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四处都是灰蒙蒙的,就连窝里的鸡都在打盹。

  时霆牵着言卿的手,顺着后门悄悄出了时府。

  时霆说言卿那一身打扮不行,言卿就换了套男装,正好上次去黑市的那一身她还留着。

  两人坐上停在不远处的汽车,很快消失在了夜色当中。

  从顺城到双合镇,要先坐火车到前关城,再从前关城坐船去双合镇,这种客船一天数趟,来回于两个码头之间。

  来到前关城的码头时,已经是两日后的上午。

  时霆穿着一件灰色布衣,黑色长裤,脚上穿着板鞋,俨然一副码头小工的打扮。

  见言卿一直在看着他笑,时霆不免问道:“你这样看着我一路了。”

  言卿支着下巴,笑得更加灿烂:“我就是觉得夫君真是生得好看,穿得这样破破烂烂还是好看。”

  有些人的气场是天生的,衣衫褴褛仍能透出无边风采,而有的人金镂玉衣却是副空荡荡的皮囊。

  身下的船只在左右摇晃,言卿往远处看了一眼,河面宽广,仿佛一眼望不到边际。

  这些往来船只都十分破旧,似乎有点大风大浪就能轻易散架,行驶在河面之上,不断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

  船上有不少人开始晕船,不时有人将身子探出船舷大口呕吐。

  “喝点水。”时霆拿出一个水瓶递给言卿,“有没有觉得不舒服?”

  言卿摇摇头。

  她以前常出外勤,早就习惯了,而且s市也有许多江河,她常坐船。

  时霆怕她受不了这一路的辛苦,一直小心翼翼的照顾,但是这一路下来,言卿比他想像的还要坚强。

  “我没事。”言卿喝了一口水,冲他莞尔一笑。

  这时,不远处传来一阵孩童的哭声。

  “哇!”

  “哇!”

  一个妇人怀里抱着个孩子,那孩子扯着嗓子一直哭个不停,周围的人都好事的看了过来。

  “是不是孩子病了?”有人问。

  妇人焦急的说道:“孩子发烧了,这脸都烫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前进县。”

  前进县和双合镇是两个地方,船只会先到前进县再到双合镇,看来这个妇人是前进县的人。

  言卿看了时霆一眼,时霆冲她点了下头。

  “大嫂,我这里有药。”言卿走过去,在妇人面前蹲下来,伸手探了一下孩子的温度,以她多年的经验来看,这孩子已经烧到三十八九度了,若是不马上吃药,怕是会烧出毛病来。

  “那真是谢谢你了。”妇人连声道谢,激动的眼泪都落了下来。

  言卿找了药出来,碾碎了用水冲泡开,让妇人喂着孩子吃了下去。

  那孩子看着不过六七个月大小,白白胖胖,脖子上挂着一个金锁,隐约掩在衣襟当中。

  言卿再看那个妇人,一身破旧的布衣,头发干枯,两眼凹陷,鬓上都是风霜,在她喂孩子吃药的时候,这个女人时不时的往船尾张望。

  “大嫂,你是前进县的人?”言卿随意的问道。

  妇人似乎迟疑了一下,眼角向下斜去,过了一会儿才说道:“我去前进县投奔一个亲戚。”

  言卿见她的样子似乎有什么不想说的事,便没有再问,又交待几句让她给孩子多喝水,按摩几处能退烧的穴道,这才回到时霆身边。

  时霆说道:“那孩子不像是她的,面貌不像,穿戴也不像,他脖子上有一个金锁,看分量是极重的。”

  只有有钱人家才能给孩子打金锁,以这个妇人的穿戴,她连温饱都不能保证,哪里有钱打金锁。

  “你看她的鞋底。”时霆慢慢将目光放过去:“有干涸的血迹。”

  言卿仔细一打量,对于这种干涸的血色,她是最熟悉不过了。

  这个女人看起来没有受伤,但她的鞋底下都染了血,这像是在血泊里走过的一样。

  “我刚才看到那个金锁上面,隐约刻着一个乔字,乔,会不会是这孩子的姓氏?”言卿隐约猜测。

  “一般的金锁上都刻长命百岁之类的词语,如果只有一个乔字,大概就是姓氏。”

  时霆收回视线:“这妇人虽不是这孩子的爹娘,但她从上船时就对这孩子细心呵护,孩子生病,她更是心急如焚,这样看来,她是没有恶意的。”

  虽说这父人与孩子跟他们没有关系,但是由于两人的职业原因,时霆一上船就将船上的每个乘客都打量了一番。

  “你们看,后面有一艘船。”坐在船尾的一个男子突然高喊了一声:“那船上有人,好像在跟我们招手。”

