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下雨了。”时霆开始收拾渔具。

  言卿也帮不上忙,只能望着天边干着急。

  “时霆,你看水面上有好多鱼。”言卿瞥见河面上冒出许多泡泡,之前根本瞧不见影子的鱼儿纷纷游了上来。

  阴雨天,大气压降低,水中的溶氧量变小,鱼在水中呼吸困难,自然而然会浮到水面上来呼吸。

  言卿道:“这个时候一网洒下去,定能收获满满。”

  时霆将东西收拾好后往身上一背,转身推过她的轮椅,“这雨看起来不小,先找个地方躲雨。”

  “这么多鱼,真是很可惜啊。”

  临走时,言卿还惦记着那一大片鱼群,惋惜不已。

  结果两人没走几步,雨点啪嗒啪嗒的落了下来。

  时霆瞧见林子里有一个草屋,于是提议:“我们先去躲雨。”

  车子离这里尚远,冒雨跑过去必然会全身湿透,他体格强壮倒是不打紧,言卿这身子骨是万万不能淋雨的。

  茅草屋就建在林子里的一片空旷处,围绕着草屋插有一圈篱笆,篱笆上面绑着一些尖锐的铁丝,应该是防止野兽闯入的屏障。

  院子的大门没有关,时霆一推就开了。

  “有人吗?”时霆向着屋里喊了一句。

  话音刚落,屋门就被推开了,一个穿着粗布衫的老人打开门,看了两人一眼,知道是躲雨的,“进来吧。”m.χIùmЬ.CǒM

  时霆和言卿进了屋,那老人还好心的拿过一条干毛巾,时霆顾不得自己,立刻去给言卿擦着头上脸上的水珠。

  好在时间不长,两人身上只是滴了一些雨点,并没有湿透。

  “老伯,你一个人住吗?”言卿打量了一下这所简陋的屋子。

  那老头儿坐在一个板凳上,手里拿着一个烟竿,里面烧着烟叶子,啪嗒抽了一口,“我和顺子。”

  “那他人呢?”

  老头眼眶突然一红,“三天前出门后,再也没有回来。”

  言卿没想到触及到了对方的伤心事,急忙安慰道:“也许是有事情耽搁了,说不定很快就能回来。”

  老头摇摇头:“不可能回来了,不可能回来了。”

  怪不得老头的大门没锁,原来是一直为顺子留着门,言卿顿时觉得心酸。

  这个家里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简单的被褥,破的露出棉花,吃饭的两个饭碗也缺了口,掉了瓷。

  时霆把鱼桶放到老头面前:“老伯,这是我们刚钓的鱼,送给你吧。”

  “你们真是好人。”老头很感动,“顺子在的时候,最喜欢吃的就是烤鱼。”

  “顺子,是你儿子吗?”

  老者用力点点头,又闷头抽起了大烟袋。

  言卿心想,这个家可能只靠顺子这个年轻人支撑着,而这老伯看起来身体也不好,现在儿子不见了,他难免伤心过度。

  “顺子是个孝顺的好孩子。”老头低叹一声,“你们进屋里去避雨吧,家里穷,也没什么好招待的。”

  “打扰了,等雨停了我们就走。”时霆推着言卿来到屋里,这才发现屋里还在漏雨,滴答滴答的落在地面上。

  时霆去外面找了两个破盆放到漏水处,水滴落在盆里,发出更大的响声。

  “时霆,你说顺子会去哪呢?他既然是个孝顺孩子,不可能就这样抛弃老伯,他会不会是出事了?”

  “一会雨停了,我们帮他找一找。”

  “嗯。”言卿道:“你这个人真是面冷心热。”

  他坐在对面那个摇摇晃晃的椅子上,认真的看着她,“也许,我并不是你想的那样的人。”

  言卿一愣,随即笑了笑:“起码那个真实的你是这样的人。”

  她知道,他有他的宏伟抱负,他的未来绝不会拘泥于一个军警司,他放眼的是整个天下。

  而天下能成大事者,没有一个是心慈手软,优柔寡断的。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屋子里只有雨水落在盆子里的响声,外屋时不时传来老头抽烟的咳嗽声。

  “时霆,我们帮老伯找到顺子吧?”

  “好。”对于她的要求,他没有任何的犹豫。

  雨声不停,渐渐的,天也黑了下去。

  老头在外面说道:“天黑了,外面那条路应该不好走,我这里只有蓑衣没有伞,你们不如就在这里将就一晚上。”

  时霆去看言卿,言卿点点头。

  她在雨中吃过一次苦头,不敢再冒一次险。

  时霆起身道:“我去把鱼收拾了,晚上我们就吃鱼。”

  时霆和老头蹲在大门口给鱼剔鳞,老头情不自禁的低喃:“顺子啊,快回来吧,有你最爱吃的鱼。”

  “老伯,顺子多大了,长什么样,有照片吗?”

