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呼啸,吹着窗户哗哗作响,月光透进来,落在床头两具互相依偎的身影上

  言卿的身子绷得笔直,不敢动却又忍不住悄悄的转动目光,结果就看到一双眼睛正在深情款款的望着她。

  她想到两人已经定了亲,再过几个月就要大婚,若是放到现代,早就生米煮成熟饭了。

  可这个时代对于女性的各种约束依然根深蒂固,特别是豪门大户更为看重,女子失贞失洁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无法忍受。

  随着外国文化的涌入,辛国的思想也越来越开放,却还没有达到肆意妄为的地步。

  若是让人知道她和时霆在舅舅的家里居于一室,传出去不知道该被多少人笑话,以后去了夫家也要低头做人了。

  “你在看什么?”言卿低声问。

  她明知道他是故意要留下来,可还是心甘情愿上了他的当,以至于两人这样合衣躺在床上,一起听外面风声狂虐。

  “想你。”时霆翻了个身,长臂一伸便她搂于怀中,手掌覆在她的腰间,将她用力的嵌入自己的胸前。

  他说话的时候,温热的气息都吹拂在她的额头,伴着他磁性的嗓音飘落有声。

  “言卿,你说奇怪吗,明明你就在我身边,可我还是想你。”

  言卿想说,她何其不是如此。

  她将脑袋往他的怀里埋了埋,让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听见他的心跳,她喜欢这样的感觉,每当投于他的怀抱,那种踏实的,被保护的安全感,那种贪恋的,舍不得离开的依赖感。

  就算她在那个世界活了二十多年,却从未有过这样刻骨铭心的体会,就算那里有她舍不得离开的人和事,但是能与时霆相遇,就算重来,她依然会做一样的选择。

  “我困了。”言卿的声音像小猫一样。

  “那就睡觉。”时霆在她的背上轻轻拍了拍,“放心,我不会做什么的。”

  言卿笑道:“我若是不放心你,也不会留你。”

  时霆将她搂得更紧了几分,“睡吧。”

  “时霆……。”

  “嗯?”他的尾音极浅。

  言卿似有些不好意思问出口,喊了一句他的名字就不再说话了。

  时霆低下头看向怀里的人,只能看到她乌黑的发顶,她像一只小兔子,乖乖的缩在他的胸前。

  他目光一软,“想问什么?”

  “还是不要问了。”言卿小幅度的摇摇头。

  “要不我猜猜?”

  “好啊。”言卿来了兴趣,她就不信这个没有任何征兆的问题,就能被他猜了去,那他可真是神人了。

  时霆很认真的想了想,“你是想问,明天我还会不会来这里过夜。”

  言卿:“……。”

  老天作证,她可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胡说。”言卿抬起一双眼睛,那眼睛像琉璃一样,静谧剔透。

  “那你想问什么,你若不说,我可要继续猜了。”

  言卿抿唇而笑,他若继续胡猜,还不知道能说出什么让人脸红心跳的话来。

  “其实也没什么。”言卿的手攀在他的胸前,“不管是大帅还是阿爹,他们都有好多老婆,那么将来……。”

  “我只有你。”时霆没等她说完,已经毫不犹豫的将其打断,“言卿,不管你信不信,我这辈子只娶你一个人,我的孩子也只叫你阿娘。”

  言卿有些怔怔的看着他,千言万语都被他的这句话打回了原位。

  她是现代人,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她的恋爱价值观并不支持一夫多妻这种制度,她无法想像,她所爱的人,还要把唯一的爱分成多份,她甚至还要跟那些小妾丫鬟们争宠。

  她知道时霆现在与自己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但是以后呢,他身份高贵,必不会拘泥于一个司长之位,等到他飞黄腾达的时候,是否也会妻妾环绕?

  “我信你。”言卿眼圈一红,忍不住抱住了他精瘦的腰身,“时霆,你也要记住今天的话,若你食言,我定不饶你。”

  时霆笑道:“怎么个不饶法,是要把我拘于你的罗纱帐里,夜夜笙歌不放吗?”

  言卿被他气笑了,知道自己说不过他,索性眼睛一闭,装睡去了。

  这样一闭眼,困意也涌了上来,在她半睡半醒的时候,直觉得他在不停的亲吻她的额头,耳边仿佛呢喃一般回荡着他的声响。

  今日起誓,必不失言,吾有言卿,白首百年!

