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工业教父>第195章 啤酒烤肉
  在八十年代开一个烤肉店可不容易。而开一个红柳烤肉店就更不容易。

  烤肉的灵魂,就是肉。没有好羊肉,师傅再好的手艺都没用。所以冬梅嫂子最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找一个稳定的肉源。

  冬梅嫂子的想法是在郊外找个地方租下来,然后从内蒙把活羊运过来养在那边。每天把要杀的羊运到城里,现杀现做。

  这么做是为了羊肉足够新鲜,当然也是因为现在没有冷运设备。暂时来看到,这个方法倒算是可行。但不用细算就知道,成本一定高很多。

  不过胡杨提醒他们:“内蒙的羊要吃内蒙的草,才能长出内蒙的羊肉。”

  看到大多数人都好像不太明白。胡杨只能继续解释道:“大家都应该常吃猪肉吧。”

  大家都点头。

  胡杨接着说道:“你们注意到没有。一样的猪种,吃泔水的猪,吃苞米的猪还有吃豆饼的猪。他们的猪肉都不是一个味道。”

  胡杨的话勾起了大家的回忆。

  冬梅嫂子毕竟是开饭店,立刻就明白了胡杨的意思。至于其他人,都是稍慢了一步,才从回忆中挖出了与猪肉相关的内容。

  “好像还真是,那喂的东西不一样,猪的膘也不一样。越大的猪越香。”

  “那是因为养的时间长。”

  “黑猪比白猪好吃。”

  “野猪才最好吃。”

  “胡扯,野猪肉有骚味。”wWW.ΧìǔΜЬ.CǒΜ

  “野味里,狍子最好,那个味道...”

  “那个野鸡也不错...”

  眼看这个话题开始跑偏,胡杨也没有要往回拉的意思。只要冬梅嫂子明白,其他人就随他们去吧。

  今儿他们喝的酒是沈阳的雪花啤酒,也就是后世著名的闷倒驴老雪的前身。一种好像酒精度不怎么高,但很容易上头的啤酒。

  虽然现在晚上并不热,但胡杨还是让冬梅嫂子给他冰镇一下再喝。

  胡杨一贯的风格大家都很清楚。有他在,这个酒一般喝得都很随性。喜欢多喝点你就多喝,不想多喝的,谁也不会劝酒,不过劝肉的倒是挺多。

  虽然说吃过了也会不舒服,但胡杨这方面倒是没有再限制。

  吃喝到三四分饱,大家的话都开始多了起来。都是自己人,说话都很随便,聊天的内容也很随意。

  虽然按人员构成来看,这很像是在搞公司聚餐,但对于工作上的事却聊的很少。

  究其原因,是因为的胡杨和华夏科技,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整的体系。从胡杨这个大脑开始,逐层传递他的想法。每一层都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有问题早就应该着手解决了,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好聊的。

  绕了一圈,竟然又绕回到了胡杨身上。

  冬梅嫂子一开口就问胡杨准备什么时候结婚。这回胡杨可没由着这个话题继续下去,立刻转换话题,一本正经的说道:“我有个想法。”

  胡杨突然正经起来,大伙自然都把注意力转到了他这边来。

  虽然是为了岔开话题,但胡杨也不准备随便乱说。他也是真刚刚有了一个想法,虽然还不算成熟,但也可以拿出来大家聊一聊。

  胡杨说道:“刚刚嫂子提到要在郊区租一个地方养羊。我认为这事可以搞一搞。”

  邢鹏说道:“你刚不是说,这样成本太高而且养出来的羊,肉质也不如内蒙的羊吗?”

  胡杨说道:“没错,如果是光养供给一个烤肉店用的羊,那成本自然是高的。所以咱们应该搞得大一点。弄一个大型农场,不光养羊,鸡鸭鹅狗、奶牛黄牛、黑猪白猪咱全都养。还要搞种植,粮食蔬菜、瓜果梨桃这些咱也全都种...”

  在坐所有人都对胡杨这番话感到意外。没有人想到胡杨会突然想要高一个大型农场。

  眼看大家都是满脸的诧异,胡杨只能停下对于农场构想的描述。稍微理了一下脑中的思路,说道:“我这几次出国,有机会见到了外国人是怎么养鸡、养猪、养牛还有种地的。”

  作为一个优秀的捧哏,这个时候要知道接上一句:“那你给我们说说外国人农民是咋弄的?”

