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女娇娇旺夫小娘子>第三百九十四章 不屑做这样的事情
  其他考生若是没有带家眷的,孤身一人过来复考,基本上也是和别人共住一个房间,这样相对来说经济实惠,互相之间还能有个照应。

  不过若是换做是林娇娇,她便不想和别人共住,毕竟每个人的脾性不一样,如果碰到那种不好相处的,为了省这点房钱,让自己住的不愉快,那便没意思了。

  晚饭他们同样是三个人一块吃的,林娇娇趁他们在聊天时,一个人过去把饭钱给付了。

  之后孙小生拿着钱想去付钱时,却被告知他们这一桌的饭菜早已经结算了,这让孙小生心里更加过意不去。

  走回到桌边,孙泽宇和林娇娇两人像没事人一样,约着孙小生一起出去外面走走,孙小生推说要回房间看书,没有和他们一块去。

  孙泽宇领着林娇娇走出客栈,这夏州的面积比县城要多不少,现在他们所在的地方离夏州的城中心还有些距离,不过离贡院算是比较近的,孙泽宇想去贡院看看。

  去之前,他有特意征询林娇娇的意见,见她不反对,他才向人打听了去贡院的路,往那边慢慢散步走过去。www.xiumb.com

  当他们走到贡院门外时,发现那外面还有着不少别的考生,他们显然也是过来看场地的,有些人走到门口看了一眼,知道大概的路线也就离开了,少数人则站在贡院外头,看到有同样和他们在贡院外头站着的书生,便走过去搭话,言语之间聊的都是对乡试考题的预测。

  林娇娇站在一旁看了一会儿,她发现无论在哪个时代、哪个行业都有那种头脑聪明的,提前过来向其他书院的学生打听他们夫子们押的题,再结合自己书院夫子所押的题,复习起来也就范围更加集中靠谱。

  孙泽宇显然不是这样的性格,他只站在贡院门外,静静地看着那贡院大门,此时贡院并未开放,大门紧闭,两扇红漆的木门显得严肃而庄严。

  林娇娇看孙泽宇看贡院大门的神情,就像是那些老一辈的人们,站在天安门广场看升旗仪式的那种肃穆神情,她是没有这种高尚的情操和领悟,再是神圣的地方,在她看来也不过是一个建筑物罢了。

  孙泽宇站在贡院门口看了许久之后,他终于决定要回去了,回客栈的路上,他们经过了一条比较热闹繁华的街道,街道两边各式各样的小摊贩上卖着一些特色小吃,或是当地的手工艺品。

  他们吃过晚饭才出来的,这时看着街边的那些小吃,林娇娇不禁有些后悔,早知道这边有这么多好吃的,在客栈便不吃饭了,来这边能够品尝很多种类的美食,其中有许多还是她见都没有见过的,好不好吃另说,重在尝试嘛。

  她心里打定主意,等到明日她要早些出来,好好逛逛这条街,把她没看过、没吃过的东西,一一尝试个遍,要是觉得好吃的,再给孙泽宇带些回去。

  快走到客栈时,孙泽宇才想起来,这一路上她光看不买,两手空空的就回来了,这并不符合她的形式作风。

  “娇娇,你可有哪些要买的?”

  林娇娇猛地摇头,“没有啊,时候不早了,咱们先回客栈吧,别耽误你看书,这几日对你来说至关重要,千万别因为我而分神,不然我心里会过意不去的。”

  她一再与他强调这一点,孙泽宇不再勉强,两人并排着走回客栈里面,此时虽然客栈里住着许多他们同书院的书生,可是在客栈大堂里几乎空无一人,一个个都在房间里用功念书呢。

  林娇娇其实对于古代的书生那严格的自制力是十分佩服的,换了现在的那些学生,怕就没有那么努力了,虽然也有学霸和学渣之分,可是现代人的读书环境比古代人要好太多了,古代一部分书生那确实是真正的寒窗苦读,十年如一日才能够获得一个小小的功名。

  不过这也是时代使然,在这个环境之下,念书是改变自己生活最有效的一个途径,然而并不是拿到高分,就一定可以成功,能够名列三甲是所有读书人的梦想,只要走到那个位置,名和利不用自己去争取,也会主动找上门来。

  即便是自己家世不好,也有那些朝中大官会主动过来,把人招揽到自己门下,又或是有意把自己女儿许配给名次较为靠前的书生,这样既可以提升书生的家世背景,又能够让自己家里的权势继续锦上添花。

  这是一种双赢的局面,当然前提是这个书生还没有娶妻,若是家里娶了妻,又迎娶别人家的女儿,抛弃糟糠之妻,那便是将来取得再大的成就,都要为人所唾弃的,一般人家也不会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这样背信弃义之徒。

  不过这些在孙泽宇这里都不用考虑,他原本就不是那种阿谀奉承之辈,就算别人有心招揽,以他的性格怕是会置之不理,何况他家中已经娶妻,正是林娇娇是也。

  他大概是不会走这种捷径的吧?

  林娇娇看向身旁的孙泽宇,以他对她的了解,他应该不屑做这样的事情。

  回到房间,孙泽宇翻出书本继续看书,林娇娇则站在一旁窗口往外边看了看,这里不同于那个荒郊野外的小客栈,站在二楼房间窗户边,她能够看到夏州一部分的光景。

  晚上家家户户都点着灯,远远看过去星星点点的,其实也有好多户人家,不过夏州城外的田地非常多,他们在进城之前就已经看到周边有不少稻田已经临近丰收,只是不知其中有多少是当地人种的,又有多少是外来的租户种的。

  林娇娇看了一会,这夏州倒不像那荒郊野外蚊虫鼠蚁特别多,他们住的这客栈里里外外看起来都十分干净,附近住的人家和商铺都是一些日用百货之类的铺子,没有那么多街边小吃,便不会引来蚊虫鼠蚁,自然要显得干净许多。

  能够居住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也算是幸福的。

  林娇娇看了好一会儿之后,才把窗户关上,夜里风大,彻夜开着窗怕是容易着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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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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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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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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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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