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少帅每天都在吃醋2夫人又去命案现场了>第411章:诗词大会2
  此时,马一桐也在注视着言卿,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当初那个在刘府参加诗会的庶女会成为时家七少奶奶,身份地位早已不是今日的她所能比拟的。

  可马一桐觉得不公平,她认为言卿一无是处,不过就是侥幸做了一首诗被流传了而已,若论才华,她根本不及自己十分之一。

  现在,她竟然还能和姜泽洛平起平坐,言谈之间,姜泽洛似乎与她特别投缘,两人时不时的交谈中,姜泽洛都是面带笑容。

  马一桐眼睛一眯,拳头下意识的攥紧了,情不自禁的又想起了那人的叮嘱。

  七点整,诗词大会正式开始,男女参赛者分为两组参赛,男子一组,女子一组。

  男子组的竞争十分激烈,在一片激烈的交锋当中最终决出了前三甲。

  言卿跟着姜泽洛一起投票,倒也没出过差子,心里不由暗自松了口气。

  她在大学开过课,去各地带过学生做过指导,但是坐在这里,总觉得心虚发毛,果然强装专业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评委席将评出的最佳作品交给大帅,大帅一一看过之后依次给以点评和认可,大帅的夸赞让参赛的众人顿觉十分鼓舞,取得头三名的参赛者更是面上有光。

  男子组的比赛结束后,轮到了女生组。

  时霆此时坐在大帅的另一侧,目光在空中与言卿轻轻交汇,不着痕迹的点了下头。

  “比赛继续。”主持人兴奋的说道:“现在请女子组开始比赛。”

  话音刚落,马一桐突然站了起来。

  场内的众人立刻将目光转向了她,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要第一个上场。

  马一桐却是笑笑,看着言卿的方向说道:“今天的评委当中有一位我们最熟悉的人,她的两首诗词风靡整个北地,既然她今天在场,不如就请她先为我们大家作诗一首,有了她的珠玉在前,我们这些参赛的人也会更有动力。”

  她轻轻一笑:“是不是,言小姐。”

  言卿看到这个马一桐突然站起来就知道没好事,果然,她是冲着自己来的。

  其实她和马一桐并没有什么恩怨,只是在时欣的诗会上抢了她一次风头而已,再加上这位马小姐和言琴交好,所以便百般看她不顺眼。

  也罢,也罢,反正她来参加诗会也是有备而来,马一桐的这种挑衅,她岂会看在眼里?

  见言卿没有动,姜泽洛看向马一桐的目光便有些不满:“这位小姐,言小姐是评委,让她做诗不太合适吧,况且大家都是早有准备,言小姐却是仓促间收到了邀请,做诗这种事既需要时间更需要灵感,你这样做是不是有点强人所难了。”

  马一桐没想到姜泽洛会这么说自己,而且他称呼她为“这位小姐”,马一桐顿觉一阵窒息,她以为自己在顺城早就享有才女的名声,姜泽洛总该对她有些印象,但是现在看来,人家根本不认识她。

  马一桐的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烧红,不过她的怨气也被彻底的激发了出来,“姜先生这么维护言小姐吗?大帅和时司长可都在场呢。”

  大帅被莫名提及,不由茫然的看了时霆一眼。

  时霆低声道:“没事,言卿能应付。”

  大帅点点头,对于自己这个儿媳妇,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姜泽洛没想到马一桐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么说,当即眉头一紧。

  “马小姐说笑了。”言卿示意姜泽洛稍安勿躁,“既然马小姐有这样的要求,那我就只好现丑了,也算是抛砖引玉吧,希望各位都能有好的发挥。”

  “既然如此,就请言小姐为我们作诗吧,我想在场的诸位也都很期待言小姐有新的诗作面世呢。”马一桐露出一丝冷笑。

  言卿从评委席上站起身,迈着优雅的步子走到了中间的作诗台。

  一直注视着这边的张敦见言卿走到了中间的棚子下,而整个棚子里只有她一人,他知道机会来了。

  张敦向不远处的属下使了个眼色,属下会意,立刻隐没在了人群当中。

  言卿不紧不慢的在椅子上坐好,拿起一边的毛笔。

  她能背下来的民国诗不多,好在有一首很有名的诗作后来被改编成了歌曲,那首歌她可记得很清楚。

  她环视了一眼周围摆放的各种兰花,红唇微微扬起,眼中仿佛聚集了日月的光彩,那份从容与自信让周边的花草都为之逊色。

  时霆面带微笑的注视着自己的小妻子,眼中满是宠溺的自豪,他知道她从不打没准备的仗。

  言卿写到一半儿,忽然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而他亦回之一个温暖的笑容,那笑容掩映在兰花之间,在她的心头开出朵朵芳香。

  看着言卿的不仅有会场里的人,还有站在不远处的张敦,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脸上的笑容渐渐变得僵硬,这让他不得不抬起手表反复的查看。

  不可能的,为什么言卿所在的地方依然平安无事,她还能那样淡定的继续写诗?