  老头摇摇头,显然不愿意多说。

  鱼收拾好后,老头在门口搭了个遮雨的棚子,生起了火。

  时霆在窗底下发现了一个碗,碗里面脏乎乎的,积满了雨水,而这个碗比屋子里的碗还要完整。

  老头说:“别捡回来,那是给顺子留的。”

  时霆将鱼串在削尖了的木棍上,洒了一些盐后放到火堆上烤。

  很快,烤鱼的香味儿就四散而开。

  时霆把烤好的鱼递给老头,老头却是站起来走到那个盛满雨水的瓷碗前,他把鱼放进去后才又走回来,身上就湿了大片。

  鱼很鲜嫩,时霆把给言卿的那只剥去了烤焦的皮。

  言卿一口咬下去,又鲜又香。

  “好吃。”她忍不住赞叹。

  几人用烤鱼解决了晚餐,老头望了眼外面的天,“雨是越下越大了,你们休息吧。”

  说着就去了另一个屋,关上了门。

  屋子里又脏又潮,炕上堆满了各种杂物,连床像样的被褥都没有,显然是不能睡人的。

  时霆道:“你就睡在轮椅上。”

  “那你呢。”

  “这把椅子好像还能撑上一晚。”他在扶手上拍了拍。

  出任务的时候,经常风餐露宿,两人都已经习惯了。

  老头家里穷,别说电灯了,就连煤油灯都用不起。

  外面电闪雷鸣,言卿忍不住问道:“慕榕她们不会找我吧?”

  “你和我在一起,应该不会。”

  言卿想想也是这个道理,可随即又被另一个问题所困扰,她如何向那两个丫头解释,她这一夜未归的事情呢?

  她说因为下雨被困住了,她们会信吗?

  出门时,她也没有知会任何人,若是有人发现她夜不归宿,怕是要借此大做文章。

  比起现代,这个时候对女子的约束层层叠叠,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来。

  “时霆,你猜这个老伯为什么住在这里?”

  时霆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离这里不远处有一片白杨林,老人应该是护林员。他的房间里有一套破旧的制服和一双登山靴,这都是护林员的装备。”

  “那顺子会不会和老伯一样,是接替他的护林员,他可能在林中巡逻时被野兽攻击了,或者被什么困住了。”

  “明天雨停了,我们去看看,先睡吧。”

  “嗯。”言卿试着闭上眼睛,却是睡不着,于是临时起意,“时霆,你会不会唱歌?”

  “你想听歌?”

  “想啊,你会不会唱催眠曲之类的。”

  “不会。”他回答的很干脆,“你会吗?”

  “会啊。”言卿说着就轻轻的哼唱起来,“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挂在天空放光明,好像无数小眼睛。”

  时霆听着,疑问道:“这个曲子我倒是没听过,好像不似现在的曲风。”

  “很容易唱是不是?”

  “嗯,听一遍就会了。”

  “那你唱给我听。”

  时霆顿了一下,紧接着温柔磁性的嗓音就在黑夜里缓缓响起,“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他的声音温润好听,仿佛带着治愈般的温度,一首小星星竟让他唱出无比柔和的感觉。

  “好听,时霆你唱歌真好听。”言卿轻轻鼓掌,“那我再教你一首。”

  “好。”

  言卿想了想,“我在马路边拾到了一分钱,交给警查叔叔收一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的说一声,叔叔再见。”

  “这……也是歌?”

  “不好听吗?朗朗上口啊。”

  时霆颇有些无奈,只好跟着她一起唱,只是唱到警查叔叔几个字的时候,他忍不住问:“警查是什么?”

  “就是警司啊。”

  “那为什么要叫警查。”

  言卿解释不了,只好耍赖皮,“哎呀,这是民谣啊,民谣就是这么唱的。”

  “为什么你唱的歌,我从来都没听过,又是你舅舅那边的?”

  言卿笑了:“哪有这么多为什么,来来,我再教你一首。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

  这一晚,言卿教了时霆很多儿歌,直到睡着的时候,嘴里还在嘟囔着“找呀找呀找朋友。”

  时霆脱下自己的外套,轻轻盖在了她的身上,黑夜中,他的手指轻轻在她的眉心蹭了蹭,“晚安!”

  晚安,我的女孩。

  第二天,雨停了,言卿醒来时,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儿。

  她调整轮椅坐起来,一件熟悉的外套从她的身上滑落,她将外套捡起来,轻轻的抱在怀里,薄薄的脸皮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

  时霆用鲫鱼熬了一锅鱼汤,言卿出来时,老头捧着碗,喝得满头大汗。

  她心下暗暗感叹,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是他不会做的。

  吃过饭,两人决定去林子里寻找顺子,不管顺子是不是遭遇了不幸,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找到他也算是报答老头一夜收留之恩。

  穿过那片小树林,一大片白杨林跃入视线,这片林子归私人所有,长得异常茂盛挺拔,而老头之前的职责就是二十四小时看护,防止别人乱砍乱伐和烟火,现在他老了,护林员早就换了人。

  “时霆你看,那里有房子。”

  白杨树中有一片空地,空地上建着一座二层小楼,小楼旁边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旅馆”。

  言卿奇怪:“这林子里怎么会有旅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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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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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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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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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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