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叫秦关和谢遥想起,她确曾说过与上邪有仇,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寻思要如何杀死他,只是那仇后来不知为何,却又莫名便从她心中消弭了。
是以与上邪有仇的不是应风采一人,而是整个走尸族吗?
秦关怔怔瞧着上邪,心想,他这样的人又怎会与人结仇吗?
“可还记得,邵皞曾提及在他还忠心追随朝天之时,便有人提醒他朝天不怀好意,叫他早做打算之事?”上邪问秦谢二人。
他们自是记得的。只当时只当这是句与己无关之言,完全没想过去深究那人是谁,此刻再叫上邪提起,秦关却心中一动:“难道那个人是……”
“嗯。”上邪浅浅颔首,“那个曾劝诫他的人就是我。”
秦关瞧着他,越发怔忡了:“所以、所以你果真是……”神么?
即便心中早有这样的猜测还猜测过不止一次,可当终于要确认这答案时,秦关却忽然有些恐慌:这恐慌便与适才的谢遥一般,来自于时空、身份、地位、甚至于种族的巨大差距,她只是个来自于22世纪的再普通不过的人类,而他却是已消失世界里无所不能的“神”。
上邪看穿了她这点恐慌,忽道:“你不止一次跟我讲过你们时代的‘科技’的发展,还说之所以会有那些发展,大多是因人类本身的优秀与自强不息,还说照那样的进程下去,将来可能会出现一批‘智能人’,届时会听命于人类的统治去做许许多多事。如果当真未来发展到这模样,人类会成为‘神’吗?”
秦关脱口道:“当然不会!”
“是以就如我从前所说的那样,神族的‘神’,也并非真正的神,他们也不过一群天生比其余族群之人本领大一些、于是理所当然站得更高一些的人而已。”上邪微笑道,“你们人类若能统领其余族群之人却不自称为‘神’,那昔年的神族之人自也不该有此称号。”
秦关喃喃道:“你真好……”
上邪当着走尸族人的面,却不敢承担她这个“好”字。
“我大约是最早察觉朝天屠戮神族之人这计划的。”他道,“他或许也有着他的打算,但我以及其余神族之人,生来虽未做什么好事,却也从未做过任何坏事,没有就这样糊里糊涂便被他冤杀的理由。那时我与邵皞、还与好几个族人皆说过此事,但他们不太信任我。”
自不会信任他的。毕竟那时的他只是神族的一员,而朝天氏却是真正的“神”。说得更现实一点,他们之所以贵为“神”族,一小部分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一大部分却还因为他们的首领是朝天氏。
“那时我也年轻,既劝服不了他们,我也不愿留下等死,便转身自己逃了。”上邪叹道,“可惜我逃走的声势有些浩大了,叫他察觉我已察觉他的打算,他自不会放过我。我那时不是他的对手,难免有些慌张,等误入了这里,才后知后觉自己生平头一回见到了令他十分爱惜的人族,且这些人族之人,俱都快要死掉了。”ωωω.χΙυΜЬ.Cǒm
他在此地所见的人,自就是曾经月牙村的人,也就是应风采与她的亲邻们。
但秦谢二人却第一次知晓当上邪头一次见应风采,竟是她快要死掉的时候。
谢遥揪着心问道:“为何?”
“是疫症。”应风采自行答道,“那时我们这一片所有的人类皆感染了疫症,眼见便只剩死绝这一个下场。”
“那之后呢?”
“之后……”
应风采笑了笑,目露讽意瞧向上邪。
“之后我救了他们,用我自己的一滴血。”上邪徐声接道,“只是我救他们并非真的是为了救他们,而是因这一处地方以及这些人,他们既饮了我的一滴血,从此性命全为我一人所系,我死,则他们所有人都要跟着我一起死。其实我想着,除了对神族残忍,朝天仁德之处也是真的仁德,更遑论对他一向所爱重的人类。我拖了这么多人为我陪葬,那他自也只能放我一条生路了。”
秦关与谢遥万没料到真相竟是如此。就连一旁听热闹的夜宴也微不可见蹙了蹙眉,只因他自然知晓眼前这名叫上邪的那人是谁,也不止从父亲口中数次听到他对此人的盛赞,更曾自不止一本札记中了解过这人对于凤血建朝所做的贡献。他于是不觉间对这人也存了几分神往,不料相见之下,才发觉他与那些传记中所书相去甚远。
心里头一阵阵发紧,秦关问道:“他们、他们就这样从人类、从人类变作了走尸族么?”
上邪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我那时当真既年轻,又天真,想着虽说饮下我的血后,从此他们便不再是人类了,可到底还能留下一条命,甚至还能长生不老,这对他们实在没什么损失,于是我便那样做了,事先也未征求任何人的意见。只是人类的躯体又如何能承担比他们强太多的神族的血呢?于是他们虽活了下去,却逐渐发觉自己无需再呼吸,无需再进食,血脉也逐渐僵化了,唯有继续吃食我当日以那滴血种下的这棵碧血树上结出的果子才能继续生存下去,他们这才感到恐慌,前来质问于我,我至此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当然就大大方方认下了。”
但他当然是错的,他从最开始便通通做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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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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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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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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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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