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着头发,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面颊上划过,落在唇上,叶欢尝出来了,是苦的。
努力逼自己笑出来,叶欢故作轻松的开口,“对啊,方师兄你也是我的朋友。以后你要是做了方家家主,我路过去讨一碗酒喝,可不许装作不认识我!”
方青云听着她调皮的话语,心中却一片荒芜,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片刻之后也牵了牵嘴角,“怎么会。”
伸手想要去摸摸她的脑袋,却被叶欢敏捷的躲过了。
既然决定要分开,就别给对方留希望。
方青云的手落空,叶欢开口,打破尴尬的气氛,“方师兄,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休息吧,明天一早上还要赶路呢!”
“好。”方青云没有多说,而是直接走到洞外,主动守起了夜。Χiυmъ.cοΜ
更深夜重,偏偏起了夜风,听着外面咯吱作响的树林,叶欢虽然担心方青云受凉,却因为之前不大愉快的对话,没敢叫方青云进来。
今夜,恐怕是她和方青云能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夜晚了吧?
叶欢摸了摸有些湿的眼眶,紧紧的抱住了自己。
听着里面均匀的呼吸声,方青云原本闭住的双眼睁开,自空中凝出一片水镜,看着里面叶欢熟睡的容易,终是起身,将自己的玉佩留在了她的包裹里。
这枚玉佩上有他的胎发,能感知佩戴人的气息。叶欢不想和他一同回方家,他也不勉强。但这个御剑飞行都能掉下来的女人,离开他之后该如何生存,确实是一个问题。
就当他带她离开擎天门,害她失去最后一片庇佑之地的补偿吧。
方青云发出一声叹息,回到门口静静打坐。
这一夜,叶欢睡的极其的不安稳,天未亮的时候就从噩梦中惊醒。看向洞口的方向,发现方青云坐的笔直,叶欢心中一惊,难不成方青云昨夜一夜未眠?
带着抱歉的脸,叶欢上前想要和方青云换换班,走到跟前时,才发现方青云根本不搭理她。
难不成是睡着了?
叶欢大着胆子,拿出手在方青云的眼前晃了晃,发现方青云还是纹丝未动。
还真的是睡着了。
叶欢抬头看了眼天边的早霞,犹豫了一瞬间,还是捡起自己的包裹,大步跨入了山林。
走出两步后,叶欢回过头,恋恋不舍的向方青云的方向看了一眼。
方师兄,抱歉,我怕你醒后,我就没有勇气和你告别了。
之后,叶欢抹了抹眼睛,没有丝毫犹豫的,消失在林间。
在叶欢的最后一抹衣角都消失在林中后,靠在山洞门口的方青云才缓缓睁开眼,一对明眸直视着叶欢离开的方向,最后在第一缕晨光穿过树影时,站了起来,向着相反的方向离去。
方家在东边,叶欢原本的计划是跟着方青云一路向东。但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得罪了方家的主母,惹得方家主母不惜派出方青云的婢女追杀自己。
眼下,北有擎天门的弟子追杀,东有不欢迎她的方家,西方又是她之前的师门。看来她能去的地方,似乎只有南方了。
南方……叶欢还从未去过。
在书穿之前,叶欢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姑娘,关于江南的印象,也只停留在文人墨客的记载中,以及网络上那些花花绿绿的宣传片。此番被擎天门除名,倒是给了她一个游玩的好机会。
深吸一口气,叶欢眺望着大好河山,自嘴角勾起一个灿烂的笑容。
江南,我来了!
古代的交通并不发达,而水路更是慢的要命,除非迫不得已,没几个人会在出行的路上选择走水路。好在叶欢的时间充裕,有大把的时间用来浪费,简单乔装一番,将自己变成一个公子哥,就买了张船票,随商船踏上了南下的道路。
俗话说的好,“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叶欢此行,选择的正是令无数文人骚客心神向往的杭州。
商船一共有三层,最下面的船舱用来装货,二楼是商贩们日常起居的地方,以及一些末等的仆役,都居住在此。叶欢身份特殊,怕多有不便,因此多掏了几个银子,住进了三楼。
上了船,看着甲板上的莺莺燕燕,叶欢才意识到,原来自己树大招风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这一个个涂脂抹粉的姑娘,哪个不比她夺目?亏她还担心被人认出来,特意换了男装,现在看来,还真是多此一举了。
但事已至此,叶欢也懒得再来回折腾,打开一面折扇,学着潇洒的公子哥扇着扇子,踏上了三楼。
可刚到楼口,还未上去,叶欢就瞧见了一位颇为熟悉的人影。
只见一个身穿淡蓝色长衫的公子靠在栏杆上,正与几位姑娘调笑。
叶欢眼神一凛,这不是那天在街头帮她捉住小偷的男人吗?他怎么在这?
本能的,叶欢就要回避,却被几位脂粉气颇重的女子缠住。
“公子,你看我长的漂亮吗?”
“公子,你别瞧她!那脸上的粉厚的都要掉下来了,还是选我吧!我皮肤好,还会跳舞!”
……
叶欢被一群莺莺燕燕缠的脱不开身,眼见那边的蓝衣公子就要揽着个美人儿过来了,只好捉住离自己最近的一位姑娘发问,“你会浣衣吗?”
那女子愣了愣,似乎没有想到叶欢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来。
她是歌女,一双手自然是用来抚琴的,哪里会做浣衣那么低贱的活?
叶欢一脸嫌弃,开口道,“我缺个贴身的婢子,既然你们都做不了,就莫要来烦我了!”
说完,叶欢就准备穿过面前的歌女们准备离开,不想其中一个厚脸皮的伸手拉住了她。
“公子,您说的是哪方面的贴身婢子啊?要是晚上的,奴家也做的到啊!”
四下里立刻响起一片笑声,叶欢眉头一蹙,就要离开,蓝衣公子却到了她眼前。
害怕被认出,叶欢赶紧伸手去拉旁边的女人做遮掩,却不想蓝衣公子还是眼尖的瞧见了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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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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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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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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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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