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少帅每天都在吃醋2夫人又去命案现场了>第119章:你的嘴开过光了
  “这是陈氏灭门案的档案。”时霆将手中的一个牛皮纸袋递过来。

  言卿有些惊讶,没敢立刻接,“这应该是秘密档案吧,就这样给我,没问题吗?”

  “如果你觉得麻烦,可以不必管。”他说着就要抽手。

  “好吧,好吧,你是故意的。”言卿撇了撇嘴,“你知道我不会不接。”

  她哼了一声才把资料拿过来,有些迫不及待的打开封条。

  时霆见她生气的样子竟还有几分可爱,嘴角不由轻轻弯起。

  陈氏灭门案一直悬而未破,久而久之竟成了压箱底的悬案。

  这起案子当初也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渐渐淡出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视线,而且多数人认为是土匪作案,军警司无法破案也在情理之中。

  档案里有一些黑白照片,每一张照片都是触目惊心,哪怕没有鲜明的颜色,仍能窥见当时现场的惨烈。

  其中就有陈家的管家,那个言卿从血迹上推断出凶手右手受伤的尸体,他的脖子上果然有两处刀伤,一浅一深,浅伤不足以致命,深的一刀是凶手后补上去的,这也证实了她当时对于血迹的推断准确无误。

  在看到三个孩子的尸体时,言卿的眉头也越皱越紧,直到翻到一张照片,她的目光突然专注了起来,“这是?”

  “这是陈家的长子陈有为,他也是被割断喉咙一刀毙命,但和其它几具尸体不同的是,他的后背被剥去了一块皮,一块很完整的,长和宽都约为30厘米的皮。”

  剥皮?

  言卿将照片送到眼前仔细观察,一边看一边道:“剥皮用的刀具十分锋利,创缘整齐平整,这不是普通的匕首,这是一把剥皮专用刀。”

  “剥皮专用刀?能区分这把剥皮刀和杀死陈家上下十三口的是不是同一把凶器吗?”

  言卿摇摇头:“杀人用的是刀刃,无论是剥皮刀还是匕首之类的刀具,刀刃都很锋利,只靠照片上的创口,我无法推断剥皮创和割喉创是否是同一刀具造成。”

  “我有一个大胆的推断。”时霆目色渐深:“如果凶手是用匕首之类的凶器杀死了陈家十三口,而他剥皮用的又是专用的剥皮刀,这能不能说明,凶手随身携带两把凶器,一是为了杀人方便,二是为了剥皮方便,杀人和剥皮都是他的主要目的。”

  “那他为何只剥下陈有为后背的一块皮呢,难道这块皮上有什么可以指认凶手的线索?”

  “无论是因为什么,剥皮都是凶手的主要目的,可能是指认凶手的线索,也可能是凶手想要获得的重要物品。”

  言卿将看完的档案交还给时霆,语带歉意:“不好意思,我看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无妨,你没有亲眼见到尸体,几张照片确实是难为你了。”

  时霆收了档案,正要说一声“回去吧”,一个推着小车的货郎从道路的另一边缓缓而来,伴随着叮咚叮咚的摇鼓声,货郎车上的小玩艺也吸引了言卿的注意。

  在明清时期,就有推着小车走门蹿巷的货郎,卖一些日用品和小玩意,有的还卖粮果和糕点,货郎的摇鼓声一响,就有成群结队的孩子跑出来围观,哪怕不买,看上几眼也觉得欢乐。

  见言卿在看那辆摆满了货品的小推车,时霆道:“过去看看?”

  “好啊。”

  他推着言卿走过来时,货郎立刻热情的停车靠边,用一副地道的当地口音为自己拉生意。

  “这位长官和小姐,咱这车上都是自己淘来的好东西,物美价廉,两位看好什么了,给你们一个最低价。”

  “有喜欢的吗?”时霆低声问身边的人。

  言卿感兴趣的是一只挂在货架上的风铃鸟笼,那风铃是黄铜做的,铜质已经发黄发旧,看起来有些年头。

  风铃有三个风摆,每一个上面都拴有铜铃铛,呈三角形悬挂在最上面的鸟笼下,鸟笼里用来喂鸟的食槽也是铜的,打磨的十分光亮。

  言卿忍不住伸出手指,轻轻碰了一下那个铜铃,叮叮当当的响声格外清脆悦耳。

  她一向喜欢稀奇古怪的小玩意,每次看到都是爱不释手。

  这种喜悦的心情一直蔓延到嘴角,扬起的弧度如同月牙,又如暖春里缓缓绽开的桃花,清清淡淡却又美不胜收。

  这样的笑容如同有着摄魂噬魄般的魔力,将时霆所有的目光与专注都吸引了过去,直到铜铃声响起,他才发觉自己已经这样盯着她的侧颜看了许久。

  “这个多少钱?”时霆从裤袋里掏出钱包。

  货郎见买家有意要买,立刻喜笑颜开:“不贵,不贵,只要两块钱。”

  “两块?”