  大家听见他的喊声,也都往后看去,只见客船的尾部果然跟着一条体型不大,但是十分结实坚固的船只正在飞速驶来。

  而在船头站着一名男子,手里挥舞着一面彩色的大旗。

  时霆道:“这是船家之间的信号,打红旗是示意对方停船。”

  “停船?”言卿还没反应过来,那个妇人突然抱着孩子三步并作两步的扑到了她面前。

  时霆下意识的要护住言卿,那妇人却是直接跪了下来。

  此时船上的人都在看着船后面的热闹,倒是没有人注意他们。

  妇人把孩子往言卿的怀里一塞,眼泪就流了出来:“小哥,我觉得你是个好人,我贱命一条,死了不足为息,但小少爷不过才六个月大,祸不及孩子,求小哥救他一命。”

  妇人连磕了三个响头,再抬头时,目光已经一片绝然:“小哥到了前进县后,带着他去找一户姓袁的人家,主人叫袁文奎,只要让他的家人看到金锁,他们就什么都明白了。”

  “小哥大恩大德,我来世再报。”

  妇人说完,将包着孩子的小被一抽,然后从旁边捡起一个破布包随意包裹了几下。

  言卿想要起身,时霆抬手拦住了她:“那艘船是冲着她来的。”

  妇人抱着“孩子”冲到船头,站在醒目的船尖上,后面追来的那只船很快就看见了她,船上立刻涌出十几个精壮男子,手里都带着武器。

  只是船上的人还没来得及有所动作,那妇人已经扑通一声跳进了河里,河水翻涌,妇人在河面上挣扎了几下,很快就被河水吞没了,而她掉下去的地方,有一个花色崭新的小被子浮了出来,飘在河面上格外的刺眼。

  妇人的一系列动作几乎只在须臾之间,言卿反应过来后,忍不住低头看了眼怀中的孩子。Χiυmъ.cοΜ

  孩子吃了退烧药,药效已经开始发挥,他正安安静静的将小脑袋靠在她的身前,睡着了。

  言卿来不及多想,拿出一件衣服将他包好,免得他受凉。

  “是个忠心的。”时霆叹了口气:“看来这孩子是她从哪里救出来的,现在被人追杀,他只能用这种方法保住孩子。”

  时霆从孩子的胸前拿出那只金锁,金锁做工精巧,分量十足,在精雕细琢的花纹中间刻有一个“宁”字。

  “这么忠心的人,我们却帮不了她。”言卿叹了口气。

  如果她不跳河,这条船停下来,她和孩子都会死,时霆只有一个人,没有办法在这些悍徒手中救下他们,况且,还有一船人呢。

  “你已经帮她了。”时霆看了眼那个孩子。

  言卿也低头看了一眼,那孩子的一只小手紧紧抓着她的衣襟,睡得十分香甜。

  她心中一软,泛起一阵涟漪。

  “看来我们得改变行程了。”时霆道:“先去前进县吧。”

  后面的船只在看到妇人抱着孩子跳河之后,果然不再摇动那面大旗,而是行到跳河的地方停了下来。

  有人从河里捞上孩子的小棉被,又有人用竹竿往里面乱捅一气,在确定妇人和孩子都已经沉入水底后,那条船才调头返回。

  “这人死得也太快了,就是一眨眼的功夫。”

  “是啊,还有那么小的孩子,可怜啊。”

  众人看完了热闹之后议论纷纷,没有人注意那个孩子此时已经到了言卿的怀里。

  孩子像是懂得什么一样,一路都很乖巧的呼呼大睡,直到两人下了船,他还没睁开眼睛。

  言卿从来没带过孩子,见他一直睡不免有些担心:“会不会是药吃多了,怎么不醒呢?”

  “小孩子睡上两三个小时是很正常的事,况且还是病着。”时霆拎着行李箱跳下来,然后再伸出手让她搭着自己的手下了船。

  时霆这次前来,就是想要打听大谷山那伙土匪的消息,他不能冒然去跟这伙人对抗,那和以卵击石没什么区别,现在半路改了道,那就先处理好这个孩子的事情再说。

  时霆不喜欢打没有准备的仗,但凡他想去做的事,就必须要成功,而为了这个成功,就得打下牢靠的基础。

  两人本打算先找一个小旅店住下来,现在看来要先找到这个袁姓人家,赶紧把孩子交出去。

  两人都没有带孩子的经验,他现在睡着还好,一旦醒了,未免忙手忙脚了。

  这前进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要找一个人似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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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当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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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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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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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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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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