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肉做好真能卖钱,他也不会要求她孝敬给家里其他人,故而对于林娇娇的打算,他举双手赞成。
四喜村的生活一日复一日,平淡而安祥,村民们在地里忙活,妇人们互相聊着八卦,唯一和往常不同的是孙泽宇出门的次数越来越多,无论他愿不愿意,林娇娇都喜欢把他推出孙家。
久而久之,渐渐也形成一种习惯,几天不出门,反而觉得周身不自在。
吴氏对孙泽宇这种转变感到欣喜若狂,天知道这些年他们在他耳边劝了多少,他都不听,恨不得连房门都不出,整日窝在房间里不见天日,连性格都变得阴沉不定。
自从娶了媳妇,孙泽宇有了明显的改变,这让吴氏对林娇娇是又喜又忧。
喜的是这儿媳妇确实有办法,能够说得动她儿子,使她儿子变得开朗起来,忧的是怕儿子以后被她牵着鼻子走,没了主心骨,完全听之任之,她这婆婆以后可不好当。
眼瞧着就到了农历的十一月初十,离过年也只有不到两个的功夫,柴房里最后一捆柴禾烧尽时,她的腊肉也已经熏制完成。
林娇娇喜滋滋的提着几块黑如焦炭的肉到院子里时,就接收到一个炙热的目光。
吴氏站在一旁,看她打来一满盆井水,将肉块放在水里,用丝瓜络用力擦洗着,心里想问又不好意思问。
“娘,呆会儿留一块小的我们自己过年吃,让您二老也尝尝味道。”
家里炒菜通常放的油水不重,好些菜都炒不出好味道,可腊肉不同,腊肉只要切片放锅里蒸,蒸出来碗里都是油,过年饭桌上能有这么一碗腊肉,可算是顶好的伙食。
吴氏虽不知这肉好不好吃,可之前听林娇娇说过它能卖钱,现在听着她也能吃上这肉,一下子崩住,咧嘴笑起来。
洗腊肉是个费力的活儿,若不是孙泽宇这个样子,她真不想自己亲自动手做。好不容易把外层的灰都洗净,她把肉提起来挂院子一角,继续让它晾晒一个时辰。
等表面的水份晒干,她才用油纸把它一块块包裹起来,剩下一块最小的,她由着它挂在院子一角,什么时候想吃了,直接拿刀上去割一块下来。
弄妥这腊肉,她赶忙去看她的萝卜。
打开用水封住边沿的坛子,她用筷子从中夹出一块,试试味道,和她想象中的差不多,清脆爽口,作为一个开胃菜简直完美。
她再打开另一个坛子,里面是纯咸味的酸菜萝卜,她拿出一个再尝尝,发觉这味道极为普通,直接吃估计没什么特别,顶多比平时吃到过的略微口感好些。她摇摇头,这样的腌萝卜估计得多放些油和辣椒爆炒过之后才会好吃。
若要直接拿去卖,总觉得还差了些水准。
林娇娇还想赚些口碑,为以后做其他生意搭桥铺路,对食品的要求自然要比自己家吃更加高一些。
她拿了一个大陶罐,把甜酸辣味的萝卜连带坛子里浸泡出来的汤汁一起倒进大陶罐里,小心封好口,这一来二去的,算是准备妥当,只等着第二天去镇上赚取她的第一桶金。wWW.ΧìǔΜЬ.CǒΜ
镇上开铺的女人虽没几个,可集市上过去卖菜、卖家禽的妇人却是不少,大多是把要卖的东西卖完就走,或是和集市上卖货的其他人以货易货,各取所需。
林娇娇向吴氏打听了镇上集市摆摊的规矩,一天下来只要给几文钱就行了,对她来说负担不重,只是在集市大概卖不起价钱,如非必要,她都不想把她的货放在集市去卖。
第二天临出门时,吴氏塞给她一杆称。
“我向隔壁老刘家借过来的,你一起带上吧,到时省得还得借别人的,被克扣了斤两也不知道。”
经她这么一提醒,林娇娇心道也是啊,她怎么就没想到这点。
以后赚了钱,首先就得买杆称,总不能老借别人家的。
东西拿齐,她这就要出门,忽的又被孙泽宇叫住。
“你一个人去……要不要叫上你哥陪你一块去。”
在外面什么事都可能碰得到,她一个姑娘家家出去买买东西他还不担心,可去卖货,就怕受了别人欺负,未免有些替她担忧。
林娇娇看到他这动弹不得的双腿,脑子里灵机一动,突然想到一个好主意。
她笑眯眯的走近他身前,一手搭在他膝盖,“宇哥,你担心我呀?要不然你陪我去好了,这样你放心,我也安心。”
“我?”孙泽宇没料到她会提出这样的建议,从村子到镇上可有很长的距离,步行得走到什么时候,靠她在后面推着,怕是要把她给累趴下。
“对呀,就这么说定啦,我们同去同回,谁也不担心谁。”
把孙泽宇一个人放家里,她还有些放心不下呢,吴氏得照顾着受伤的孙树新,虽然他头上的伤已经结痂,可时不时还犯头晕,身边离不开人,把孙泽宇托付给吴氏,无疑增加她的负担。
况且把孙泽宇带上,没准能够有助于她卖货呢。
带着如此不单纯的想法,她推着孙泽宇出了门口。由于最近她经常推着孙泽宇出去村里溜达,周氏和钱氏早已经见怪不怪,眼皮子都没抬一下,都不稀得看他们一眼。
是以也没看见孙泽宇怀里抱着的那些东西。
是了,因孙泽宇坐着轮椅,东西放他身上,再推着轮椅花费的力气远比她一边推轮椅一边还提着腊肉和陶罐要少得多。
将他推到村口,那里正歇着一辆牛车,她把赶车的大叔叫过来,商量好价格,直接包下整辆牛车,然后在大叔的帮忙下将孙泽宇连人带轮椅一起推到了牛车后架上。
第一次乘坐这种交通工具的孙泽宇有些慌了神,一手扶着轮椅把手,紧张的看向林娇娇。
“这能行吗?”要是碰到上坡下坡的,从车上滑下去可怎么办,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个。
“大不了就绕点路,多往平坦的地方走,放心吧,摔不着你,还有我在后面扶着呢。”
她拍拍胸脯保证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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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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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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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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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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