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台阶下的文武百官与皇亲国戚,皆纷纷跪拜,山呼万岁;而在这阵阵的高呼中,沈灿灿跟随着赵仪的脚步,一步一步的朝着天一宫前的祭祀台上走过去。
天一宫中,被供着赵氏列祖列宗的牌位,亦有历代君王的画像悬挂;赵仪作为今天祭祀的焦点,要做的就是站在祭祀台上昭告天地,同时在青铜鼎前为列祖列宗上香。
沈灿灿一身玄色凤袍礼服,倾城绝色的容颜被精致的妆容点缀的更加国色天香,她觉得自己就像是历史洪流的见证者,陪伴在赵仪的身边。看着他一步步的走上那堪比三层高的祭祀台,瞅着他在礼官的叫颂声中,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反复而又复杂的祭祀仪式。m.χIùmЬ.CǒM
赵渝站在百官之首,看着那个陪在赵仪身边的纤细身影,一时,眼前有些恍惚。
他觉得自己像是被拽进了一个奇怪的旋涡之中,眼前不断地浮现出当年沈灿灿在京城里称王称霸的一幕幕;那时的她,当真是骄傲炙热如烈阳,每天最喜欢的干的就是骑着她的小马,在京城街道上呼啸来去。
那时的他,看见她那个样子只会觉得嗤之以鼻、粗鄙不堪,觉得她一个好端端的世家闺秀不当,偏偏要将自己的名声混的比地痞流氓还不如;俨然已经成了京城的一大祸害。
京中百姓们若不是看在沈家世代功勋的份上,父皇若是瞧着沈老将军为国几乎献出自己大半条命的份上,又怎会纵容一个不懂事的女娃娃嚣张至此?
在他的眼里,他以前从未看起过沈灿灿,甚至连多提她的名字都不屑;所以,在当初意识到她可能对他感兴趣的时候,他顿时如避蛇蝎,恨不能将这个不长眼的东西甩的远远地;可是,在他看到她后来的成长后,他第一次生出了悔意。
在他得知她死在云州战场时,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心凉了半截;虽然他知道,她走到这一步全部都是他设计的,虽然他早就做好了听闻她噩耗的准备,可是当这一天真的来临,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竟是如此承受不起。
那天,他孤身一人走在热闹的京城大街上,看着人来人往的人流,听着从茶楼、酒肆中传出来的欢声笑语;一行眼泪不受控制的从眼眶中坠落下来。那一刻,他终于知道了一个事实;从今往后,不管这座京城再繁华热闹,也不会有一个身着红衣的女子笑着跳到他面前用脆生生的声音喊他的名字了;不管这座京城的街道再宽敞,也不会有一个嚣张的小姑娘,骑着她的小红马,像一道最亮眼的闪电,在他的面前呼啸而过。
京城会一如既往地繁华,京城中的百姓们也会一如既往地过着安乐富足的生活,慢慢的,会有人忘记那个小姑娘,忘记那个给人们留着深刻印象的捣蛋鬼;可是,在所有人都会忘记她的那一刻,他却觉得整颗心都像置身在荒芜之中,除了无限的孤寂,便只剩下一抹凉意,存于心间了。
在这三年里,有不知道多少次,他在深夜散步时,路过沈家府邸。
这座沿袭了半年的将军府,至今依然屹立不倒,可是里面的人却是大换了样;他站在沈府大门前,看着沈府前的两头新欢的大石狮子;最后却将脚步停留在正门前一侧的拴马桩上。
当初,在沈家二房想要对沈府大改造的时候,他派人告知了沈馨一声;他不管他们二房如何改动沈家府邸,但有一处却是绝对不能变的,那就是沈府门前的拴马桩,谁也不能移走。
面对他这个奇怪的要求,沈家倒是没有多问,也没有反对;兴许在沈馨的心里,只会觉得他的这个要求有些奇怪而已,并不会有其他的意思。
可是,只有他自己最清楚。这个拴马桩是沈灿灿当年自己亲手安置在沈府门前的,为的就是好方便栓她的小红马。
至于他为何要保下这个拴马桩,好像连他自己都说不明白;好似他这么做了,就能让自己的心里好受一点,就能像赵仪一样学的自欺欺人,骗自己,终有一天那个已经走了的女孩儿还会回来;重新将自己的马缰栓在这里,重新笑容灿烂的回头,喊他一声‘赵渝’。
当年那些可笑的念头本以为不过是些他天真可笑的想法而已,可是到今天,在他看见那个陪伴在赵仪身边的女人后,他竟有种梦想成真的感觉;人生第一次,有了庆幸之感。
庆幸她还活着,庆幸她重新出现在他面前,庆幸他,还有机会……
一声沉韵的钟鼓声再次敲响,赵渝从混沌的回忆中回过神,抬起头看向那个同赵仪一起敬告天地的女子;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之间,原本晴朗的天空上飘来朵朵白云,硬是将头顶灼热的太阳遮去大半。
而还不等站在烈阳下的人们叹息一声这难得的凉爽时,陡然间,从云层的缝隙里折射下数道金色的光芒,重重笼罩在站在祭祀台上的帝后身上……
瞅见这一幕的百官与人群都在这一刻露出惊诧的表情,只是,还不等众人回过神,就见又有一道金光直射而下,竟是朝着站在百官之首的赵渝而去。
赵渝一身宝蓝色的亲王服侍,白玉头冠束发,露出饱满的额头,俊朗的五官亦是英气逼人,尤其是那双往日里总是沁着柔和神色的眸子;此时却是带着一股难以撼动的坚定,直直的看向那祭祀台上朝着他看过来的赵仪。
谁都没想到,这好好地一场祭祀大典居然会在中途发生这么大的变数;本以为这难得一见的吉兆是只属于帝后的,但谁也没料到,半路上竟杀出来一个宁王,不仅生生夺走了众人的瞩目,亦是让俯首称臣的群臣们乱了心。
这可是天降祥瑞,代表着上天的警示。
若是这祥瑞之兆只是降临在帝后的身上,那还好说,但偏偏,眼下却是将宁王也卷了进来;难道是,宁王他,……也拥有君王之才?
当这个念头在众人的脑海中生出的瞬间,就再也难以挥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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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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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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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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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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