  言卿第二日起床,这句话似乎还在耳边萦绕,只不过她向旁边一摸,却是一片空白的被褥。

  院子里响起辘轳的摇动声,是佣人们在打水准备烧水和做饭。

  她借着微弱的光线往墙上看了一眼,是早晨四点。

  今日温府要杀年猪,怪不得这府里的人都起得极早,杀年猪在台山当地是为大事,大户人家要在屋里摆宴席,宴请亲朋好友一起喝酒吃肉。

  言卿摸着身边已经凉透的被子,忽又想到他走时只穿着单衣,不免生出心疼的感觉。

  外面的打水声还在继续,大概是怕吵醒了她,这些人都是轻手轻脚的。

  言卿也没了睡意,起身打开了一旁的台灯。

  见到屋里灯亮了,静知和香儿急忙敲了敲门。

  两人一起服侍着言卿洗漱穿衣,香儿昨日和静知睡在一起,两人情相投,聊到了大半夜,香儿从她嘴里得知,这位表小姐当真是聪慧过人又难得脾气温和,是个值得效忠的主子。

  “表小姐,太一亮就要杀年猪了。”香儿说道:“今年温家一共会杀六头年猪,那猪都是老爷让人养在田地里的,长得又肥又壮。”

  普通人家最多杀一头猪,只有大户人家才会杀上几头猪。

  这些猪肉除了在过年的时候食用,吃不了的会被做成腌肉和腊肉储藏起来,有条件的人家还会送到冷库冷冻,只不过要支付昂贵的冷冻费,但这样的好处是,可以一年四季都有肉吃。

  早晨五点的时候,温家的后院就开始热闹起来,因为杀猪是件血腥的事情,所选的都是家里不常用的空地荒地。

  言卿来到后院,远远就看到时霆和金山。

  “起得这么早。”时霆迎过去,从静知的手中接过她的轮椅,“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你呢?”言卿仔细看过他,发现他面色如常,声音清亮,这才放下心来。

  “嗯。”时霆低声道:“我离开的时候,你睡得正香,我就没吵醒你。”

  言卿生怕身边的人听到,急忙用手指戳了他一下。

  时霆笑了,不再说话。

  这时,十几个壮汉扛着几头五花大绑的肥猪来到后院的空地上,从它们嘴里发出的叫声尖锐而凄惨。

  周围看热闹的人群议论纷纷,多数是在称赞这些猪长得又肥又壮,这年头能养出一头肥猪,定会被左邻右舍羡慕。

  主持杀猪的管事先是点香烧了纸祭拜了一番,之后几个杀猪人就站在年猪前,大家嘴里念念有词了一番之后,尖锐的刀子就插进了猪脖子。

  猪的叫声越发的凄惨无助,鲜血从它们的脖子里喷涌而出,几个人拿着大铜盆置于其下,接着从猪脖子里喷出的血液。

  言卿见过许多尸体和凶残的杀人现场,却是第一次亲临杀猪现场,眼看着那些猪因为失血过多而渐渐没了力气嚎叫,直到最后断了气。

  猪死之后就是剥皮,拆卸,把它们分成数堆,内脏、肥肉、排骨之类的分门别类,这些杀猪人的手法十分专业,剥,拆、切、剁,一气呵成。

  言卿忍不住感叹,“我若是失业了,倒也能做个杀猪的,时司长别忘了光顾我的生意。”

  时霆道:“就你这细胳膊细腿的,怕是连只猪头都拎不动吧,也不知道是你去杀猪,还是那猪要蹬你。”

  言卿想想他说的那个场面也觉得好笑,“这是我第一次看杀猪,不知道这中午的猪肉还能不能吃下去。”m.χIùmЬ.CǒM

  “言小姐面对尸体吃饭尚且面不改色,更何况一头猪。”

  言卿嗔他一眼,“就你知道的多。”

  两人说笑着,猪已经被分得差不多了,由一群人抬着去了后厨。

  中午的宴席格外丰盛,不但有大块的猪肉,还有当地盛产的海鲜水产。

  吃饭的时候,言卿和温颜以及墨云华坐在一桌,同桌的还有几位女性亲戚。

  肉食鲜美,墨云华却像是心事不宁一样,只简单的往嘴里放了几口青菜,还不时往男宾的方向张望几眼。

  言卿的目光在男宾的几张桌子上扫了眼,倒是没看到一个人,墨云华的弟弟墨向荣。

  大概过了一刻钟,言卿看到墨向荣从外面匆匆忙忙的进了屋,他走的是侧门,就是不怎么起眼的门扉,这一屋子的人,也没有人会去注意。

  墨向荣进来后,就挑了一个空座坐下去,看到桌子上摆着蒜泥白肉,红烧排骨,水煮血肠,以及大虾鲍鱼,不由眼前一亮,撸起袖子就开始大快朵颐。

  见到墨向荣入席,墨云华才像是松了口气,脸上也有了色彩,急忙招呼着大家吃菜。

  “表小姐,吃菜,吃菜。”墨云华笑眯眯的夹了一块猪肉放到言卿碗里。

  言卿看了她一眼,笑了笑。

  ¥¥¥¥¥

  哥想吃糖醋排骨,红烧排骨,酱脊骨,回锅肉,梅菜扣肉,红烧肉……

  来个盆,口水接一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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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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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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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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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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