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女娇娇旺夫小娘子>第三百九十八章 最会讲故事了
  若非如此,孙小生怕是早就回房间吃他的干粮去了,干粮虽然能够抵饱,可也只是在外面没办法吃到热乎乎的饭菜时的权宜之计,除了方便好带,也就没有其他优点了。

  两菜一汤,三人同样是吃了个饱,外出散步时,孙小生刻意落后他们一截,给他们留出私人空间。

  孙泽宇心里还想着今日没有温习完的那书的内容,便有些沉默。

  林娇娇早习惯了自娱自乐的生活,她走在街道上,看着两旁的那些摊子,不时蹲下来看看那摊子上卖的东西,有喜欢的就自己掏钱买下来,有时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好不容易将东西买下来,抬头发现孙泽宇已经走到前面人群中,压根没有发现她还在后面。

  每每这时候,林娇娇总是大跑几步,追上他,可是连着两三次发生类似的情况之后,林娇娇再没得耐心,伸手挽住孙泽宇的胳膊。

  “这样我们一起走,就不会找不着你了。”

  面对孙泽宇疑惑的眼神,她理直气壮的做了说明。

  孙泽宇也不反驳,任由她挽着自己。

  孙小生走在他们身后,默默看着他们两人的相处,和寻常夫妻比较起来,他们两人的相处日常总是别具不同,可任谁都能看得出来,他们之间的感情极为深厚,用相濡以沫来形容他们怕是还不够。

  这散步是为了消食,故而他们没有走出多远,差不多一刻钟的时间,他们就已经在回客栈的路上。

  这晚上孙小生便不好在他们房间继续叨扰,他收拾书本回去自己房间继续看书,孙小生这一走,便空出一大半的桌子来,林娇娇搬出她下午和晚上买回来的东西,一一展示给孙泽宇看。

  她拿出给孙泽宇买的那套衣裳,特别给他介绍道,“这衣服款式很特别,在我们县城一定是没有的,你以后穿这衣裳去书院,他们一准都羡慕你。”

  孙泽宇瞄了一眼那套衣裳,确实在款式上和他以前穿的衣裳有些不同,那金色的丝线绣出来的花纹印在黑色面料上,低调而奢华,看上去有一种富家公子的风格。

  孙泽宇有些不确定的向她问道,“你觉得我适合穿这身?”

  “对呀!我逛遍了几间铺子,感觉就这身最合适你,你不喜欢吗?”林娇娇慢半拍的问道。

  孙泽宇沉默片刻,没回答她的问题。

  “要是不喜欢,我明日拿去给你换一套别的。”

  “既然是你挑的,那一定不差,我只是没看习惯这样的款式,到时穿在身上看着看着也就惯了。”

  言下之意,这衣服是不用去换了。

  林娇娇开心的把衣服收起来,除了这套衣服,其他的东西基本上都是与他无关的,她还是和他津津乐道的说了半天。

  在等待乡试的期间,所有书生都是削尖了脑袋认真苦读,唯有跟着过去的家眷们,多半是像林娇娇一样,白天出去外面闲逛,到了吃饭的点儿才回来,陪自家男人一起吃饭,晚上洗过澡后,把自家男人的衣服给洗了,让自家男人可以安枕无忧的一心看书,其他杂事一概不管。

  这以前在家里时,他们的衣服归吴氏洗,之后搬到县城之后,林娇娇有时会帮他洗一些衣裳,可大部分时候他都会自己把衣服给洗了。

  这几日他一心苦读,换下来的衣服林娇娇也没二话都一起拿过去帮他洗干净,再拿到后院去晾晒,林娇娇替他做的这些,孙泽宇其实都看在眼里,若非情况特殊,他是不好让林娇娇帮他做这做那的。

  他心里只想着过了这几日,便好好带林娇娇在附近游玩一下,也不枉她来这一趟。

  这一天天的时间过得特别快,等到了八月二十二日一早,孙泽宇和孙小生等人走着路去贡院集合,许多人都在贡院门口等着排队进去,林娇娇将他们送到贡院门外,直等到他们进了贡院门口之后,方才离开。

  他们这一考试,便要整整两日才能出来,这两日吃喝都在贡院里。

  孙小生和他同住的那书生早在今日就把房间给退了,等到考完试,就直接坐马车回县城,这样省了两天的房钱,又能够早些回家。

  林娇娇一个人回到客栈,向店伙计打听了附近的一些游玩之处,她发现古人游玩的地方多半也是吃吃喝喝、逛逛走走,也没什么特别供人游玩的地方,顶多也就是郊外有一处湖泊,湖边建了一座凉亭,有不少文人墨客都喜欢到那里去吟诗作对、把酒言欢。琇書網

  也有的小年轻会租个小船,带着心仪的姑娘泛舟湖上,带上几盒糕点,俩人在湖中心单独相处,没有其他人的骚扰,甚是快哉。

  再不济就只剩下去茶楼、酒楼这样的地方,嗑嗑瓜子、喝喝茶、听听书,也是个不错的消遣。

  只是这些对林娇娇来说,并没什么太大的吸引力,这种天气走去郊外,就算是湖边气候凉快些,恐怕也是热的不行。

  她思来想去,最后还是选了去茶馆听书,虽然是无聊了些,起码这个消遣毫不费力气,想回客栈休息时,抬腿走几步也就回来了,方便的很。

  她按照店伙计的推荐,去了附近的一家茶楼,她去的时间较早,到那时大堂里只三三两两的坐着几个客人,她直接要了楼上的雅间,坐在那楼上往下看。

  这地方像极了她上次和孙泽宇一块去听书的那茶楼,这格局、布置大体都差不多,二楼都是球形环绕着一楼的舞台,这样无论是一楼大堂里的客人,还是二楼雅间里的客人,都能够清楚的看到和听到下面舞台上的人的动作和声音。

  她在茶楼里坐了一个时辰瓜子,磕了两盘瓜子,吃了一份糕点,故事听了两三个,还是没见有多少人来这茶楼,店伙计明明告诉她,说这家茶楼里的说书先生最会讲故事了,附近许多人都慕名而来,就为了听他说一场书。

  林娇娇自己听着确实感觉和县城的说书先生有些不同之处,这位说书先生讲起故事来,环环相扣、引人入胜,让人一听就被带入到故事的情节里去,那思绪不由的就跟着他的声音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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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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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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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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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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