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之间却是不同的。
她突然想到,如若她的性格也能跟这少年一样,遇到自以为不公平的事不去闹不恨,自己想要的东西全靠自己去争取,那或许她之前就不会窝窝囊囊的过了那些年。但也正因她不是夜宴这样的性格,是以眼下她才会站在这里。
叹了口气,她状似自言自语道:“这可不是我俩跟你说的……到时候就算夜朝要怪,那也万万不能怪到我俩头上来。”
谢遥在旁连连点头。
夜宴却出乎两人意料的,并未再乘胜追击,只转头对卫陵道:“将我手腕划开。”
卫陵呆呆看着他。
“快些。”夜宴催促一声,“我自幼体弱,自己不舍得伤自己。”
“那我也……”卫陵不及思考,顺从直觉答道,“我也不想要伤你。”
此话一出,其余三人俱是一呆。
早几天就看出卫陵虽寡言少语,但目光却大多时候都在静默追随着夜宴。秦关忍不住扑哧轻笑道:“咱们几个可都算得上你的患难之交,怎的小卫陵你似乎对小夜宴格外青睐呀?”
卫陵红了脸。
他的脸躲在黑斗篷里,旁人皆看不到他,但他自己是知晓自己脸红了。他支支吾吾,只觉若直言的话仿佛要伤了秦关和谢遥的心,但心里清楚,他确实对夜宴要格外多出几分“青睐”。
或许是因为他是他见到的第一个“人”。
或许是因为他给了他一个名字,一个很好听、也似乎很有意义的名字。
又或许是因为他们年纪相仿,彼此身上似乎都有着一些隐疾,他什么都不懂,对这世界一无所知,然而这个年纪、身体都与他相仿的少年,他却似什么都懂,有着很明确的目标,也有着很坚定的信心,这一切都是他所缺失的,是以他如初次睁眼的雏鸟一般,对这个自己第一眼见到的与自己相似又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交付了巨大的崇拜与依赖。
秦关见他这难得像个真的小孩儿的扭捏羞涩的模样,会心一笑,也不舍再打趣他,便道:“我来吧。”
她是说取夜宴血液之事,卫陵听明白了,却第一时间抬头道:“我来!”
秦关有些诧异:“你不是不舍得?”
卫陵确实不舍得,但——
他自黑斗篷中亮出指甲,那原本如常人的手指此刻已化作锐物,他只抬一根手指,自夜宴手腕之上轻轻划过。
秦关看他那小心到不能更小心的模样,忽然便恍然:他虽舍不得,却更担心自己下手会太重了,是以他宁愿亲自动手。
明了他心态,秦关颇有几分哭笑不得,却也有着几分别的感怀:凡成为她幻境主人公的同时空的人与人间,似乎都有着非同一般的牵连羁绊。但并非是因为幻境选中了他们做主人公,他们才因此而有了交集。恰恰相反,是因他们都是这时代里最优秀的人,他们若联手相比能对这时代产生更大的影响,是以他们才会降临她的幻境——她至今仍不能确切知晓“钥匙”是何物,但她已越来越清晰的了解到,每个时空里“钥匙”的归属,大约便是对这一时代将造成最大影响的人。ωωω.χΙυΜЬ.Cǒm
她思虑之中,夜宴的血液滴下山崖,片刻之中,他们听到熟悉的长鸣。
小白巨大的身影自崖底高天湖中腾空而起。
若不曾御龙而行,或许秦关便会认定小白的背脊已足够壮观。可此刻她将夜宴送上小白背脊,却在心里偷偷的感慨,也不知小夜宴往后有没有机会与朝歌相认,有没有机会乘坐在他母亲的背脊上纵观天下,而他自己——看着他仿佛风吹就倒的瘦弱身体,秦关想,这具身体到底属于人,还是属于神、属于龙呢?从前他们都认定夜闻道与朝歌若当真产子,那必将是个十分了不得的人物,毕竟连龙神都已早早钦点了他为神的传人,可直到真正见到夜宴后秦关才后知后觉想,夜宴之所以如此病弱,会否正因他是“混血”?他们之前对于这孩子所有的想象,会不会都是错的?毕竟他以凡人的身躯,要如何负担最强的神魔血脉呢?
这些疑问她都压在心底,心想着,待见到上邪以后,她再一一从他那里去找寻答案。
一想到即将见到他,她的心便不由自主的欢喜起来。
而叫她和谢遥没想到的是,这一回小白竟并未将他们方才高天湖侧的翠羽平原上,而是载着几人一直飞到了颠倒山下。秦关既是惊讶又是欢喜:“看来我想的没错,他果然也正在埋骨之城里。”
毕竟普天之下除了他,还有谁能够命令昔年唯有朝天氏能够支使的小白呢?
只为何笃定了上邪会在埋骨之城这一点,秦关却自己也未细想过。
毕竟上邪论形貌论风度论本领,怎么看都不该与埋骨之城这幽暗地扯上关系。可他们第一次见到应风采便是在埋骨之城,而应风采言语间也从未掩饰过她与埋骨之城的深厚关系,习惯了这对主仆总是同进同出的秦谢二人便理所当然认定:上邪与埋骨之城当然也有着很深厚的关系。
只是这关系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秦关直到再一次在颠倒山与埋骨之城交界的入口处见到等候的应风采,才忽然间意识到:那人会叫小白载着他们直如颠倒山,也会令应风采一早等在此处,他是一早就知晓她来了,之所以要等在这里见她,是……终于要告诉她一些从前她想知道却从未问过、只一直等着他主动跟她开口的事情了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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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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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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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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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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