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农女娇娇旺夫小娘子>第九十四章 林娇娇兴奋的向他邀功
  林娇娇和林大春一路向上走,从山中腰爬到了山顶上,这一路看过来,她心里大概也有了底。现在恰恰是初春,山上开了许多小雏菊,从山脚下到山中腰到山顶上遍布荒野,真是哪哪都能找得到。

  而且这些小雏菊开得非常漂亮,用来做护肤膏相比起那些她不懂的草药更为合适。况且这小雏菊来得容易,就算以后她搬离四喜村,不在这居住,在别的地方同样也能找到这种小雏菊。

  不过在做决定之前,她还是向林大春确认了一下,这小雏菊是一种很容易生长的植物,可以说是遍地开花,到处都能找到它的踪影。

  听说她想要用这小雏菊做女人的护肤品时,林大春满脸惊讶的瞪着她,他实在想不明白,以前那个鲁莽冲动,大大咧咧的小妹,嫁了人之后,怎么能变得像现在这样,赚钱的能力一流,还时不时搞出新花样,他们想都想不到的事情偏偏她就能做到,且还真能赚到钱。

  之前林大春替她做些搬搬抬抬的体力活,每次能够赚不少,能出得起这工钱,想必她的利润远远比这多得多。

  做完吃的,又开始做女人用的护肤品,之前他欠那银子,就是为了给媳妇买那些东西,别看这一小盒一小盒的,每样价格可贵着呢。随便一买,就花了好些钱出去。

  他妹子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要真做这行生意,能行吗?

  “对了,小妹,妹夫家那大伯好像也是做这些生意,该不会你从他们手上学的?”林大春突然想起来之前听说的消息,还以为是孙泽宇私下教了她些什么。

  “才不是,大哥,话可别乱说,我们现在和他大伯家,可谓是水火不容。他们怎么可能会教我做这些,我这不还在自学着吗?”

  她吩咐林大春沿途把那些小雏菊摘了整整一背篓,足够她用好久的了。下山途中,林大春意外找到了一个野蜂窝。

  林大春本想把野蜂窝给捅了,把里面的蜂蜜弄出来带回家吃。林娇娇突然说可以按市价向他买下来,林大春自然不会拒绝。

  做那护肤膏,蜂蜜也是很好的一味材料。她本想有空到集市上去买些回来,可林大春这次发现了这么大一个蜂窝,里面足足有一两斤蜂蜜,足够她用好长一段时间。

  没想到上山一趟还能给自己挣零花钱,林大春心里那叫一个乐呵。他把林娇娇给她的钱贴身藏着,还不忘叮嘱她两句,让她别给家里爹娘说这事。

  “大哥,你咋存起私房钱来了?”

  以前他也不这样啊,记得刚刚欠债没钱还,林福贵替他还了银子之后,他赚的所有钱都交给家里,从来没有私藏过,难道又是为了她大嫂?

  一想到这可能是张氏指使的,林娇娇这心里就不太痛快,当下没答应林大春替他保密。

  林大春一看就急了,“哎,我这么大个人了,身上一点钱也没有,出去外面想买碗水喝都难呀。好妹妹,你就答应我,别和爹娘说,连你嫂子也别说。这野蜂窝好歹也是我冒着被蜇的危险给你弄来的,这点钱我想自己留这备用,就这一次。”

  拗不过他的苦苦哀求,林娇娇娇最终还是答应了。xǐυmь.℃òm

  一共就没多少钱,她大哥都说到这份上,她要还不答应,怕是有损兄妹间的感情。

  不过在心底,她很庆幸自己当初的决定。嫁到孙家不仅没有吃苦受罪,她赚回来的钱财,还能够自由分配,要是还在林家未出嫁时,不管赚了多少,都要被搜刮出来。

  村子里都是这种惯例,无论男女,赚了钱都不能私藏,吃喝都在这个大家庭里,收入当然也是这当家的负责管理。

  她可过不了这样的日子,何况李婆子那么重男轻女一人,就算她赚再多的钱,交给家里也不会得到更多的尊重。

  从山上下来,林大春直接把她送回孙家,林娇娇娇找来容器,把她背篓里的小雏菊都移装过来,又拿了一只洗干净的陶罐,把那蜂巢里的蜂蜜都挤出来。

  剩下那挤不干净的也没扔了,拿进厨房,切成几块放进碗里,留着泡水喝。

  这样处理法,她还是跟吴氏学的,一点也没浪费。

  林大春等到她把一切都弄妥当了,才背着他的背篓和工具回家去,临走前他忍不住又叮嘱了林娇娇千万要替他保密。

  她连声答应下来,送他到院子门口,她用力跺掉脚下的泥土,这才回到房间,孙泽宇显然在房里等她许久,他的手边放着换洗衣物。

  “宇哥,你要洗澡?”

  孙泽宇点点头。“你去了好久,这是跑了整个山头?”

  他原以为她就是去山脚边先随便看看,很快会回来,他早早的准备好衣物,谁知一等再等,这天快黑了,才见到她回来。

  “我和我大哥上了山顶,找了些好东西回来。晚上我们一人一碗蜂蜜水,那可是足足的蜂蜜。”

  林娇娇兴奋的向他邀功。

  “到山顶了?那路可长着,那你有没有顺便和你大哥商量耕地之事。”

  孙泽宇摸着手边的衣物,对她口中的蜂蜜水显然没什么期待。

  孙家虽然待他们不公,可是这种东西,他从小到大也没少喝,算不得什么稀罕之物。

  “哎呀,我把这事给忘了。”

  去之前她都想着到了山上,顺便一块把这事给她大哥说了,谁知上山后和她大哥聊天聊得就把这事给忘了。

  他要不提,她到现在都还没想起来。

  “忘了就忘了,两家离得又不远,改天你再过去和她说说也就是了,不必太介怀。”

  看她那一脸懊恼的样子,孙泽宇笑着安慰她道。

  林娇娇无力的点点头,她走出去替他到厨房看了看,锅里热水足足的,吴氏刚巧出去了。林娇娇一个人提了桶子,到厨房将那热水一桶桶的往浴室里提。

  连着四五桶热水之后,那大浴桶终于被填满了一小半,再往里面倒上两桶凉水,她把手伸进去试了水温。

  然后才去房间把孙泽宇推出来,将他往浴室一送,她关上浴室的门,由着孙泽宇一个人慢慢倒腾。

  刚巧这时吴氏从外面回来,手里拿着几个番薯。

  碰到林娇娇,她献宝似的把番薯拿给她看。“这是我刚刚跟村里人换来的,明早我们蒸番薯吃。”

  林娇娇心中苦笑,她不喜欢吃这番薯,可吴氏很喜欢,时不时的就拿来做早餐,抱着吃粗粮有益身体健康的想法,她虽不喜欢,每次都会勉强吃下一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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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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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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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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