱说项给你造成了麻烦?我就知道,那些死八婆一天到晚闲着没事就乱嚼人舌根子,就没一个顺眼的……”
鲍一味愤然大骂。
他或许一开始并不知道叶家湾众人对他和于若曦的揣测。
可耐不住他身旁还有个阿笛啊!
一次两次在背后的指指点点他心大,或许没察觉,可次数多了,他自然察觉到了不对。
身为鲍家嫡系子孙,从生下来就肩负着要将鲍家的厨艺传承下去的重责大任,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练习厨艺上,对旁的事,尤其是人情世故方面反应迟钝,甚至可以说榆木。
可他又不是傻子。
真要是傻子,他也不能拿下鲍大厨的名号不是?
得知那些人误会了他和于若曦之间的关系,他当即跳出去把几个长舌妇痛骂了一顿。
并放言——
他早就有了心上人,他和于若曦之间是纯洁的友谊。
要是他再听见旁人乱说,就去公安局告他们诽谤!
那帮长舌妇怕了,一个个禁声如鹧鸪。
可等他一走,背地里骂他的人反而更多了。
“于若曦,你可不要喜欢我。我也不怕告诉你,我喜欢晓彤很久了。我早就立誓,这辈子一定要娶晓彤为妻。我知道我很优秀,让人一见倾心,再见着迷……”
这自恋的话,于若曦简直听不下去了。
“行了,你就少哔哔几句。惹毛我,没你的好果子吃!”
她恶狠狠地威胁。
“我的意思是说我……”
“你啥意思也别有!”
于若曦呛声:“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就你那样?是我家双宝不可爱,还是我家狗子不健壮?我眼又不瞎,能看上你?”
“喂喂喂,说话就说话,你别做人生攻击啊!”
鲍一味不依了:“什么叫就我这样?我堂堂一位大厨,还辱没了你不成?”
“把我的名字和你放在一起,就是对我最大的侮辱!”
毒舌,于若曦当仁不让。
“行了啊,材料都做完了,我先回去了。明天你要去公社吗?要去的话就早点起,我可不等人。”
说完,她洗巴洗巴收拾好锅碗瓢盆,取下围裙就走。
鲍一味却解读成对方心虚了。
他嘚瑟地甩了一下额头上已经很长的头发,既嘚瑟又感慨:
“本大厨就知道,如我这般翩翩君子,原本就是人见人爱的模样,走到哪,都能引得一群人争相追捧。
可惜,我有喜欢的人了。
否则,像她那样能干的女人真的娶过门,也不是不行……”
这趟去公社卖小零食,比起之前去十天一集的圩集近多了。这边可是三天一集,逢一四七赶圩。wWW.ΧìǔΜЬ.CǒΜ
因为距离近得多,相对而言也不用那么早就起身。
即便如此,于若曦还是天不亮就起了。
今天她一起床,妞妞也醒了跟着爬了起来。
“麻麻,我要跟你一起去。”
“不行,妞妞乖。麻麻是要去挣钱钱,待会儿会很忙,麻麻没空照顾你。”
于若曦快手快脚准备需要带上的东西,背篓、称、粽叶、油布、麻袋……这些必需品少一件都不行。
妞妞从身后抱住了她:“可是麻麻,妞妞很想去嘛。”
“妞妞听话!”
她的语气不自觉带了几分严厉,拉开了妞妞的小手手。
妞妞当即瘪了小嘴儿。
于若曦也有些心酸,可她要挣钱,要为自己留后路。再往后还要单独养育妞妞,刻不容缓的事情,由不得她心疼孩子。
“乖,等麻麻回来给你带你想要的东西好不好?”
“我不!”
平时很好说话的妞妞突然倔强得很。
尽管于若曦不同意,她还是快手快脚替自己穿好衣服。
等于若曦收拾好,她也等在了外面。
脚上还穿着她的那双小雨靴。
这双雨靴买得大,妞妞穿在身上莫名显得很喜感。
“妞妞——你是不是不听麻麻的话了?”
她的语气带上了警告。
二人说话的当口,也惊醒了小石头。小石头在身后叫妞妞,妞妞扁着嘴,呜咽着反身扑到了小石头怀中,低低细细的哭泣声不断传来。
于若曦头疼地揉了揉额角。
还是强迫自己硬起心肠开了门出去,又去把小马牵来,放上马鞍,再挂好背篓麻袋,这才招呼两个孩子一声离开。
“麻麻!”
小石头从屋里追了出来,他的小脸逆着光,屋里的烛光照射在他的后背上,看不见他的脸。
“麻麻,今天是妞妞的五岁生日,你就答应她吧。就算、就算是生日礼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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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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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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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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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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