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妃朝坐在马上面的清风招了招手,忍着眼泪说道:“早些回来,路上慢些。”
清风嘴角一勾,昨夜侧妃与他说了许多这些年的事,虽然他自小就被抱走了,但骨肉情深,对这个母亲还是有很深的感情的。
这便是母亲吧,一边让你路上慢些,一边又让你早些回来。
“清风知道了,母亲请回吧。”清风朝侧妃说道,继而一拉马的缰绳,朝前而去。这马乃是王府数一数二的好马,据说能日行千里,比起先前他们的那匹棕马好了许多。
长安城还是如同往常一般热闹,街道两旁人来人往。
出了长安城他继续往南边走去,心中突然想起了明月。他的身世明月肯定也知道了,但自从前日开始,她就没有来找过他。
原是准备前日就去扬州的,但如今看来,还要再耽搁一阵子了。
马蹄得得的践踏起灰尘,清风正准备拉一扬马鞭让马跑的再快一些的时候,却听到身后传来明月的声音:“你就这样去蜀山了?”
她的声音如同春季的雨一般,落在清风的心间,荡起一圈涟漪。
清风回过头来,却见她站在不远处的一颗大柳树下,柳枝落在了她如墨般的秀发上。她今日穿着一身鹅黄色的襦裙,见清风看了过来,嘴角一扬,眼睛眯成了弯弯的月牙。
“嗯……你跟我一起去吗?”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受控制的问出这样一句话,反应过来后,面上不仅一红。
他不是第一次面对明月脸红,却是第一次被明月发现。
明月看着面前笑得令人如沐春风的道长,终是摇了摇头,说道:“我就不去了,我的小棕马拉肚子了,不能带我去了。”
前天她就知道清风与侧妃相认了,她想过许多种可能,却都没想过原来清风是王爷之子。心中替他高兴的同时,又有些难过了,他要是找到了轮回境,知道了当年的因果,那他就能认祖归宗。
这样一来他们之间好像又多了一道鸿沟,她就站在另一端看着他。
但经过这两日她想通了,不管清风究竟是什么身份,他始终都是她的师兄。
清风倒是不知道这回事,不禁说道:“如此的话,我可以让母亲替你再准备一匹马,或者,我们也可以共乘一骑的,你不是不会骑马吗?”
“算了吧,你早点回来就行了,我在长安等你。”明月朝他摆了摆手。
清风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最终说道:“那好,不过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不能偷吃酒。否则……我也是可以用轮回境看到的。”
呸,可恶!明月的脸色一变,脸上的笑就挂不住了,朝他啐道:“你这无耻小人,枉我特地来送你一程,算了算了,你快些走吧,免得污了我的眼!”
她不去蜀山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想要去喝酒啊。
清风见她急了,嘴角一勾,双脚一夹马背,叫道:“驾——”马儿便朝前跑去,扬起了一道灰尘。
明月见他走了,心中虽然也有一丝惆怅,但还是喜悦多于惆怅的。清风走了就代表她可以想干嘛就干嘛了,就算他回来了知道了又怎么样。
大不了打一架咯,谁怕谁咯。
但刚回到王府,明月就见到锦兰候在她的屋外,见了明月,锦兰上前福了个身子,说道:“奴婢见过道姑,侧妃娘娘请您去一趟。”
明月眉头一皱,不知侧妃找她有何事,若是说起以前,她当然是不乐意过去的,但如今侧妃乃是清风的生母,她却是无论如何都要过去了。
沿着曲折的回廊绕了好几道弯子才到了侧妃的院子,走进去后明月看到了种着小白菜的菜地,不禁笑道:“娘娘还种菜?”
