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在地上的御林军本以为自己此次是在劫难逃,没想到关键时刻柳暗花明,皇上居然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当场,御林军就痛哭出声,大声保证道:“卑职等定将逆王同伙找出来,绝不会放任奸邪之人逍遥法外。”
……
当天夜里,一队准备精良的骑兵在从延康城城门出现后,很快就消失在冗长的官道上;只余下哒哒的马蹄声在夜色中不断地回响。
沈灿灿在曲阳休息了一天后,第二日,就让如兰带着她逛了他们暂时用来下榻歇脚的小院。
因此处小院当年只是用来安置外室的院落,所以占地面积并不是很大;但也正是因为曾有女主人居住在这里,所以院中的环境被布置的颇为清幽;能够看的出来,那位豪绅曾安置在这里的外室是个有品位的,将这不大的院落打理的颇有几分南方园林的感觉,曲径通幽、一步一景,让人置身其中后,倒是能生出几分心静旷达之感。
今日的沈灿灿身着云雁细绸锦衣,荷青色的衣裙穿在她身上,将她本就出色的气质更衬托的清雅空灵;整个人宛若在林中闲庭散步的仙子,眉宇之间都透着一股清冷如玉的气质。xǐυmь.℃òm
考虑到她如今身体娇弱,如兰还为她披上了同色的披风,那披风的领口处点缀着一团雪白色的兔毛;随着习习的秋风兔毛微微摆动,偶尔摩擦在她白瓷般的脸颊上,倒是显示出几分憨态可掬来;看着这样的夫人,瞅着这样的美人儿,就连如兰都有些看痴了;不禁在心里腹诽着。难怪那位老爷就算是做出这种有悖伦常的事,也要掳走眼前的夫人。如此绝色佳人,就连她一个女子看了都有些移不开步子,更何况是男人呢。
沈灿灿留意到如兰总是在偷偷地偷瞄她,忍俊不禁的在这古灵精怪的小丫头脑袋上轻轻地敲了一下,出声问,“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是有什么话要说?”
如兰并没有被敲疼,眨着天真明亮的眼睛看向沈灿灿,“夫人,奴婢并非是想要冒犯您,而是奴婢在羡慕您。”
“羡慕?羡慕我什么?”沈灿灿看着不远处已经凋谢的花丛,语气中不免带了几分秋愁,“羡慕我如今有家归不得,被人胁迫在外,不得不过这种颠沛流离的日子吗?”
“不不,奴婢绝对没有这个意思,奴婢眼光浅显,又因为从小家境贫寒,从来都没有读过多少书,所以不太会说话;夫人,您千万不要误会奴婢啊!”
沈灿灿一笑,“逗你玩的,知道你是个心直口快的丫头,没有坏心思。”
如兰嘿嘿笑了两声后,继续说:“奴婢是羡慕夫人能有如此绝色的容貌。不瞒夫人,以前在我们曲阳县,生的最好看的女子是县令大人家的三姨娘;许多人都在背后说,县令家的三姨娘有着一双能勾走男人魂儿的眼睛,一张能唱出比黄鹂鸟还要好听曲子的小嘴儿;是什么什么尤物?”
“人间尤物?”
“对,就是这个词儿。”如兰说的兴起,几乎是活蹦乱跳、手舞足蹈,“可是,奴婢在见了夫人您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好看;夫人就算是安静着不说话,那也好比是从画上走下来似的,让人光是看着都欢喜,还有夫人说话的声音,清脆悦耳,比她人精心准备唱作的曲子还要好听。关键夫人还十分和善,对奴婢很好;奴婢能够有机会伺候在夫人的身边,真是此生最大的幸事。”
沈灿灿被这小丫头的直白夸赞说的还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小丫头毛茸茸的脑袋,道:“皮相好看,并不是一件多值得夸耀的事;这世上,多的是有人生的好,但心肠不好。如兰,你就很好,双眼灵透、灵气逼人,还十分热心善解人意,这可是要比许多大家闺秀都来的招人喜欢。”
如兰没想到自己会从夫人口中听到这样的夸赞,赶紧不好意思的摆着手,道:“夫人就不要取笑奴婢了,奴婢粗陋出身,怎么敢去相比大家闺秀呢;夫人真是调皮,又在打趣儿奴婢。”
沈灿灿道:“我说的可是实话。在你之前,我身边也有一个同你一般十分招人疼爱的小丫头跟着;你们俩呀,还真有几分相似,我说的是性格;都是那种真诚待人的,让人恨不能放在身边保护着。”
如兰脑袋一歪,好奇的看向她,“夫人可是在想念哪位曾经伺候过您的姑娘?”
沈灿灿顿了一下,道:“嗯,我很想她,也不知道在我离开之后,她有没有哭,有没有原谅我当日的行为。”
如兰若有所思道,“奴婢觉得,那位姑娘一定会想念夫人的,毕竟夫人这么好,任谁离开了夫人身边,都会在心里惦念着您的。”
听着这小丫头的话,沈灿灿不禁又想起了赵仪;差不多已经两天过去了,以他的本事,想必此时延康城已经恢复往日的平静。
当日,他之所以选择一直滞留在延康城,就是为了等赵渝出手,如今,他赢下这一局,接下来应该就在准备回京的事宜吧;此次离开京城这么长时间,就算他在外并没有耽搁朝堂政务,可毕竟天子回京才是正途。
“夫人在想什么?可是想念您真正的夫君了?”
沈灿灿看了眼同自己说话的如兰,张了张嘴,刚准备开口说话,就瞥见不远处一个宝蓝色的身影出现在回廊上。
当即,还算不错的心情立刻跌至冰点,脸色也随之传的冷淡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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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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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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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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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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