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福康迅速理清楚秦有来的话,“你的意思是,没看见香梅的尸体?”
秦有来捂着脸不住地摇头,道:“地窖的盖子在只打开一条缝隙的时候,扑面而来的血腥味就让人心中大振,奴才实在是不敢去看,怕、怕……”
“你怕什么?”杨福康没好气的挽了眼秦有来,“你好歹也是宫里出来的人,什么样的场面没见过?何况,客栈的地窖多是用来储存粮食的,万一你闻到的血腥味是客栈掌柜储存的肉,经由你这么一折腾,岂不是闹出了大笑话?”
秦有来立刻止住了哭声,错愕的看向杨福康,“总管大人,奴才、奴才怎么就没想到这里。”说着,秦有来就破涕为笑,“是啊,地窖那种地方,可不就是用来放食物的嘛,眼下我们住在这里,为了供应主子们的膳食需求,地窖中的食物只会搁置的更多;一定是掌柜的放的其他食物,被奴才误会了才会如此。瞧奴才这慌里慌张的样子,还真是要闹出大笑话了呢。”
杨福康看着不断自言自语的秦有来,当然能够看清他此时如此多话,分明就是在不断地安慰自己,让自己相信他在地窖外闻到的血腥味同香梅无关。
至于杨福康,虽说那些训斥秦有来的话是他亲口说的,但是如此天真的话,连他自己都不敢完全相信;如今,他只能不断地在心里祈祷着,希望那地窖中被发现的东西,千万不要跟香梅那丫头有关……
但,老天偏就爱开玩笑。
当杨福康与秦有来赶到地窖的时候,看着那被四面八方的灯火照的一片血腥的地面,饶是杨福康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还是被地面上大滩的血迹震撼住。
至于秦有来,则是双腿发软,怔怔的跌坐在地上,原本还絮絮叨叨的一个人,突然就像是失去了语言能力,只能呆呆的看着不远处的血迹,傻傻发愣。
而此时,沈灿灿的身边站着同样脸色难看的赵仪,他轻拥着娇躯微微颤抖的沈灿灿,几经张口,但都未将话说出来。
至于沈灿灿,则是在讷讷的盯着眼前的血迹看了半晌之后,慢慢抬起腿,迈出了第一步。
看见沈灿灿的动作,唐毅赶紧站出来阻止,“娘娘,此处脏污,还是让臣来探查吧。”xiumb.com
沈灿灿瞧了眼将她拦下的唐毅,目光在触碰到那片几乎能够将她刺痛的血迹时,开口,“我不相信香梅就这样没了,这片血迹一定有蹊跷,我要亲自查探。”
“但是娘娘……”
“唐毅!”沈灿灿大声叫住还想劝说她的唐毅,原本乱了思绪的眼睛在这一刻却是带着前所未有的平静,“你我相比,你手中沾过的血绝对没有我多,论杀人,我一定比你还要熟悉;贼人想要利用这片血迹来混淆视听,那我就要从这片血迹下手,亲自找到线索,将香梅平安的寻回来。”
唐毅看着已经蹲下去亲自查验地面血迹的皇后娘娘,还想要再上前帮忙,却被赵仪喊住,“皇上,是臣无能,没有保护好香梅姑娘;御林军失职,臣愿意领受责罚,还请皇上同意臣陪着皇后娘娘一起调查这件事,臣一定会倾尽全力,将敢伤害香梅姑娘的凶手找出来。”
赵仪看向认真抚摩着地面,不将一寸可疑之地放过的沈灿灿,道:“皇后不是不信任你,她说的没错,论杀人放血,她懂得一定比你更多,你且在旁边稍后,待皇后查到有用的线索,会据实告知与你。”
唐毅侧眸看向围着那片血迹细细查探的皇后娘娘,再想起皇上刚才说的话,脸上露出不解;皇后出身世家大族,谢家是书香门第,纵然教养女儿,也是往才女方面教育,又怎会让一个娇滴滴的闺阁女子去触碰血腥?
但是,他又深信皇上的话,既然皇上说了皇后比他更懂血迹探查,那他纵然有不少的疑问,也要在这个时候耐心等待。
赵仪在留意沈灿灿的动作时,也捎带着观察了唐毅。
作为他身边的心腹之一,唐毅最大的优点除了个人能力强之外,还有一条便是从来不过多过问主子们的事,眼下看他虽然面露不解,但却规矩守礼的候在一旁,就让人颇为满意。
要知道,不是谁都能够做到进退有度的,尤其是在帝后身边行走的人,更是有不少人自作聪明,妄图揣测主子们的心思,而往往这种人,却是最招惹主子不喜的。但唐毅却很有这方面的自觉与天赋,总是能恰到好处的停下来,这也是赵仪在登基之后,立刻就钦点了他做御林军统领的一大原因。
因考虑到自己刚到,赵仪压低了声音询问唐毅,“你们打开地窖的时候,只看到了这滩血,并未发现香梅本人?”
唐毅道:“不错,起初臣闻到这么浓的血腥味,还以为这地窖中已然发生了人命案;可是,在掌灯之后,除了地面的血迹再无其他;臣实在是想不明白,若这片血迹真的是属于香梅姑娘的,那么凶手在伤人之后,又将她带去了哪里?明明这客栈已经被臣下令围的堪比铁桶,他们又是怎么在我们的眼皮底下,不仅将人伤了,还把人带走的呢?”
此时,蹲在地上查看的沈灿灿终于站起身,看向同赵仪说话的唐毅,“香梅没有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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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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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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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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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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