  他按照蒙向阳的吩咐在棚子上做了手脚,因为棚顶缺少足够的木料支撑,只需要在后面抽出一根木头就能导致整个棚顶塌陷,而当时站在棚下的人会被砸成肉饼。

  现在棚子安然无恙,难道是他安排的人出了问题?

  但是此时,张敦又不能随意离开,因为他发现大帅的警卫队长刘寅就站在他的旁边,只要他一动必然会引起刘寅的注意。

  怎么办,怎么办?

  就在张敦焦急万分的时候,言卿已经完成了手中的诗作。

  她轻轻吹了吹上面的墨迹,将其交给一旁的主持人,主持人拿过来后先是给了大帅。

  言卿清润的声音缓缓响起:“恰巧今天这里摆满了兰花,我就以兰花为题写了一首诗,仓促之作,让大家见笑了。”wWW.ΧìǔΜЬ.CǒΜ

  大帅看完之后,不由连连点头。

  “以兰花作诗,应情应景,诗句简单易懂,但是感情丰富。”大帅的点评让众人也都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

  直到嘉宾席的各位传阅完,主持人才拿过言卿的诗稿念了起来: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

  种在小园中,希望开花好。

  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时过;

  急坏看花人,苞也无一个。

  眼见秋天到,移花供在家;

  明年春风回,祝汝满盆花!

  众人听了,也都十分惊讶,按理说言卿没有任务准备,这次只是临时现场发挥,不仅如此,她还能以兰花为题写了这么一首通俗易懂的诗作,才女之名果然名不虚传。

  “这首诗没有华丽的辞藻堆砌,但是贵在朴实无华,与言小姐之前做过的两首诗又是不一样的风格,言小姐的诗作竟然能够如此百变。”姜泽洛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

  有了姜大才子的称赞,其他人的夸奖也都纷沓而至。

  坐在第一排的马一桐,整张脸都白了,她没想到言卿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写了一首诗,而且质量丝毫不差。

  面对众人的夸奖,言卿淡笑道:“我有一个提议,既然是现场作诗,那么就该公正公平,不如从现在开始,大家都以这兰花为题现场发挥。”

  大帅听了,十分赞成的点点头:“言卿的提议很好,从现在开始,大家就以兰花为题各展所长,自由发挥。”

  既然大帅都同意了,主持人立刻拿来抽签的号码筒。

  现场一共二十人参赛,马一桐抽到了十号,这是一个折中的号码,既不会过于靠前,也不会拖到最后。

  描写兰花的词语毕竟有限,越是靠前越是占便宜,但过于靠前而不出彩的又不容易让人记住,十号这个号码是最好的。

  这时,抽到二十号的女孩突然嘤嘤的哭了起来,因为谁都不想抽到最后一个。

  周围的人见了,不由轻声安慰。

  “马小姐。”言卿笑看向马一桐:“素闻马小姐有顺城第一才女之称,不仅才情相貌过人,性格更是大度谦虚。马小姐来参加这样的诗会定是稳操胜券走走过场,无论第几个出场都会一鸣惊人,既然如此,不如与这位小姐交换一下号码,我看她哭得也很可怜。”

  不说还好,一说那个女孩哭得更大声,在场的众人也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都只能尴尬的看着。

  马一桐没想到言卿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她正要反驳,姜泽洛也跟着说道:“马小姐既然有才女之名,也不在乎是最后一个出场,是吧?”

  马一桐面对众人打量的目光,哪怕心里一万个不愿意,但是为了成就她的大度和才女之名,她也不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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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情此景,八哥想要赋诗一首!

  读者是朵花,八哥是只瓜。

  读者夸一夸,八哥美到家!

  (这才华,简直都溢出屏幕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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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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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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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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