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她偶然间听书童提起,焚月剑是孟家的传家之宝,平日里孟锦文都将剑收藏在房中,轻易不让旁人碰。
更是日日擦拭养护,生怕坏了一个角。
上次听沈辞提起大比需要剑,而她还没有适合自己的剑,二话不说便让书童将悬在屋中的剑送来。
而焚月剑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它轻巧灵便,十分适合女孩子用,长时间用也不觉得手酸。
若是沈辞为了赢,拿焚月剑为盾,挡住赖明莹凌厉的攻势,可以侥幸赢下这一局,但焚月剑也会因此损坏,再也回不到当初模样。
将焚月剑放下的沈辞为了保护双眼,往后退了两步,堪堪避开她的进攻。
刚才赖明莹已经将她逼到方框边缘,她这一退,便退到了白线之外。
赖明莹恋恋不舍的收回剑,眼中得意与可以交织,得意的是,她终将是赢了,可以的是,提前说好友谊赛点到为止,不可伤人性命。
可刚才就差一点,就能伤了她那顾盼生辉的眼睛。
她倒要看看一个毁了容貌的女人要如何吸引太孙殿下等人的注意力。
赖明莹还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之中,沈琳已经高声呼喊,“恭喜明莹,赢得比赛。”
破空的声音吸引了路人侧目,学子们纷纷交耳低语,对着沈辞的方向指指点点。
孟锦文不赞成的瞥了沈琳一眼,小跑上前探查沈辞的情况,“可有伤着什么地方?”
沈辞神色轻松的将虎口发麻的手藏在身后,“没事儿,哪儿都没有受伤,好得很。”
身上的确没伤,但心里是真郁闷了。眼看着大比就在眼前,与赖明莹的差距肉眼可见,如此一来,如何能在大比之上大获全胜?
沈琳不急着去巴结赖明莹,而是先凑到沈辞跟前贺喜,“没想到三妹妹的剑术如此高超,比我这个姐姐不知道高明多少呢。”
说到这儿,她话锋一转,“不过与明莹相比还差上许多,不过三妹妹不必过于忧心,再练上三五年就能与明莹比肩了。与旁人比算是极有天赋的。”
一番话乍一听像是在安慰沈辞,其实是将她从头到脚数落了一遍,说她技不如人的同时还建议她再练上三五年,要不然不会是赖明莹的对手。
沈辞依旧噙着可人的笑,像是输赢对她来说毫无意义。
就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让人觉得无力,沈琳在心底冷哼一声,扭头面对孟锦文,“孟小公爷觉得奴家说的对不对?”
孟锦文心思细腻,很快察觉到沈辞在意的是什么,无视沈琳的询问,低声宽慰沈辞,“离大比还有五日,事在人为,沈姐姐与旁人相比已经极有天赋,若是再练上三五日,能够与赖姑娘平分秋色。”
温润的声音如微风抚过心尖,沈辞觉得舒坦了不少,没到最后一刻,谁输谁赢还不一定。
听到平日里高傲的孟锦文对沈辞温声细语,沈琳心底的嫉妒又挠得她心痒,“孟小公爷说得即是,三妹妹多练上几日肯定有进步,只是练的时候还是得小心些,不小心伤着哪儿落了下疤,哭都不知去哪儿哭呢。其实三妹妹已经是准太孙妃了,何必舞刀弄枪的争强好胜?姐姐瞧着都觉得心疼不已,瞧着也之前相比瘦了不少。想必太孙殿下也不想看见妹妹你这样吧?”m.χIùmЬ.CǒM
沈琳心思深,几次三番故意提起萧泽,就是想用萧泽压孟锦文一头,并且提醒孟锦文,就算再喜欢,也不能抢了太孙殿下的女人。
在沈辞的生命中,他永远是可悲可怜的配角。
“姐姐慎言,随意揣测殿下的心意,可是会惹殿下不高兴的。看在姐妹情分一场,刚才的话我就当没听见。这不,钟声响了,姐姐平日里都是游手好闲嚼人舌根,不用上学的吗?”沈辞低头检查焚月剑上是否有损毁,看都没有看沈琳一眼。
沈琳皮笑肉不笑道:“妹妹言重了,姐姐怎么会是游手好闲嚼人舌根之人?”
“那你现在在干什么?”沈辞的眉眼比焚月剑的剑锋还要凌厉。
沈琳张了张嘴,无话可说,匆忙拉着赖明莹灰溜溜的走了。
直到她们离开,沈辞才觉得手臂酸得厉害,差点握不住剑。
孟锦文贴心的接过她手中的剑,帮她拿着,“沈姐姐刚才为什么不用焚月剑挡?你若是挡了,可能最后就不会输。”
“听说这剑士你们家的传家之宝,这么贵重的东西折在切磋之中,未免太可惜了。”沈辞接过书童的帕子擦拭汗珠。
“剑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主人的,若是焚月剑最后能为你赢得比试,也算是它不枉此生。”孟锦文握着焚月剑甩了个剑花。
沈辞伫立静静的看了他半响,淡淡一笑不再言语。
“爷,夫子寻你。”书童急匆匆的带来夫子的口信。
孟锦文对沈辞说,“今日恐怕没有办法陪你练剑了。”
“无碍,你先去寻夫子,你的事儿要紧。”
“那好,等下我会派人送你回去。”孟锦文说完便匆忙离开。
沈辞心绪烦乱,暂时不想回去,便寻了个借口四处溜达,看湖面澄澈,便想着去逗鱼,经过一片树林,突然听见不远处传来交谈声。
“郡王殿下近来怎么都不来见奴家?奴家给您写了上百封信,每一封都石沉大海,这一次要不是奴家提前知晓殿下的行踪,恐怕这辈子都没有办法瞧见殿下一面。”女子声音低哑,含着深厚的情谊。
沈辞四下看了两眼,悄悄的用繁盛的树叶遮挡住自己的身形,没想到随便走走竟然碰上这么一出大戏。
刚才瞧见沈琳,没看见跟屁虫沈柔还觉得奇怪,没想到是在这儿等着呢。
不过不得不说,海王萧嘉朗的情债有点多,烂桃花更是数不胜数,不知心思深沉的萧嘉朗会如何对待对他一片痴心的沈柔呢?
“本王不喜欢这样,更讨厌有人跟踪,姑娘家做事儿怎么如此阴险狡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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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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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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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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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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