  货郎眼睛一转,“一块,一块就行。”

  时霆从来没在货车上买过东西,更不知道这些东西可以议价,刚才只是因为没听清楚问了一句,没想到就吓得货郎直接交出了底价。

  见时霆在掏钱,言卿急忙道:“我只是看看。”

  “喜欢就买下来,也不贵。”他把钱交给货郎,货郎喜滋滋的收下后,摘下那个鸟笼放在了言卿手里。

  “小姐真是好眼光啊,这可是古董呢。”

  回去的路上,言卿提着那个鸟笼,还在琢磨货郎的话,“你说这个真是古董吗?”

  “我刚才看了一下鸟笼的底部,有一枚印章,大概是三百年前的古物。”

  言卿很是惊讶:“还真是古董啊,那我们岂不是占便宜了?”

  “那货郎说它是古董,不过是为了卖掉它,想必他淘到这东西时也是不值钱,一块钱都是赚到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古代人还真是奢侈啊,用这么好的东西装鸟。”她轻轻拔了一下那个铃当,“养只什么鸟好呢?”

  说话间,慕榕已经大步迎了上来,先是向时霆行了一礼,紧接着就被言卿手中的鸟笼吸引了。

  “小姐,这鸟笼古香古色的,真好看,是从刚才那个货郎那里买的吧?”

  言卿笑着点点头,对这个鸟笼爱不释手。

  慕榕忽然想起什么,“小姐,你身上没带钱,是,是时司长买的吧?”

  言卿这才想起要给时霆钱,只是还没张口就被他拒绝了,“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送给你的。”

  他望了一眼远处的河面,“要下雨了,回去吧。”

  言卿刚到家,雨点就哗啦哗啦的砸了下来。

  她换了身衣裳,洗了脸,让下人暂时安置了景兰的骨灰后,就坐在窗边摆弄那只鸟笼。

  窗外,雨点落在两棵玉兰树上,雪白的玉兰花如同白色的小鸽子盛放枝头,为这春日增添了许多清新的色彩。

  “小姐,不如就挂在这个屋檐下面吧,起风的时候就能听到叮当叮当的响声。”静知把刚泡好的参茶放在言卿面前,热气冉冉,透着暖意。

  “也好。”言卿轻抚那个铜铃,突然就想起时霆来。

  她以前工作忙碌,哪怕有一个“指腹为婚”的男朋友,却从未收到他的任何礼物,而局里那些粗枝大叶的大老爷们,更是大大咧咧,不懂浪漫。

  细数起来,除了自己的二叔,这是她第一次接受异性的礼物。

  “时司长对小姐可真好,上次送咖啡,这次送鸟笼,说不定明天就要送一只鸟过来了。”静知嘻嘻一笑,伸手去窗外接雨滴。

  慕榕瞪她一眼,“不要胡说八道,时司长只是为了感谢小姐,小姐可没少帮他们军警司的忙。”

  静知吐吐舌头,“对对对,小姐是要嫁给时家二少爷的。”

  时家二少爷?

  听到这几个字,言卿突然就没有了赏鸟听雨的心情,实在是时广那张脸让她由衷的厌恶,但在这种半封建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同枷锁。

  带着这样的心情,言卿在晚上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沈良拿着锋利的玻璃片,笑容狰狞,目光阴狠,他对她说,言卿,无论你躲到哪里都是躲不掉的。

  忽然间,沈良的脸又变成了时广,他穿着大红喜袍向她走来,在别人纷纷恭喜贺喜的时候,言卿看到他背在身后的手中,有一枚亮晶晶的鱼缸碎片。

  “啾啾”

  “啾啾”

  就在她于梦中四处躲藏的时候,一阵奇怪的声音传了过来。

  那声音越来越响,仿佛近在耳畔,吸引着言卿用力睁开了眼。

  清晨阳光正好,暖洋洋的从窗外透进来,下过雨的天晴空万里,被雨水洗过的玉兰花水嫩洁白。

  静知把那只鸟笼挂在了房檐下,本来空空荡荡的笼子里,此时多了一只小鸟。

  这鸟的背羽上有一片黑色条纹,乍看之下毛色似虎皮,而尾羽又是绿蓝色,带着天生的光泽。

  “早上好,早上好!”奇怪的声音从它的嘴里发出来,调皮的鹦鹉在笼子里跳了跳。

  言卿惊喜不已,急忙从床头坐了起来。

  “言卿,言卿!”

  忽然从这只鸟的嘴里听到自己的名字,言卿惊讶的哇了一声。

  “小姐,你醒了。”静知端着洗脸水跨进来,笑嘻嘻的用嘴巴努了一下窗口的位置,“时司长一大早派人送来的。”

  “时霆送的?”言卿揉了揉眼睛。

  “我就说嘛,时司长昨天给你买了个鸟笼,今天就得送只鸟过来。”

  “是是是,你的嘴开过光了。”慕榕紧随其后,无奈的摇了摇头。

  两人伺候着言卿洗漱穿戴完,她就迫不及待的来到窗前。

  那只鹦鹉在架子上跳来跳去,嘴里不停的喊着:“早上好,言卿,早上好,言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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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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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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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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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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