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黄汤包的馅料尤为精致,那汤是原味鸡汤,薄如纸皮儿吹弹即破,轻轻一咬,浓郁的鸡汤瞬间布满整个舌尖,露出了里面颗粒饱满的蟹黄和雪白的蟹肉,让人回味无穷。
更不要说那西湖莼菜汤,汤纯味美,莼菜鲜嫩润滑脍炙人口。这菜做起来简单,可原材料却极为难得。尤其是在外地,在交通不发达的年代吃到这等美味的莼菜汤,更是意外的惊喜。
众人一边吃,一边连连点头叠声夸赞。
“大厨果然不愧是大厨,简简单单的四道菜,色香味俱全!这味道,绝了!”
不要说他们开口大吃特吃的人了,就连于若曦也看直了眼。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
就凭鲍大厨这四道菜,也不负他祖上数代御厨的威名!
这厨艺,确实一等一的好。
菜虽然都是好菜,可菜色的份量却很少。分量少,在座的都是大肚男子汉,又常年少油荤,这些菜好吃是好吃,就是委实不够大家塞牙缝。
等品尝完大厨的厨艺,众人反倒觉得肚子更饿了,又把目光转向另一边几道菜上。
一眼看去,于若曦做的几道家常菜就再普通不过。
厨艺好不好,第一印象最重要!
原本只是普通的美食,在经过精心设计的摆盘之后,依然能让美食从视觉上更上一层楼。
于若曦深谙此道。
精致的摆盘放在乡下,便是牛嚼牡丹。是以,过去于若曦从未有展露摆盘艺术的机会。
可今天不同!
面前这位鲍大厨是她无论如何也要攻克的大山,为了能出奇制胜,她肯定得使出浑身解数来应对。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原本普普通通的红薯被摆放成小山般精致的造型,拔出的糖丝却造型张扬,好像欲乘风而去的仙子,衣决猎猎,赏心悦目。
仅仅只是挂糖便做出飘飘欲仙的仙子造型,这位乡下来的小媳妇厨艺很不一般嘛!
只一眼,便让众人的第一印象改观了。
再夹起拔丝红薯时,脸上也多了几分慎重。
果然,红薯入口外脆内嫩,甜香而不腻,口感十分甜美。对喜爱吃甜食的人来说,简直是一道甜到人g点的一道菜品。
众人又将筷子转到了黄金烧麦上。
黄金烧麦是用新鲜的猪肉、河虾、鸡蛋、糯米、胡萝卜、香菇、小葱、面粉等制作而成。
薄如蝉翼的面皮金黄,包裹着鲜香味儿十足的肉馅儿和虾仁儿粒,除此之外,还有糯米的软糯和香菇的脆嫩,胡萝卜的爽口,在嘴里细细一嚼,那种意外的满足感瞬间安抚一直躁动不止的肠胃。
周同,志幸福得眯起了眼。
他似乎又回忆起了母亲,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也非常喜欢做饭,逢年过节,他最最祈盼的并不是什么绝顶的美味,他只希望母亲能多做一个饭团子,带着粗粮,甚至还有昨晚吃剩的剩菜混合在里面。
拳头大小的饭团子在旁人来看是再普通不过的食物,对于小时候的他来说,却是无上的美食。
可惜,在他即将功成名就前,他的母亲却因为积劳成疾过早离世。
从此,他再也不曾吃到这样的味道。
幸福的味道……
周同,志连自己都不曾察觉,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泪流满面。
众人也纷纷沉浸在各自的沉思中,一道看似普通却非常不普通的黄金烧麦,勾起了无数人的回忆。
唯独鲍大厨,抱着胖乎乎地手臂得意地站在一旁,等待着最终结果出来。
可他左等右等,却迟迟等不到下文,不由有些焦急。
刚要开口,却对上了于若曦那双戏谑的眼,又只得将要说的话咽回了肚子里。拿起筷子,也夹了只黄金烧麦。
晶莹剔透的烧麦皮儿带着鸡蛋黄特有的金黄色,勾得他忍不住把烧麦塞进嘴中咬了一口。一股浓郁扑鼻的馅料香味当即就把他给折服了。
难以形容的混杂美味儿,一瞬间纷纷在他的舌头上迸开!
就仿佛置身在数座火山的喷发现场!
“太、太好吃了!”
他的舌头都搙不直了,那种明明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绝美味道冲击着味蕾,让他在那一瞬间脑子死机,仿佛又回忆起了自己的爷爷。
他永远也忘不了,爷爷拍着他的头谆谆教导他时的情景。
“宝儿,你要记得,美食既是初心。要做好最最绝顶的美食,就一定不能忘了你的初心。那才是最无上的美味!”
“爷爷,我懂了……”
鲍大厨忍不住潸然泪下。
当年他听不懂的话,看不懂人,处不明白的事,在这一刻,居然一下子涌上心头,豁然贯通。
“原来,这才是美食的真谛。用心,才是最至臻的美味。”
……
良久,众人才从这场集体沉默中回神。
周同,志抹了把脸上的水,不由干笑了两声,“这道菜真不错,让我想起了我母亲。这位女同,志,真看不出来你的厨艺这么好,果然人不可貌相。这道菜确实做得很好。”m.χIùmЬ.CǒM
“谢谢领导的夸奖。”
于若曦主动介绍起自己剩下这两道菜,“诸位,这道菜是鱼香茄子,还有这一道毛血旺,都是随手之作,请诸位积极指正。”
“鱼香茄子?这道菜是茄子做的?”
周同,志也有些怔愣。
他并非是没吃过茄子,而是没想到,眼前的乡下小媳妇居然会在和大厨比试时,拿这样一道菜色出来。
“不错,正是茄子!”
“喂,我说!你这人是不是存心出来捣乱?!”
鲍大厨身边的小工实在忍不住,跳出来打抱不平:“为了准备这次宴席的食材,我家少爷提前两天就开始准备各种食材,就是为了给大家绝顶的味觉享受。没想到你倒好,居然在这样重要的场合,做这么普通的一道菜。
这算什么菜?
拿去打发叫花子还差不多!居然还有脸拿出来,也不怕污了诸位领导的眼?”
小工确实会说话。
明明形势一片大好,可对方三言两语,却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几乎所有人都把目光落到于若曦身上,似乎想让于若曦说出个缘由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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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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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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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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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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