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挥洒,数名骑士在山林间狂奔。
这群骑士皆是一袭黑衣黑甲,腰胯长剑,短刃,身背强弩,弓箭,身后青色披风之上纹绣着一个篆字:徼。
那领头骑士身材高大,长相凶恶,一双眼睛犹如铜铃,不是英布又是何人。
“停!”
英布大手一挥,身后数匹烈马接连停下。
他目光冷漠的扫过二狗几人,缓缓开口。
“马战,最重气势,如离弦之箭,一往无前。”
“其中有骑射,刀术,队列,冲锋,合围等多种作战基础,其中骑术和射术乃是基础中的基础,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要熟悉自己的战马。”
“游徼吏听令。”
“诺!”
“冲!”
“驾,驾……”
英布一声令下,瞬间数匹烈马齐齐冲出,在这片荒林之中肆意的奔跑起来。
旁边土坡之上,吕良啃着大梨满意的看着众人的训练。
李四的办事效率很快,仅仅一天时间就把三老的事情的给解决了。
吕良当即就花大价钱购置了军马,轻甲,弩箭等一系列装备。
当然,让吕良更惊喜的是英布竟然懂的练兵。
原来英布因为犯罪曾被流放去过长城充军,甚至曾经跟匈奴骑兵作战过,也正是那时,英布才结识了吕马童和吴氏兄弟。
只不过几人遭到上官欺压,抢占了他们的功劳,英布一气之下直接杀人跑路,重新跑回九江当山贼,后来再次被官府擒拿,本来是要被送到骊山当苦工的,这不是中途被吕良截胡了。
英布为人聪慧,本来就是天生的将领,他虽然在长城的时间不长,但对于秦军的练兵之法看一眼便了然于胸。
吕良本来还发愁自己不懂骑兵呢,没想到竟然白捡了个现成的教官,他当然直接就让英布当了游徼郎,然后又招募了几名乡勇,便开始练兵。
“少爷,你来了!”
看到吕良,英布咧嘴一笑快步走了过来。
在吕家这些天,吕良对自己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更是信任自己,直接让他当了游徼郎。
他英布一介囚犯,何德何能得堪如此重任。
因此英布对吕良感激无比,训练起来自然也是全力以赴。
“大哥,我说过多少遍了,你我是兄弟,你又叫我少爷干嘛?”
“不,所谓尊卑有序,我英布出身卑贱,怎么能当你的大哥。”
“大哥,你这……”
“不必多言!”
英布笑了笑,眼神倔强。
“兄弟,你对大哥的好意我心里明白,但若是让人知道你有个囚徒大哥,岂不是侮了吕家名声。”
“以后你我便以主仆相称,我心里也舒坦。”
“罢了,罢了,我拗不过你,咱们以后各叫各的行不!”
吕良摇摇头。
“大哥,他们训练的如何了?”
“还行!”
英布面色郑重。
“二狗几个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肢体协调能力都很不错,学的很快,倒是张二郎……”
“哎,一言难尽啊!”
“哎呀……”
就在此时,一道惨叫声传来。
吕良定睛一看,果然又是张二郎再次被掀下了马背。
看着他那皮青脸肿的模样,吕良一脸黝黑。
这张二郎天生神力,体质超标是不假,但平衡能力近乎为零。
尤其是他身材太过高大,重心又高,学起骑马来简直就是折磨,经过这两日的训练,其他人虽然算不得得心应手,但至少骑马奔跑没什么问题。
唯有张二郎,一上马就摔,看的吕良都替他发愁。
“少爷,恕我直言,二郎兄弟恐怕根本不适合骑马,要不……咱放弃吧!”
“放弃?”
吕良摸了摸下巴。
他对张二郎未来的定位,可是如同项羽,樊哙一般冲锋陷阵的猛将。
一个将军不会骑马这不是扯吗?
诚然张二郎的体质的确很牛批,甚至两条腿能跑得过骑马的,但现在在牛洼村还行,以后真要是长途行军,体力消耗太大了,恐怕还没碰见敌人就累瘫了。
“难道他注定不能上战场搏杀吗?”
吕良眉头紧皱。
英布摇摇头。
“很难,他这种体型若是单打独斗的确骁勇,但战场之上却并不合适。”
“尤其是骑兵,马背颠簸,身材太高根本坐不稳,更别说骑射了。”
“咦,等一下,只要让他坐稳不就行了。”
吕良突然想到什么眼睛一亮。
“对啊,我怎么把马鞍和马镫给我忘了。”
“哈?马鞍,马镫,那是啥?”
英布一脸好奇。
吕良却是兴奋无比。
要知道秦汉时期的马匹只有缰绳,根本没有马鞍和马镫。
骑马是一件非常耗费体力的事情,正常人骑个半天绝对腰酸背痛,此时的骑兵虽然威风凛凛,但训练难度极大,并且根本不适合长时间行军。
古代不知道多少大将,因为马背太过颠簸,结果下面颠出了问题,搞的断子绝孙。
马鞍和马镫的发明,具有跨时代意义,不光让骑士在马背之上如履平地,方便射击和战斗,更重要的是,利于行军。
在加上马蹄铁,让骑兵的机动性成倍增加,日行百里都不成问题。
“大哥,你看,这就是马鞍,马镫!”
吕良当即捡起一根棍子在地上画了起来。
“你看啊,将马鞍固定在战马背上,不光能减少颠簸,还能稳定身子。”
“至于马镫,让骑士的双脚有了着力点,同样方便掌控方向,可以分担臀部的压力……阿巴……阿巴……”
吕良讲述一番。琇書蛧
英布听的目瞪狗呆。
“少爷……这……这是你想出来的?”
“嗯哼!”
“少爷真乃神人也!”
英布双眼放光,他曾经亲自参加过大秦的骑兵,并且跟匈奴作战,十分清楚这套马具的意义。
草原人天生擅长齐射,即便英布也不得不承认,在这方面中原人的确比不过人家。
但若是有了这套骑具,就能瞬间弥补中原骑兵的劣势。
毫不夸张的说,若是大秦骑兵有了这玩意儿,战斗力绝对成倍飙升,到时候还修什么长城,直接一波打到匈奴老家都不是问题。
“少爷,此物干系重大,决不能轻易外漏啊。”
“我明白!”
吕良点点头。
“你先带他们训练弩箭吧,等改日我亲自进城将这鞍具的配件给弄出来。”
“正好,我的火铳也该做好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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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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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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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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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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