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女娇娇旺夫小娘子>第六百一十七章 没想到他们还是亲戚
  林娇娇仔细想了想,原主和孙泽宇打小在一个村子里长大,但要说青梅竹马?

  一个是暴躁村姑,一个是身有缺陷的内向少年,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交集,只不过是因原主的爹贪图人家那比寻常人家高的聘礼,加上原主那样的性格在村子里早就名扬在外,无人愿意迎娶,最后歪瓜碰上裂枣,被凑和在了一起。

  这样的青梅竹马,说出来也没人信吧?

  林娇娇冲陈副将心虚的笑笑,“我们在同一个村子长大,相互之间看个眼熟,要说交情嘛,这男女有别,没成亲之前也没有什么接触。”

  陈副将稀奇的看她一眼,“那你们的感情是真处得好,我虽常年在军中,可也见过不少夫妻相处,没有哪对夫妻能处到你们这程度。”

  她不再就此话题继续下去,转而聊起别的。

  真深究下去,其实也不难,他们之间是互相扶持,患难与共的关系,加之她心底本就没有男尊女卑的概念,和他相处起来,无论是说话的语气,以及对他的态度,都是稀松平常,就像对亲人一般。

  只是没想到这么普通的相处模式,在陈副将眼中却是另类的存在。

  这往后在外人面前,她是不是该注意一下他们相处的模式,省得别人觉得孙泽宇在家中是个怕老婆的软脾性?

  这个问题在她心里深深扎了根,默默认真考虑起来。

  “陈大哥,你家乡是哪里呀?我总觉得你的口音和我们那边差不多的样子。”

  陈副将说了一个地名,林娇娇感觉有些耳熟,像是在哪儿听过,不过一时间想不起来,直到陈副将再提起他们那村子离她开铺的那个小县城不是很远时,她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想起一个人来。

  “我在县城认识一个人,他也姓陈,好像就和你是一个村的,不知道你认不认识,他叫陈大朝。”

  陈副将一听她说的这名字,忍不住笑起来,“大朝呀,他是我堂弟呀,不过我都好几年没回过家了,他在你开铺的那个县城吗?早知道送你回乡时就去找他喝两杯叙叙旧了。”

  林娇娇眼中同样是表现出不可思议,她原想着陈大朝可能是和他同一个村子,没想到他们还是亲戚?这也太巧了吧?

  “那可真巧,他和宇哥在同一间书院念书,本是同期入学的,只是宇哥参加乡试时间较快,而他准备参加三年后的乡试,这么给错开了。不过我们回去的时候他已不在县城,那天我还向我三哥打听他的下落,你不记得啦?”

  陈副将回忆老半天,也没想到她什么时候提起过自己这堂弟。

  “可能当时你们在聊天,我没想偷听,就专心吃东西了,完全没印象。”

  沉默了会儿,陈副将突然又问起她,“那大朝在县城时还好吗?他小时候很喜欢看我爹做菜,还时常跑到我家来,十二三岁时他就会做许多菜了,可惜我没学着我爹那手艺。”

  “陈大哥就是很喜欢做菜呀,刚来县城时,我们俩的伙食都靠陈大哥解决呢,可算帮了大忙。”

  她提到陈大朝时,陈副将纳闷的看了她一眼,才反应过来她口中的陈大哥不是指他,而是说的他堂弟陈大朝。

  有了共同认识的人,这聊起来就更加热络了,陈副将本就欣赏林娇娇这样爽朗的性子,老家离得也不远,还有陈大朝作为桥梁,就更加有共同话题。

  她问起陈副将为何送她回乡时,不顺便回自己老家看看,陈副将一脸无奈,“这军务在身,怎么能擅离职守,偷偷去老家探望亲人,我底下还带着兵呢,要是让他们看到我这样违法军纪,以后有样学样,我还怎么管理他们。”

  林娇娇打从心底佩服陈副将这样以身作则的行为,平时几年才回一趟家,难得回家了却还过家门而不入,要是换作是她,她未必能够做到。

  匆忙赶了一整天的路,终于在天黑之前,找到了一处客栈。

  真正住宿的只有陈副将、林娇娇、孙泽宇三人,因那客栈规模太小,要是他们近三十人都住进去,一下就会将所有房间住满,还会引得客栈内旅客的注目。

  为了低调行事,陈副将让剩下的人在客栈附近自行安顿,到了早上启程时再集合起来。

  林娇娇担心他们露宿荒野会出事,这原生态的古代社会,野外时有野兽出没,睡着了一时不察,被野兽给吃了都有可能。

  陈副将却是让她把心放进肚子里,这些跟随他多年的王府亲兵,平时出任务时多半也是睡在荒郊野外,并不是每次都能够找到客栈住宿,他们早已习惯在外露宿,睡觉时也不会完全没有警觉,有什么异动随时就要醒来查看。

  如果真在睡梦中被野兽给吃了或是咬伤了,那也只能怪他们不够警觉,怨不得人。

  虽是这么说,林娇娇心里难免还是会担心,回到房间里时,嘴里还念叨着。

  孙泽宇刚洗漱过准备上床休息,就听得她一个人喃喃低语,压根听不清她说的什么,他招手让她过去他身边,摸了摸她的脸颊,“在念叨什么呢?一句也听不清楚。”

  她抬头看他一眼,把心里的担忧说给他听。

  “既然陈副将都说没问题,你应该相信他才对。”

  孙泽宇拉起她的手,“况且就算是把他们都叫到这小客栈里来,也没有足够的房间给他们住宿,刚刚我在大堂就听掌柜的说只剩下最后一间房,不知道夜里还有没有客人来投宿,你说这一间房哪够他们住的?”xiumb.com

  林娇娇心中惊讶,这荒郊野岭的小客栈生意这么好的吗?她进来时,四处观察了这客栈,起码有十几个房间,这一晚上全都住满了,可比京城有些客栈生意还更好些呢。

  不过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错过了这间客栈,再想住宿还不知要走多远的路程,基本上在快入夜时经过这儿的人都会留下来住一晚,再继续之后的行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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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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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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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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