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姨太的儿子出生后,时府迎来了了短暂的安宁。

  三姨太做月子期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倒是钱兰每天都会去雪花苑看望。

  不仅如此,钱兰还为孩子亲自设计,打造了一套价值不菲的金饰,又亲手缝制了几套小衣服,听说为了赶制这些衣服还累坏了眼睛,大帅好生心疼了一番。

  “现在时府里提到新夫人,谁不说一句贤良淑德,端庄大气。”言卿替时霆盛了白粥,“钱兰在做人方面当真是让人挑不出毛病。”

  如果不是言卿多疑,她也会认为钱兰是一个性情温厚大方的人,但她和时霆都喜欢简单事情复杂化,而且他们对于这种事情有一种天生的敏感。

  “不但在时府,现在各大豪门世家都在传,时府的当家夫人真是千好万好。”时霆拿起勺子喝了一口粥,“就连老太太对她也是十分满意。”

  老太太以前并不待见蒙秋,却对这个新进的儿媳十分看中。

  钱兰不但每日都去南院看望老太太,而且因为她在白云庵住过一段时间,又与老太太有着共同话题,两人相处甚是融洽。

  听说钱兰还为老太太手抄佛经,昼夜不息。

  钱兰只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将时府上下的事务打理的井井有条,将从大到小的人心笼络的严严实实,若说这不是本事,任谁也不会相信。

  言卿自认她做不到钱兰这样游刃有余,一来她只会讨好她珍惜尊重的人,像曾经的时夫人和现在的时老太太,就算她们地位再高,她也只会与她们保持着合适的距离,刻意逢迎是不可能的。

  “不说她了。”言卿让人一直盯着卓心苑那边的动静,钱兰的衣食住行都很正常,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m.χIùmЬ.CǒM

  如果不是钱兰没问题,就是她太聪明太能伪装了。

  言卿更愿意相信是第二点。

  “你今天忙吗?”言卿夹了咸菜到他碗里,“尝尝,这是我腌的,黄瓜也是我种的。”

  “你什么时候种的?”时霆吃了一惊。

  “后院那片花圃旁边有荒地,我和静知她们将它开垦了出来,种了一些蔬菜,只不过经验不足,除了黄瓜,其它的都死了。”

  时霆见她一脸的懊恼,顿时笑了起来:“种菜也有学问,有些东西不是你想种它就会长,要看节气,比如说白菜,要等二伏天的时候种,这样才能长出好白菜。”

  “我夫君懂得真多。”言卿嘻嘻一笑,“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懂得种菜,还能打流氓。”

  时霆顿时哭笑不得,这都是什么顺口溜。

  “我那些残存的小黄瓜,比手指头粗不了多少。”言卿撇着嘴巴,“我只好把它们腌好再晾晒,晒得半干之后放到罐子里加佐料腌制,腌个两天就好了。”

  时霆咬了一口,这小黄瓜其貌不扬,但是入口脆甜咸鲜,还有淡淡的辣味儿,十分爽口。

  “好吃。”时霆的眉毛耸了一下,“夫人的手艺真是越来越精进了,一道小菜也能做得如此精致。”

  言卿嘻嘻一笑:“我还腌了腊八蒜,再过一阵子就能吃了。”

  “为夫真是有口福。”时霆胃口很好,吃了一盘酥煎馒头片,又喝了一大碗粥饭,言卿盛来的那碟小黄瓜全部进了他的肚子。

  言卿笑眯眯的看着他吃,不管是什么东西,她做出来只希望他喜欢,看他吃得开心,她也有心满意足了。

  “今天有半天的休息时间陪老婆。”时霆屈指在她的脸上弹了一下,“老婆有想去的地方吗?”

  言卿想了想:“那你陪我去一个地方,正好今天是约定的期限。”

  “去哪里?”时霆很好奇。

  “夫君不妨猜一下。”

  时霆摇头:“猜不到。”

  “呦,还有时司长猜不到的事情?”

  “夫人这么聪明,想法千奇百怪,不是为夫这种脑容量可以轻易猜到的。”

  知道他是在拍马屁,言卿还是很吃这一套的:“去铺子。”

  “岳父给你陪嫁的那几家药店?”

