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娇娇向林三春说着她的计划,“不过我没想让你们马上就搬过去,三哥你不用着急,等到新铺开张了,你再搬过去住,眼下这不是还得帮我做熏肉吗?我的伙房安置在家里后院,你在我这儿更方便做熏肉。”
看他还有几分顾虑,她突然拍了他肩膀一下,“三哥,我婆婆那人很好相处,不会因为多做两个菜就心烦意乱的,你要实在过意不去,大丫平时也能帮我婆婆打打下手,到时估计轮到我婆婆不好意思呢。反正你们住我这儿,别太有心里负担,住我这儿也是暂时的,又不是永远留你们吃住,就算是亲戚来了,我留下住一段时间也挺正常,何况你还帮我干活儿呢。”
她苦口婆心的劝说,倒没觉得林三春心里的想法有什么变化,要不是她提到要在家里制作熏肉,没准他真想立即搬到新铺那边去居住。
回到家里,吴氏已经做好了饭菜,就等他们回去吃,她先回房间,喂饱了诗诗之后,又给她换了尿布,把沾湿了的裤子也一并换过,这才抱着孩子出来厅里。
诗诗一见着吴氏,那小眼神瞬间就亮了,尽管她现在还没办法特别主动的求抱抱,但有时一个眼神即说明一切,吴氏乐呵呵的过来抱过诗诗,“娇娇,你先吃着,吃完了再换我。”
吴氏抱着诗诗就坐在一旁的椅子上,万一诗诗哭闹要娘亲抱,林娇娇就在边上吃饭,随时能够照顾到。
陈芳雅原想帮着吴氏照看下外甥女,不过自己腿上这个吃饭都不老实,她一时间也顾不上,只能先把自己儿子照顾好。
带着孩子不比以前,以前她做饭、开铺什么忙都能够帮得上,现在身边跟着一小孩子,特别是能走能跳了之后,孩子更需要她时刻看着,一不留神可能就跑得不见人影,她寻思自己在京城怕是得不到一份长期稳定的活儿,即使在林娇娇铺子里,她也只能打打下手偶尔帮下忙,真要她全天在那儿守着铺子,招呼客人,京城不同于小县城,她要是把孩子带在身边,多少会对铺子生意有些影响。
刚刚在外面听林娇娇那意思,是想请个人给林三春做帮手,而不是让他们俩人一起把铺子打理好,陈芳雅心里已然有了数,只是担心两个人的工钱若是变成一个人的工钱,会不会导致他们生活水平的下降。
他们在小县城的花销较低,加上铺子收益还算稳定,每月都能够从中拿到固定的工钱,到了年末还有一定的分红,小日子相当滋润,这一来京城,什么都得从头开始,陈芳雅心里忐忑不安,总是担心这儿、担心那儿的。
午饭吃过,林三春已经迫不及待的要投入工作之中,他向林娇娇问清楚要去哪里拿肉之后,怀揣着林娇娇给的买肉钱就出了门。
林娇娇在家里趁着诗诗在午睡,她则去把做熏肉的调料先弄出来一大盆,等林三春回来后,只要按着以前她教过他的步骤把熏肉做出来即可。
刚弄妥这些,就见小玉领着一个宫人进了屋。
那人一身行头,一看就知是从宫里出来的,而且是那公公的打扮,林娇娇想起段宏深之前与她提过,章太妃说要抽时间见一见她,对她当晚的救命之恩表示感谢,之后她就回乡探亲,最近一段时间才回来京城,期间听孙泽宇说暂时没人来找过她,她还以为章太妃贵人事忙,已经把这事给忘了。m.χIùmЬ.CǒM
如今宫人上门来说事,她第一反应就是猜到是章太妃派来的人。
听宫人一说事,也的确如此,让她明日进宫一趟,直接去章太妃的寝宫,受章太妃接见。
她已经知章太妃找她是因为何事,便没有问那宫人太多,谢过他之后,让小玉送了他出去。
章太妃虽然和孙泽宇有着断不开的牵连,但此次进宫纯粹是为了感谢她救命之恩,和孙泽宇无关,应该不算是一场鸿门宴,她心里较为放松,也未想那么多。
晚上,等孙泽宇回来,她和孙泽宇约好明日一块出门。
“章太妃约你明日进宫一见?”
听到这消息,孙泽宇有几分吃惊,之前就听她提过此事,不过都一个多月过去,宫里没有来人通知她进宫,他也以为这事早就不了了之,没想到隔了这么长时间之后,章太妃还能想起她来。
“嗯,今日有公公来家里通知,这皇命不可违,太妃娘娘的邀约也不是我等平民能够拒绝得了的,我就爽快答应咯。”
说是答应,其实她根本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说得好听是邀约,说得难听就是召见,是轮不到自己选择去还是不去的。
孙泽宇心情略微复杂,他的身世在他的心里总是一个隐患,一旦和章太妃扯上关系,他就担心,担心会有一天事情暴露,他们的身世可能会连累了林娇娇和他的闺女。
“那你进了宫,一切都要小心谨慎,在宫里不如在家里,说话、行事都要分外小心。如果宏王爷在场,他还能护你一二,如果是你单独去见章太妃,你小心别得罪了她。”
章太妃虽然一辈子没能斗得过太后娘娘,但在后宫里,除了皇太后和太上皇之外,也就属她的身份地位最为尊贵,没人敢惹她不快,一旦有这种事发生,那人必定得不了什么好果子吃,或许还能面临严厉的惩罚。
林娇娇是个聪明人,他知道她不太会得罪章太妃,只是小心起见,他还是提醒她几句,就怕她在家里自由惯了,进宫少了些分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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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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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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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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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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