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周遭的情况,此地在不久之前肯定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打斗,而且看他们身上的服饰,至少是三拨人。
其中一拨是她聘亲来杀沈辞的江湖人士,那么剩下的这两拨是谁的人?也是来杀沈辞的吗?
沈琳冷笑,这个贱蹄子当真是不知死活,到底惹了多大的祸事?
探查周围一圈,根本没有发现沈辞的身影。
“姐姐,沈辞到底去什么地方了?难道根本就没有中我们的计?”
黑灯瞎火的,沈柔找得有些烦躁,心跳的也异常的快,和这么多尸体待在一起,阴森森的。
“应该不会,灵灵不是说她为了得知她母亲的秘密,往断崖的方向走了吗?那几个江湖人早就在断崖附近埋伏,看见她一定会动手,沈辞根本就没有逃脱的机会。”
沈琳对自己严密的计划很有信心。
这本就是个杀局,只要沈辞入局,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
“那活生生的人总不能凭空消失吧?”沈柔说完就觉得有一股寒气从脚底窜起,抱臂凑近沈琳。
“肯定不会凭空消失,这只能说明我们没有认真找,错过了一些重要的蛛丝马迹。”
沈琳笃定沈辞肯定与这些神秘人碰面了。
沈柔心不在焉的附和点头,委屈巴巴的半蹲着身子找地上漏掉的线索。
“你看,这里有明显的脚印。”沈琳眼睛尖,一眼便发现一堆人迹罕见的草丛被人踩过。
“那沈辞会不会往这个方向跑了?”沈柔惊喜的瞪大双眼。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只有真的确定沈辞死了,她们才能够睡个安稳觉,未来的日子才能够高枕无忧。
“过去看看。”沈琳举着火把,提裙就上了。
沈柔虽说有些害怕,但一个人留在尸堆中更令她恐慌,于是紧跟她的步伐,往愈发僻静的小路走去。
“没路了……”沈琳在崖边站定。
不小心踢到几颗碎石子,石子圆溜溜的滚下断崖,半响都没有回声。
沈柔拽着沈琳的胳膊,战战兢兢道:“这崖底可真深。”
沈琳没有搭理她,反而是盯着地上的某一处发呆,随后她蹲下身子,手指在草丛中摸索了一会儿,拾起一个粉蓝色的荷包。
“你看这是什么东西?”
“荷包?”沈柔定睛看了半响,越看越觉得这荷包眼熟,特别是上面那绣的和鸭子一样的鸳鸯。
“这是沈辞的荷包。”沈琳对此有些印象,在女红课上,女夫子要求每个姑娘都给自己绣一个荷包。
这是大家闺秀必备的技艺,毕竟出嫁时穿的凤冠霞帔还需要自己动手绣呢,谁希望自己的嫁衣绣个四不像上去。
但沈辞仿佛天生愚钝,在女红上一点天分都没有,拿着夫子发的锦缎绣了半天,只绣出两只鸭子。
被同窗嘲笑了许久,而沈辞就像是个没事人一样,还大方的将荷包挂在身上。
“这么丑肯定是她的,她的荷包怎么会落在这个地方?”沈柔紧张的四下张望,生怕沈辞会突然跳出来,将她们推下山崖。
沈琳神情突然变得诡异起来,她把玩着荷包一会儿,手一松,将荷包掷下悬崖。
“姐你这是做什么?”
“走吧,回家。”
“不找了?”
“沈辞已经死了,有什么好找的?”沈琳瞥了眼自己的傻妹妹。
“尸体呢?”沈柔有些一根筋,觉得没有见到尸体,那就是没有死。
“在崖底呢,可能已经碎尸万段了,也有可能被野兽一口吃了,谁知道呢?”沈琳语调上扬,心情极好。
沈柔恍然点头,“快走吧,这个鬼地方我是一点儿都不想待了。”
两人行色匆匆的离开,还刻意避开那些尸堆。
“姐姐你看,那是什么东西?”沈柔冰冷的指尖往前方指了指。
沈琳微眯双眼,“糟糕,有人来了。”
“会是谁?我们要不要躲躲?”
做了亏心事,沈柔有些不敢见人。
“来不及了……”
话音刚落,对面举着火把的人转瞬就到了眼前。
“沈姑娘,你们深夜还在此处做什么?”孟锦文淡黄色的发带轻扬,眸色渐利,语气更是带着一股质问。
沈琳瞬间调整好情绪,往后退了一步,拉开与他的距离,让那股锐利的压迫感稍减一些。
她盈盈下拜,含情的眸子微抬,在夜色之中,显得格外柔弱,“孟公子有所不知,我们今日听学之后便在山间逛了一会儿,不知不觉天就黑了,然后我们姐妹两儿就迷路了,好在碰见了孟公子,要不然我们还真不知道要怎么办了。”Χiυmъ.cοΜ
“迷路?”孟锦文有些怀疑沈琳的话,这后山虽然绕,但沈琳等人好歹在学府读了多年书,更不是第一次上山,怎么会迷的找不到出口呢?
“对啊,我们就是迷路了。”沈柔附和道。
“可你们走来的方向是断崖,难不成迷路迷到断崖去了?”她们两人的话打不消他心中的疑虑。
“都说是迷路了,你还想我们说什么?”沈柔不耐道。
孟锦文道:“那小生问你们,可曾见过沈三姑娘?”
沈琳心猛地一跳,表情完美的无懈可击,“怎么了?三妹妹可是出什么事儿了?”
孟锦文蹙眉,焦急道:“学府没有她的踪影,沈府的嬷嬷说也没有看见她回去,便想着会不会还在这后山。”
“这样啊。”沈琳咬唇,“这我们可就无能为力了,因为真的没有看见她。不过孟公子不必太过担心,她性子跳脱,可能是去什么地方野了还没回去呢,再等等可能就回家了。”
她在心里悄悄的补上一句,这辈子她都回不了家了。
孟锦文摇头,黄色的发带在空中划出一道瑰丽的弧度,“她出门会与嬷嬷说的,不会像现在这样,一声不吭的玩消失。”
沈柔悄悄的拽了拽沈琳的衣袖,她在害怕,怕孟锦文看出端倪。
“既然孟公子想找那便找找吧,时间不早了,我与妹妹要先回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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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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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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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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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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