  言卿嗯了一声:“我与他们定了一个口头协议,三个月内销售额最高的店铺,可以成为总店,掌柜晋升总店长。”

  “没想到夫人还会生意经。”

  “不敢不敢,只是一点小手段罢了。”

  “好,那为夫陪你走一趟,让你这么一说,我也有点好奇了。”

  两人吃过饭,也没开车,而是选择步行去了长乐街。

  长乐街是顺城比较繁华的街道之一,街道两侧店铺林立,招牌满目。

  言卿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自由自在的逛街了,特别还有时霆在身边陪伴。

  两人并肩走在热闹的街道上,两边是无尽的繁华热闹,如果可以,言卿想让这片和平一直伴随着他们老去。

  “累不累,要不要去茶楼喝点东西?”

  言卿笑起来:“我们才走了多久的路啊,你一会儿怕我渴了,一会儿怕我饿了,这还没到店铺,你都让我歇息好几次了,我有这么柔弱吗?”

  时霆低声道:“难道夫人不柔弱吗,昨天讨饶的不是夫人你吗?”

  言卿瞪他一眼,却换来他的哈哈大笑。

  言卿拗不过他,两人便在路边的茶楼里坐了下来,小二上了一壶茶,又摆了几样点心。

  茶楼的中间有一个台子,台上有人正在说评书。

  “这个人很厉害。”时霆喝了口茶,看向台中间的说书人。

  那人大概四五十岁的年纪,一双眼睛精湛有神,说书的时候口齿伶俐,语速虽快,但吐字清晰。

  “我们经常来这里跟他打听消息。”

  言卿见这人长得其貌不扬,没想到还是个江湖万事通。

  “他看人很准,心里有鬼的人,他一眼便可以看出来。”

  “这么厉害。”言卿不由多看了他几眼:“这样的人才,时司长可以把他挖到军警司。”

  时霆笑了:“我跟他有几分交情,打听个消息还行,让他去军警司是不可能的,有些人过惯了这种生活,就没有办法再被束缚了。”

  “说得也是,你看他自由自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这才是最快乐的。”

  两人说话间,外面忽然传来一阵争吵声。

  言卿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个青年男子正与店里的伙计理论着什么,那男子中等身材,长得一副斯文儒雅的样子,左侧的眉心有一颗黑色的痣,身上的灰色西服套装洗得有些发白。

  “大家看看,这人竟来茶楼里推销药品,这不是笑话吗?”伙计扬着声音说道,不无讽刺的意思:“我赶他走,他还说我断大家的财路。”

  此时那说书人正好说完一段,见到这边有热闹,于是声音洪亮的问道:“这位小哥,这里是茶楼,你觉得自己能把药卖出去吗?”

  青年见状,也高声回应:“我不是卖药,我是想让大家一起发财。”

  众人听了不由哈哈大笑,心想这年轻人是不是脑子有病,卖药就卖药,花了钱难道还能买个财路?

  说书人却很有兴趣,迈着四方步从台上走到那青年的面前,“你说让我们大家发财,发什么财?”

  “只要你们买了我的药,自然会发财。”

  “那还不是要卖药?我们没病没灾的,买药做什么?”

  “就是啊,我们也没病,为什么要买你的药。”

  青年不紧不慢的说道:“我说了不是卖药,而是投资。”

  说书人笑了一下:“投资?”

  青年道:“马上就要过冬了,现在的冬天一年比一年冷,每年生冻疮的人不知道有多少。这冻疮看似不起眼儿,但是小病不治就会烂手烂脚,我相信大家很多人的身上都有冻疮留下的疤痕吧?”

  “小兄弟,就算冬天会生冻疮,那我们到了冬天的时候再买冻疮药,你现在就来推销,是不是早了点?”

  青年摇摇头:“你们知道这冻疮药的主要成分是什么吗,其中有一味草药叫红花,而红花只产在遥远的云颠。”

  说书人见多识广,闻言点了点头:“这红花确实只有云颠有种植。”

  “那又怎样?”有人问道:“虽然只有云巅产红花,但红花从来都是供大于求,这有什么好怕的。”

  “非也,非也。”说书人摆摆手:“云巅今年秋天闹了虫灾,大面积的红花田被毁,现在红花的产量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了。”

  众人听了,皆是一惊。

  “我好像也听说过。”

  “是啊,就知道是闹了虫灾,却不知道是红花受损。”

  青年听着大家的议论,于是说道:“红花产量降低,就会影响冻疮药的产量,今年冻疮药的价格必然会比去年翻上三倍不止。”

  青年伸出三根指头,“大家想想,只要你买十包,冬天的时候就能卖出三十包的价钱,这么划算的买卖,难道不是让大家坐在家里收钱吗?”

  “小兄弟,既然有这么好的事情,你为什么不自己留着?”有人提出疑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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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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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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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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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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