  这一点邢鹏做的就很好。

  胡杨说道:“一个养殖场里可能有几千只鸡,几十上百头猪或牛。他们可不是直接苞米和豆饼。都是经过加工的成品饲料。据说里面有很多的营养素和药。能让牲畜长得快又不得病。而大型农场都是机械化播种和收割。听说撒农药都是用小型飞机的。”

  这些描述一点夸张的成分都没有,但对于听者们来说,可能大部分都是无法想象的画面。

  从全国范围来讲,不是没有机械化耕作。否则他们的旋耕刀片要卖给谁。但必须注意的是,这些机械化耕作都还需要加上“部分”的前缀。

  耕地是机械化了,但后续的播种,施肥,农药喷洒还有最终的收割。能够实现机械化的非常少。这就是为什么进口的粮食,还要比本土产的便宜。

  高度机械化和自动化,带给工业进步有目共睹,但其实带给农业改变才是最大的。因为每一次科学进步,都不会只影响一个领域,带来的影响是整体的。

  而如果是整体的影响,那么起点越低提高的就越多。农业相对工业,明显是更低的那个。

  胡杨稍微给了他们点时间缓冲之后,就接着往下说。这些东西,没亲眼见过的话,真的是没办法凭空想出来的。

  “不用太惊奇,这些未来都会在我们这里出现。肉鸡几十天就能出栏,猪用不上一年就能两百多斤。到那个时候,鸡肉和猪肉大家都能天天吃得到,也吃的起。但我想说的也是这个问题。我在国外吃的肉,都没有咱们家里的好吃。”

  最佳捧哏上线:“这是为什么呢?是外国人不会做吗?”

  不过这回是冬梅嫂子接了过来:“这个东西养的时间短,味道就是差。嘴刁的人一口就能吃出来。”

  胡杨对冬梅嫂子的话表示了赞同:“对,就是这么回事。速成的东西能吃,但绝对不能算是美味。风味是需要时间积累的。所以我想慢下来。最起码咱们自己吃的东西,不要那些速成的。”

  胡杨的这段话大家都听懂了,自然也就得到了大家的支持。虽然这个时候他们还不太会感受到,胡杨上辈子那种对于食物的“担忧”。但能吃和好吃的区别,他们还是非常明确的。

  当然按照惯例,胡杨并没有完全说出全部的想法。最核心的那部分,他还放在心里。

  农场的确是一个农场没有错,只不过他关于的大型概念应该和其他人以为的不一样。胡杨的大型,对他们来说应该是综合性农业基地。

  而除了规模之外,胡杨相信他们并没有完全了解到“全”的意思。胡杨突然想搞一个农场,可不光是为了口腹之欲。他真正想要搞的,是一超大型农牧业实验基地。

  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就是“细分”

  如果这么描述太笼统的话,可以用一些我们身边的例子,直观的解释的一下“细分”的好处。

  吃肉的鸡种肯定和产蛋的鸡种不同。做炸鸡的鸡种和做白切鸡的鸡种肯定也不同。奶牛的和肉牛不是一种牛,山羊和绵羊也肯定不一样...这样的例子有非常多举不胜举。

  针对某一种特别的需求,培育某方面有特别优势的品种。这件事我们的祖先从几千年前就开始做了。所以我们才有了猪牛羊和鸡鸭鹅狗。

  但是,人类驯养和改良家畜家畜品种的速度,从没有像现在这么快过。

  科技的进步大大提高了家禽家畜迭代的速度。在以前自然筛选要几十上百年才能完成的事,现在只需要之十分之一甚至更少的时间。

  家禽家畜是这样,农作物也是这样。精耕细作的条件下所选的品种与大规模机械作业环境下所选品种,肯定也是不一样的。

  两种环境情况对于作物特点的要求截然不同。

  前者需要的是产量高,品质高。而后者,要求的则是抗病能力强,环境的耐受力高,成活率高,但不需要极高的产量和极高的品质。

  无论是家畜还是农作物的新品种培育,都一直有人在做。但胡杨还是认为自己有必要,在这个领域也掺一脚。

  现在培育新品种农作物的人财物投入都不太高。而且并没有人把培育的目标,设为适应大规模机械化耕作的特点。基本上,都是以高产,多季,抗病为目标。

  等他们意识到,需要搞这个方向的时候,肯定就已经来不及了。所以胡杨要自己来,越早开始越好。

  因为这还不光是新品种作物的问题。假如新品种被培育出来,那相应的播种或栽苗和收割的设备,也需要针对这种作物的特点进行设计才行。

  而一台自动化设备,从设计到实际投产,中间又要经历很长的时间。

  所以胡杨才认为这件事需要他牵头来弄。否则时间上是真的有点来不及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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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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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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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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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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