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六零娇娇媳>第四十七章 离了心
  “谁知道你们私下怎么商量的,说不定这些豆油也是獾子油换的呢。年纪轻轻的不学好,就想着从我身上剜肉?这油你要么留下,要么以后你们就自己开火做饭。看把你惯得翻了天……”

  “妈的意思,是要把我和建斌分出去单过?”

  于若曦轻飘飘的一句话,让莫米的咒骂声戛然而止。

  就连围着自行车打转的叶敬元也看了过来。

  叶建斌也变了脸色。

  叶青箐惊得捂住了嘴,唯恐自己叫出声来。

  “如果妈真的觉得我和建斌在家是白吃白喝,埋汰了你们,那妈就把我和建斌分出去吧。分了家,爸妈的负担也能轻一些,不用负担我们四个人的口粮。”

  叶家湾地处偏远,紧邻大山,又在三省交汇处,以前就属于三,不管地界。

  粮食产量少人口多,口粮都是按照劳力分配,记工分分口粮,挣的工分越多分到的粮食就越多。

  而基本口粮只有300斤,扣除40斤工分粮和肥料粮后,没有劳动力的老人和孩子便只能吃到260斤的基本粮。

  而壮劳力能领360斤的混合粮。

  别以为260斤基本粮很多,这里说的粮食是混合粮,包括毛豆、红薯、玉米、高粱等,所有能充饥的农作物。

  最要紧的是这年头肚皮缺少油荤,或者说,乡下这地方别说叶家湾,即便是公社也基本见不到食用油。

  常年缺少油荤,寡素的肠胃对食物的渴求简直就是无底洞。

  尤其是半大孩子,端着比自己脑袋还大的碗,一顿饭吃下半斤口粮也丝毫不夸张。

  260斤口粮不到半年就吃光了,要怎么才能挺到下一年发口粮?

  大人只能勒紧裤腰带,从自己嘴里省下粮食给孩子吃。

  做饭时多加一瓢水,往粥里加的菜头烂叶也越加越多。

  时间长了,一个个饿得是面黄肌瘦,满脸菜色。

  即便这么艰难,比起传说中饿死不少人的那三年,已经难能可贵了。

  眼下妞妞和小石头都四岁了,再大些,便是“半大孩子吃穷老子”的时候。

  一说到分家,莫米当真意动了。

  如果他们分出去了,家里少了四张嘴,口粮就能省下不少,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连做一顿饭都要精打细算……

  她下意识看向自己丈夫。

  叶敬元脸色特别难看,恶狠狠瞪了眼莫米。

  “三媳妇嫁到我叶家来,吃我叶家的住我叶家的不是应该?

  你怎么不说说你自己,你倒好,嫁进叶家这么多年,不但吃着叶家的住着叶家的,还把叶家的东西拿去填你娘家的无底洞。

  就连你自己的儿子都不放过,东屋那边整天好吃好喝伺候着你也不厌烦,你咋不上天呢?”

  莫米这个人拧不清。

  尤其是对她那个嫁进门做了大儿媳的侄女,那是疼到了骨子里。

  虽然名义上是和老三一家,实际上一个月有28天她都呆在老大家洗洗涮涮,一有啥好吃的好喝的都往老大家搬。

  一席话,把于若曦气乐了。

  这话不是莫米刚才骂她的话?

  转身就被叶敬元骂了回去,她怎么觉着特别解恨哩!

  “三媳妇,你妈她没读过书,没文化,说得话也不中听你别和她一般见识,我替她向你道歉。”

  “……”

  不愧是做书记的,说话做事就不一样。

  “爸,您这么说不是折煞我吗?妈刚才的话我也听在耳里记在心里了。

  这些年带着妞妞和小石头这对双胞胎,我没出去做活,让妈整天忙里忙外也辛苦了。

  既然妈希望我们分出去另过,我们自然不好忤逆妈的意思……”

  “这个家,我说了算!”

  叶敬元摆摆手打断了她的话,“要分家?可以,除非我死!”

  这么强势?!

  不过于若曦也知道,这里的习俗一般都是儿子结婚后就分家另过,老人则跟着小儿子一起生活养老。

  叶建斌是最小的,按照习俗老人是会跟着他们。

  她会顺着莫米的话说,实在是气不过而已。

  她并没有继续纠缠,反而笑了笑,“有爸您这句话,我就把心肚子里了。”

  她看了眼莫米,莫米脸色难看瞪着叶敬元,她也不理,“妞妞,来,咱们做饭去。”

  今天带回来不少好吃的,可得好好犒劳犒劳自己的肠胃。

  于若曦一走,叶青箐眼珠子一转,也悄悄地追了过去。

  叶建斌一直低头摆弄着自行车:

  “链子好像有些松,我记得生产队的扳手好像落在椿子那边了,我过去看看。”

  他翻身骑上自行车出了门,全程一句话也没有说。

  “嗳,你不吃早饭了?”莫米大喊。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

  叶敬元动了怒,气得“嘭”一声推倒了晒在院坝的一排竹竿。

  竹竿坠地,发出哗啦啦的声响。

  这个蠢货!

  老三动怒了,和她离了心她都看不出来,蠢得他都看不下去。

  想点破,又顾虑重重。

  老三这孩子有本事,有能力。

  莫米偏生看不到,一心反而去贴补建国那个不争气的东西。

  越想他心中的怒火越是熊熊燃烧,“分什么家?啊,你这个猪脑子!啊?你怎么就不出去看看,现在哪家哪户不是跟着自己小儿子过的?把老三分出去了,你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我、我就是随口一说……”莫米有些咻。

  “随口?你一个随口就把老三……”气得都离开家了……

  剩下半句,叶敬元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气得双肺呼啦啦的好像在拉风箱。

  “你是不是就想着和老大过?啊!你究竟有没有想过,建国都被你惯成了一废物!整天赖在家里摊着等着你伺候一家老小。

  你跟着他,是不是也要跟着他喝西北风?啊……别说话,我现在听见你说话就来气!”

  “我怎么了我?你为了那么个……女人骂我?”莫米不依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在外面她乐意给自己男人脸面,也乐意摆低姿势顺着自己的男人。

  可眼下自己男人指着她鼻子骂,还是为了个她看不上眼的,和别的野男人有染的女人,这口气,她如何咽得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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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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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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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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