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负她现在无力反抗吗?东郭先生与狼、农夫与蛇、小红帽与大灰狼,恐怕过些日子,还要加上一条,叶欢与吴秀秀。
她可还没忘了吴秀秀以前给她使的那些绊子,背后下的那些黑手。别的不提,他们一路从京城逃到这荒僻小镇,几千里遥遥路途,连白阮都找不见她,怎么偏偏遇见了吴秀秀?
不过,既然遇见了,又是方青云表妹,方青云总不好见死不救,叶欢只能压下心中疑虑暂时同意了吴秀秀照顾自己的决定。
叶欢的身体太过虚弱,不宜劳碌奔波,方青云一行人便先暂且在小镇上留了下来。白日里,方青云要出门打探外界消息,叶欢和吴秀秀便留在客栈里。
正是万物回春,草木复苏的时节,客栈外的柳树也开始抽出了鹅黄色的嫩芽,日色晴好,湖光烂漫,小镇虽小,景色倒也别具韵味,是凡俗最深处的喧闹和桃源仙境一般的宁静祥和,最是适合出门游赏不过。
不过,天气一日日回暖,叶欢的身体却一日日虚弱下来。
一开始只是厌食,到后来连多走两步路都要费很大的力气。整个人也如秋后菡萏,消瘦了千般纷彩颜色。
平日里,叶欢就由吴秀秀扶着在客栈附近散散步,偶尔晒一下午后暖融的阳光。
不得不说,虽然叶欢往日对吴秀秀颇多不满,但这几日吴秀秀也可谓是鞍前马后毕恭毕敬,端茶倒水随叫随到,听话的和以前那个刁蛮的吴秀秀简直判若两人。
叶欢心里的抵触和警惕也随之减了几分,或许是她多想了,这次吴秀秀真的并无恶意。
叶欢正闲闲的靠在窗柩上晒着日光看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忽然,吴秀秀从身后走来,手里拿了一个果盘。
“表嫂吃一点吧,我都已经削好了。”吴秀秀倩然一笑,将果盘放在叶欢面前的矮几上。wWW.ΧìǔΜЬ.CǒΜ
叶欢扯气苍白的嘴角笑笑,却并不答话,最近吴秀秀贴心殷勤的简直有些反常,甚至比平日里墨龙还要贴心。
想起墨龙,叶欢的心又开始隐隐作痛,胸口仿佛喘不上气来。
“我不想吃,你拿下去吧。”
叶欢摆着头,努力想从这种情绪中挣脱出来,不能想了,不能再想了,不然她怕她会撑不住。
她正努力同自己的情绪做抗争,吴秀秀突然问道:
“表嫂怎么了,是不是身体又不舒服?这镇上的大夫全是庸医,没有一个可以医的好表嫂的!可日日这样也不是办法,我的血可以补精气,不如以后表嫂喝我的血调养吧。”
“你说什么?”
叶欢正脑痛欲裂,忽然听见这么一句,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不过不容叶欢拒绝,吴秀秀已经抓起果盘中削水果的刀具,轻轻在自己掌心划了一刀。
有殷红的血液登时从掌心涌出化成细线滴落在桌上的白瓷碗中,看上去触目惊心。
接满一碗,吴秀秀草草用白绢将掌心包扎了一下,然后将碗递至叶欢眼前:
“你赶紧喝了吧。”
近在咫尺的瓷碗中殷红微微晃荡,叶欢既惊且怒,还带着一丝隐隐的恶心,她往后缩了一下身,冲吴秀秀吼道:
“你疯了?”
“表嫂说的是什么话?我自然没疯,只不过是为你好啊,赶紧喝了吧,早些喝了,病就好了。”
说着,她又逼近一步,目光里是赤裸裸威胁。
叶欢的背已经抵上了背后的八宝阁,八宝阁上摆着许多手艺劣质做工粗糙的瓷瓶,许是受到了晃动,竟从直接从八宝阁上跌下来一只青花瓷瓶,碎裂了一地白色瓷骨。
吴秀秀仍是步步逼近,将血碗递至她眼前。再是退无可退,浓重的血腥气弥漫在笔尖,叶欢心里厌恶的打紧,下意识的伸手一挡,没想到瓷碗竟被直接打翻。
殷红的血迹沿着桌角一滴滴滴落,在地上蜿蜒汇聚,浸湿了脚下的地毯。
手上时被打翻时粘上的淋漓鲜血,吴秀秀仿佛被激怒,她上前一步,用染着血的手揪住叶欢的衣襟问道:
“我好心好意为表嫂治病,表嫂不领情就算了,为何要打翻我的药碗!”
吴秀秀揪的太紧,殷红的鲜血都已经浸透了衣襟,叶欢看着吴秀秀骇人的目光也不做争辩,只是试图将衣袖从她手中拽回来。
许是听见刚才的动静,方青云也从外间走了进来,看见满地鲜血吃了已经,再看看吴秀秀抓着叶欢的手,他心中一颤,正想过去,吴秀秀已经开始先反咬一口了。
她将抓着叶欢的手一丢,挥舞着满手的血就往方青云怀里扑:
“表哥,我为表嫂考虑,放了自己的血为她补精气,她不领情就算了,结果还打翻了我的药碗。”
方青云向后退了一步,躲开吴秀秀的动作,目光却是关切的落在叶欢身上的。
“怎么回事?”
本是一句稀松平常的问话,但叶欢实在是被那鲜血淋漓画面给刺激到了,心中气恼非常,冷言冷语道了句“你不是都看到了?",继而直接便将他二人都轰了出去。
方青云和吴秀秀刚走,叶欢想要将满地的碎瓷片和血迹收拾干净,谁知她一低头却被吓了一个激灵。
刚刚被血液染上的地毯,此时竟然全部被腐蚀殆尽了!再想想刚才,如果自己妥协喝了那碗血,那现在……
一股寒气自叶欢脚底直涌灵台。
“在吗?大能,如果没死吱个声呗?”
叶欢集中意念,试着在心底大声呼唤大能。
过了好一会儿,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才在心底响起:
“我还以为你早就忘了我呢。说吧,什么事?”
“嘿嘿,怎么会。”叶欢谄媚一笑:
“找您出来自然是有要事,你知道一个正常人的血为什么能腐蚀地毯吗?”
“我自然知道。”
大能仿佛对叶欢的回答很受用,继续慢条斯理的答到:
“一个正常人的血自然是不可能腐蚀地毯的,但有可能此人加入了血月教派,血月教派以血入蛊,血液能腐蚀物品并不奇怪。”
血月教派,听见这个名字,叶欢心底微惊,这可是邪教啊!吴秀秀怎么会和这种人有牵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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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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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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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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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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