锦兰见她发问,掩嘴笑道:“是呢,娘娘这些年思儿心切,早就厌弃了华贵,常常静坐参禅悟道,偶尔也会重些瓜果。道姑你瞧,那边的黄瓜也是娘娘种的,等再过些日子熟了吃起来可是脆生生的呢。”
这倒是让明月对侧妃产生了很大的改观,因着王妃的缘故她本是不喜欢与她们这些娘娘们打交道的,如今却暗暗称赞,心道不愧是清风的母亲。
和外面那些妖艳贱货果真不一样。
院子中央还有个小池塘,水面上还有几朵睡莲。途径池塘时明月看了一眼,只见池中几尾锦鲤在其中嬉戏,好不快活。
“请问这位姐姐,娘娘找我可说了有何事?”明月对侧妃的印象好了许多,对锦兰的态度也就好了。
锦兰见她问起,随之一笑道:“不过是问些公子儿时的事罢了,这些年娘娘未能常伴公子左右,自然是想要知道的。”
原来是打听清风的事情,明月嘴角一勾,好个清风,她定然不会嘴下留情的。
到了门前,锦兰推开了门说道:“娘娘,道姑来了。”wWW.ΧìǔΜЬ.CǒΜ
房中有些昏暗,房门打开时的一刹那外头的光照射了进来,令人眼前一亮。侧妃正跪在蒲团上双手合十朝着观自在菩萨虔诚的说道:“求观自在菩萨保佑我儿从此以后欢喜无忧……”
锦兰见侧妃正在祈愿,便朝明月一笑,以示她稍等片刻。
谁知明月却没能领会她的意思,而是走到王妃身边的另一个蒲团上跪了下来,双手合十说道:“也请观自在菩萨保佑师兄的母亲能康健喜乐。”
这个丫头果然古灵精怪。侧妃听到明月说的话后不禁一笑,眉头便舒展了开了。
锦兰见侧妃准备起身,赶紧走了过去扶着她站起来,明月见了也跟着站了起来。侧妃瞧了她一眼,笑道:“你这丫头果然如清风说的那般伶俐。”
明月面上一红,摆了摆手说道:“那是师兄宠着我,我自小就顽皮的很,总是给他惹麻烦。”
几人缓步走到内堂,待到侧妃坐下后明月才坐在一旁。锦兰见罢替她们二人各斟了一杯茶。这泡茶的水乃是清晨收集的露水,喝起来自然十分香甜。
明月只觉得鼻尖萦绕着一股子香味,赞道:“真是好茶。”
侧妃听了笑道:“好茶也需爱茶之人懂得品尝才行。”
这话倒是让明月的面上一红,明月观的茶才称得上是茶中一绝,但她自小不爱喝茶,觉着喝那么苦的玩意儿还不如和掺了蜂蜜的水,甜滋滋的,好喝极了。
从前师傅让她喝茶,她都说牛饮的,师傅便总是说她不懂茶道。
若说起她何时开始爱喝茶了,便是这次下山之后,她喝不到甜甜的蜂蜜水了,自然就只好喝茶了。但这茶却是越喝越甜了,想来她这才算是体会到了茶中的滋味吧。
茶过三巡后,明月便应着侧妃的要求开始说起清风儿时的趣事,她是七岁后才认识清风的,说的自然也是在那之后的事。
“师兄小时候特别可爱,我们自小修习道法,若是山下有了妖怪,师傅就会派我们下山去。有一次师兄遇上的是一只特别爱说谎的鲤鱼精,本来已经被师兄收服了,但那鲤鱼精却可怜兮兮的求着师兄放了它。师兄又是个心地善良的,三言两语便被说服了……”
“后来师伯知道这事后罚他面壁思过,说他既是道长,便要有一双能分辨善恶的眼睛,那鲤鱼精害了好些人,自然是为恶之辈,怎能对这等妖孽生出恻隐之心。师兄那时原是不能吃晚饭的,但是那时我们的感情特别好,我就悄悄的给他送吃的,反正师伯知道了也不会怪我。”
“师伯特别爱喝桃花泉的泉水,总是让师兄去挑,我记着有一次师兄摔了一跤……”
明月说起儿时旧事,只觉得分外好笑,一连说了好些,笑容便没有停过。
但转首见了侧妃便并非如此了,她听着这些清风受了罚的事,心疼的直抽抽。觉得若非自己没有保护好他,又怎会让他自小修习道法,若他没有被人抱走,那他便是南阳王府集万千宠爱的二公子。
那些劈柴挑水的事儿怎么会要他去做?
明月却是没有这种想法的,她觉得能被师傅收养是她的福气。若是没有师傅她指不定流落成了乞丐,饿死在了什么地方。
是师傅给了她这一切,教她修习道法,把她宠成了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大小姐。
便是从前她父母健在时,她也不过是个要去山上割猪草喂猪的野丫头罢了,她会在及笄之后被随意嫁给村子里的谁,她会是个连大字都不识几个的村妇。
没有师傅,她什么都不是。
但清风就不同了,清风原本该是王侯贵族的,她与清风本该没有联系。明月看向侧妃心疼的表情,叹了口气,说道:“娘娘,您不要伤心,师兄被师伯教导的很好,虽说有些时候是严苛了一些,但俗话都说玉不琢不成器,您瞧,师兄现今不就是一块大放异彩的璞玉吗?”
明月怕自个儿胡乱说话惹得王妃不开心了,赶紧补救,转了话头说道:“娘娘,我再偷摸着与你说些事,我师兄可是很招姑娘们的喜爱呢,当初在华水县不知道有多少姑娘爱慕他,总是缠着我让我帮着把她们的信物交给师兄,哈哈哈哈哈……”
想起那些事,明月不禁捧腹大笑。遥想当年,她还借着清风的名头朝那些姑娘要了好些好吃的,尤其是那个家中卖糖葫芦的姑娘,那阵子吃糖葫芦吃的她听到糖葫芦这三个字都想吐。
侧妃听罢这才掩嘴一笑,轻啜一口茶,笑道:“清风的确是被教导的很好,说来我是要去感谢子虚道长的。”
顿了一下,她看着明月的笑颜,状似不经意的开口问道:“那不知明月可喜欢清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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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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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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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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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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