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女娇娇旺夫小娘子>第四百七十四章 满满两床的战利品
  马车依旧在匀速行驶着,李高壮应着她的要求,偶尔看到风景秀丽的地方,会暂时停下马车,让他们俩下来看看这沿途的美景,再继续上路。

  等他们回到那小县城时,前后已经折腾了半个多月的时间。

  终于回到自己家中的感觉真好!

  林娇娇一边往房间里搬东西,心里一边想着包袱里的哪些东西是要马上拿出来,哪些东西可以暂时缓一缓。

  毕竟好几个大包袱,要把这些东西重新再分类出来,再分别布置在屋子里,可不是一时半刻能够完成的事情。

  吴氏见他们提着那么大包袱,还连着几个走进家门,远远一看,简直就像是逃难的。

  她伸手想去帮她提一个包袱,可是刚提在手里,就觉得那重量不是她一个人能够承受得住的,就算是她老伴儿可能也没办法提得起这么重的包袱,可看自己儿子、儿媳妇提着那包袱,一点压力都没有。

  包袱提在他们手里完全看不出重量,怎么到了自己手里就那么沉。吴氏不禁感叹:这人上了年纪,果然是不经用呢。

  既然帮不了忙,吴氏只能在边上和儿子说会儿话,话语间多半是问起他们在京城的所见所闻。

  孙泽宇把自己的衣物拿回房间之后,见林娇娇还在设计里整理着她买的那些东西,他随着吴氏走回到堂屋,耐心和她说着话。

  “爹,娘,京城里比咱们县城可要热闹多了,就像是县城里比村子里要热闹繁华,可京城和县城相比,这其中的差距远远胜于县城和村子里相比。”

  孙泽宇怕他们听不明白,便用了京城、县城和村子之间作为参照,让他们心里能够有个大概的印象。

  他侃侃而谈,把在京城看到的、听到的,都说给爹娘听。

  孙树新在旁听了许久,终于发现了其中的端倪,“我怎么感觉你们每天不是吃,就是睡,吃了睡,睡了吃,就没有去什么有趣的地方游玩一下?难得大老远跑到京城去了,就住了几日客栈就这么回来了吗?”

  孙泽宇淡定地回答,“也不只是吃和睡,期间我有在客栈看书,还和娇娇一起去了趟书铺,买了几本好书回来,这在县城是一定买不到的。”

  他的脸上带着几分骄傲,孙树新确是不住地摇头叹气,去了京城那么好的地方,他儿子居然只去了趟书铺,这让他怎么说才好,最起码也去京城的书院看看,哪怕是在书院门口感受一下京城书院的风范和气氛也好,光去个书铺也太枯燥无味了。

  孙树新看向堂屋门口,想着林娇娇还在房里,他伸手戳了戳吴氏,“你去看看娇娇要不要帮忙,我看她在屋里弄了好一会儿的,叫她出来喝杯茶,坐下歇歇。”

  吴氏应了一声,走去林娇娇房里,第一眼看到的是他们那两张并排放着的大床上,放着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些东西甚至她都不知道用途。

  吴氏忍不住惊叹道,“娇娇,你这趟去京城可买了不少东西呀?刚刚听泽宇在说你们在京城的行程,娘以为你们几乎没怎么出去外面逛呢。”

  可现在看着林娇娇这满满两床的战利品,吴氏感觉怎么和自己儿子说的不太相符呢。

  林娇娇一边收拾着床上的东西,一边向吴氏答道,“对于宇哥来说,他确实也没逛什么地方,除了去了趟书铺,其他都是我在逛,他只跟在旁边,大概心里想着别的事,就算逛了也没什么印象。”

  说这话时,她正好收拾到她悄悄买回来的那支毛笔。

  她把毛笔拿给吴氏看,吴氏好奇的伸手摸了下毛笔尖的毛,“这毛笔可真软,得不少钱吧?”

  林娇娇点点头,伸出四根手指。

  吴氏试探性的问道,“四百文钱一支?还真挺贵的。”

  她知道读书人用的东西,价格都不便宜,可一支毛笔花到四百文钱,要是用来买衣服,都够买好几套的了,这不过是一支毛笔而已呀。

  心里还未感叹完,就见林娇娇哭笑不得的摇头道,“猜错了,这还差得远呢。”

  吴氏惊讶地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四百文钱还差得远,那这是四两银子一支?”

  她问出口时,自己都觉得十分震惊,四两银子那是什么概念,普通家庭一整年下来的所有开销可能都花不到二两银子,这一支毛笔就相当于别人家两年的生活开销吗?Χiυmъ.cοΜ

  “对,四两银子一支,可贵着吧,宇哥原本是不打算买的,不过我看他是真心喜欢这毛笔,就悄悄替他买下来了,等晚上时再送给他,给他一个惊喜。”

  林娇娇说着,自己就笑起来。

  吴氏看她笑得那么开心,还想着给自己儿子准备惊喜,看来他们夫妻俩的感情越来越甜蜜了呢。

  吴氏想着这儿,心情可好,也跟着笑起来。

  林娇娇把那毛笔收起来之后,再开始整理别的,她见吴氏一直站在她身边,像是想帮她忙,可这些东西太杂乱无章,只能她自己慢慢整理。

  她干脆先把她买来的那些吃的理了一大部分出来,单独收了一个包袱,拿着吃的和吴氏一起出来。

  走到堂屋,她把吃的往桌上一放,向他们大概介绍了那些特产。

  当着她的面,吴氏没有动手去拿那些吃的,孙树新倒是对其中的某样东西比较感兴趣,走过去拿起来就试了试味道,发现是自己喜欢吃的,又多拿了一个,坐回到自己座位上慢慢品尝起来。

  吴氏见孙树新这般不客气,已经开始吃起来,她这才不甘落后的到桌边去拿了一个在手里吃着。

  林娇娇想起这会儿还在替她看着铺子的林三春,她从桌上拿了一盒吃的,走出堂屋,去到前面铺子。

  这时铺子里暂时没有客人进店,她把吃的送到林三春手里。

  “这趟回来也没买多少东西,就给你带了身衣裳,还有些吃的。”

  林三春感叹了一句,“怎么又给我花钱呢?你给妹夫买就好了,别每次都捎带上我,你这每月给我那么些工钱,又包吃包住的,连衣服都让你给包了,我哪有机会用钱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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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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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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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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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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