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哥的目光并没有落到他身上,他的视线,反而牢牢追随着胡同口那边。
那里,叶建斌藏身在暗处,整个人几乎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可越是这样,对方眼中的警惕就越高。
显然是心头有顾虑,若不是这个女人手中的货确实令他心动,他也不会铤而走险出现。
“狗哥果然大气,做大事的人就是不一样。”
于若曦竖起大拇指夸赞,“不过嘛,这次我不打算单纯换成钱,更想换些吃的用的,毕竟我一大家子人也要吃饭不是。面啊,面条啊,豆油和猪肉羊肉牛肉这些,有啥我都不拘。”
意思就是能饱肚子就行。
狗哥看了眼胡同里的高个子男人,这么一个汉子口粮确实不能少。
“行。你有多少我就换多少。跟我来吧!”
说完,他率先转身就走,也不管于若曦有没有跟过来。
于若曦有点迟疑,如果只是单纯她和叶建斌两个人,她自然不惧对方暗埋了陷阱。
可现在还要加上两个孩子,她内心便有些打鼓。
“怎么了?”
叶建斌走了过来。
那个男人一出现,他浑身就肌肉就进入了作战状态。
旁人或许看那黑瘦男子觉得寻常,就是人不好亲近。
可在他这种从木仓林弹雨中活下来的老,兵却知道,对方身上的血腥气浓郁得让他也不得不慎重。
“他让我过去和他交易,他手上有好东西。还有粮食和肉。”
于若曦压低了嗓音。
粮食?
叶建斌瞬间双眼一亮,真有粮食,倒值得铤而走险一回。
“待会儿如果有什么事,你尽管自己走。两个孩子就交给我。你可明白我的意思?”
懂!
于若曦不住点头,就是让她自己先跑,莫要留下来拖他的后腿。
真乖!
怎么能这么乖巧,叶建斌忍不住伸手拍了拍她的脑袋。
察觉自己的动作后有些尴尬地收回手,随即将妞妞用布条背在背上,这才抱起小石头,一手拧着大麻袋,“走吧。”
狗哥带着二人七拐八绕,走进了一条僻静的胡同里,才站定了脚步。
于若曦和叶建斌对视一眼,脸上都是一片沉静之色。
狗哥突然一打响指,寂静中一阵脚步声响起,很快,一道身影跃过围墙落到狗哥身旁。
“狗哥,又有大买主来了?”
狗哥没多说,“去拿点好东西来。”
“好嘞。”
对方再度跃墙消失,再出现时,肩膀上多了一个大麻袋。
打开麻袋,露出里面的东西给大家看。
“你想要什么,要多少数量,就看你的诚意了。”
狗哥指了指麻袋,意有所指。
这人真够狡猾,连落脚点都不肯透露。不过这也可以看出对方的谨慎。
于若曦冲叶建斌点点头,伸手接过麻袋,走了几步上前,“我的诚意都在这里。”
随着麻袋拉开,露出里面被布料包裹的鸡蛋。
“鸡蛋?!老大……”
翻墙的小伙子惊讶得叫出了声,话语里的惊喜完全没有掩饰。
“清点一下,看看有多少鸡蛋。”
狗哥的目光却落在那些包裹鸡蛋的布料上,居然是带斜纹的哔叽,咔叽,条绒,甚至还有劳动布。
这么难得的布料却被对方用来包裹鸡蛋,还那么随意的扛在肩膀上。
看来,对方的背景不小。
或者说,对方有得到货源的渠道。
做生意的都懂得财不露白的道理,更何况是自己的进货渠道,对方更不会轻易透露。
狗哥也没想过向对方打探这些吃饭的根本,就是盯着布料的眼越发炙热。
“88,96,104……144,152……163,狗哥清点好了,一共有163个。”
“嗯,163个鸡蛋,你打算换哪些东西?”
上次她卖给他是算的一毛五一个,没要票。
这次交换,她打算换些大米,面粉,和肉食这些。
只是这些具体该怎么换,于若曦有些拿捏不准眼下的物价。
叶建斌站到了前面,“要十斤大米,二十斤面粉,十斤菜油,两瓶酱油,一瓶醋,剩下的都买肉。你看能给多少斤?”
“眼下供应的大米一毛七一斤,肉七毛八一斤,菜油七毛八,太和酱油两毛四,保宁醋一毛,火柴两分,而鸡蛋则是一毛三一个。换算下来,我再给你十斤猪肉,你看行不?”
狗哥说的价格是供应价,可供销社里的东西往往都是有价无市,想买都没东西卖。
黑市里的东西原本价格就比正常价格贵,甚至贵一倍都是正常的。
于若曦看向叶建斌,见叶建斌几不可闻的点点头,便知道对方没有亏她。ωωω.χΙυΜЬ.Cǒm
“可以。不过,能不能再捎上两盒火柴?”
“行。”
一盒火柴两分钱,算不得什么。狗哥反而对麻袋里剩下的布料有兴趣,“这些换不换?”
“这是我们买来自己做衣服穿的,没想过要卖。”
没想过要卖,并不等于不卖。于若曦从一开始把鸡蛋塞进布料里时,便打定了主意。
布料在农村是不是稀罕物?
确实稀罕。
可这么稀罕的东西,她却带这么多回去,不是招人惦记?
否则,就只能让它们压箱子。
眼下这些布料值钱,再放几年却过时穿不出去。还不如把它们拿出去换成眼下紧迫需要的东西。
但是也不能做得太明显。
狗哥拧眉,似乎想说什么,对上叶建斌看来的视线,他沉默片刻,“我这里有一辆二手的自行车,虽然有些旧却很好使,你如果愿意换,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谈。”
自行车?
于若曦的眼瞬间亮了!
如果有了自行车,以后她想进城或者去哪里都会方便很多,也不至于为了赶11路公交车每天三更半夜起床还累得腰酸背痛。
可是,自行车毕竟不是小件商品,她要是带回去,会不会引来流言飞语?
“我们要先验货,再决定卖不卖。”
是叶建斌发话了。
车对男人有天生的吸引力,比起于若曦希望能有一辆自行车代步来说,自行车对他无异于后世宝马对男人的吸引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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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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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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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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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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