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千灯之墓>第四十八章 活着的意义
  就这样,我又迷迷糊糊的过了一年,心里始终没有任何方向,对于即将到来的高三更是一点准备都没有!

  回到家,耳边总是母亲喋喋不休的那几句话语。

  “快高三了不要玩了,要做好复习的准备。”

  “有个好学历很重要。”

  “读书很重要。”

  ……

  对于这样的话语,听多了我觉得烦躁却也无奈的应了应。是的,无奈!我真的很厌恶读书,对于这样的话语我一点都不想听到。尽管我不得不承认,我妈妈说的是对的。

  我很爱我的妈妈,也很爱我的家人。可惜的事,在扭曲的环境中长大!我心理也逐渐扭曲了。

  对于家人的爱我感受到,可惜却无法回应。回到家里,脾气越来越暴躁。甚至动不动摔东西宣泄!

  是的,我病了,特别严重的那一种。尽管我并不知道,这是什么病!我只知道,经历了太多不该在这个年纪经历的东西,我已经失去了爱一个的能力!

  我烦躁的回到房间,用力的关上门宣泄心中的烦躁。我不想跟任何人说我究竟怎么了,包括我的家人!

  因为越来越不想听到他们说那些比你悲惨的人多了去或者说我想太多的言论!我自然知道我在想什么或者做什么。

  烦躁的打开电脑,登录账号。却发现收到了一条好友回归的信息,是陆离殇的!看着这条信息,内心忍不住心动和期待。就算是一遍遍的告诉过自己,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了,可心中还是期望和他还有故事。

  那一次虽然把他删除以后过了一段时间我还是再次把他加了回来!只是,我们都不曾主动给对方发过信息,而他也是默契的通过好友请求却沉默不语!

  —没钱。

  —?

  —发好友回归不就是想借钱买最新的游戏装备?没钱。

  —。。。。。

  —我不借钱!

  —哦。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很多。也知道,他很早和那个女孩子分手了。他跟我说,他感觉他现在就是废物,一无是处的废物!

  尽管我心里同样很丧,但是我也是宽慰着他。字里行间透露着积极,阳光,还有他熟悉的理性。正如我给他的印象一样,阳光,积极,理性。

  可只有和我很熟很熟的人才知道,我内心早就已经破败不堪了。

  —对不起,我失约了。

  —没事,我也忘了。

  我终究是不愿把自己糟糕的样子让他知道,是的,我宁愿在他眼里我仍然是那个阳光的女孩子。在爱情面前,也自私的希望,我能够把自己最好的样子给那个人!

  —你真的好温柔,好善良。

  看着屏幕上的这句话,我沉默了。想起夜少说的那句话,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会在他面前做真实的自己。

  陆离殇说我温柔、善良。可是,我并不是一个脾气很温和的女孩子啊。

  就这样,我们和往昔一样聊着天。互相鼓励,在彼此失意的时候约定努力。那是第一次,我对生活有了真正的向往。是的,努力。因为他,我在整个高三真的用尽全力努力两个月!可惜的是,也就真的是两个月罢了!

  —我挺想知道,为什么你对我这么好?

  —因为我们是至交好友!m.xiumb.com

  我没有把真正的答案告诉他,喜欢他是我一个人的事。我也愿意默默守着他,在他需要的时候帮他。也不想带他走进我,破败不堪的生活。

  —可是……

  —嗯?

  —为什么高一下学期和高二上学期你总是不断发信息给我,害得我玩手机的时间都没有。

  在那一刻,冬天的冷风直接闯进我的身体。我感受到了刺骨的寒冷!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我真的是一个笑话!我引以为傲的美好回忆在别人看来简直糟糕透顶了!

  原来,他那么烦我找他?呵,真可笑,一厢情愿的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因为……

  —嗯?

  —我很抱歉……

  —抱歉什么?

  抱歉什么啊,我当然是为我不知深浅的喜欢和不知廉耻的纠缠向你道歉。一味的找你,却忽略了你喜不喜欢。

  —只是想着和你是朋友就天天找你聊天了,原谅我天性热情。

  —哦,这样啊,我还以为……

  —嗯?以为什么?

  —没什么……

  就这样,我们开始陷入了沉默。对此,我深呼吸一口气感觉有几分疲倦!是的,很累很累的那一种!这个时候,我收到了网络好友的信息。

  他叫白宇,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孩子。重点是声音非常的好听。当然,不可否认,我和他做朋友完全是因为,他和陆离殇同年同月同日!只能说,缘分,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特别的神奇。

  当然,之所以是网络好友是因为我们从未见面。可我认识他,也是从加入了夜少给我的群号。加入了以后我才知道,那是他一手创立的组织雨落。在里面,他把很多年少就辍学打工,亦或者是拥有异能的人都找到,培养成佣兵或者杀手。

  雨落人才众多,有些不适合做佣兵却有天赋的人,更是被培养成赌神,或者是其他领域的高技术人才。而雨落,每年的利润收入高达上千万!

  —在干嘛?

  —和前任聊往事。

  —。。。

  —还有联系?

  —同个学校天天见面的。

  —感觉不好受吧。

  —见多了也就习惯了。

  是的,见多了还真的习惯了。以至于毕业以后很长的时间没有见到他的时候,总感觉有几分不自在!

  —你很爱他?

  这个问题让我沉默了,我突然在想我是真的爱他吗?可是,如果是真爱,为什么在他面前我总是不会做真实的自己。可如果不爱?又为什么因为他的一言一行难过呢?

  —嗯,第一次爱的人。

  —切,你很高兴?

  —是的,他回来了。

  我并没有否认,因为他的回来。所以我很高兴,是那种久违的高兴。尽管我知道,这像罂粟一样。迷人又致命!

  —离开过的人再回来还是会离开的。

  —再赌一把。

  —不怕输?

  —切,有本事,你也别答应啊。

  —你真聪明。

  是的,白宇的前任也回来找他了。他同意了,相对于我来说,他的故事也很悲。一句话概括,有时间的时候嫌弃没钱,有钱的时候嫌弃没时间,终究是败给了现实!

  就是年少任性辍学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是他心中难忘的人,只是那时候因为穷。他为了两人的未来,努力奋斗打拼,缺少了对她的陪伴。女孩年纪也很小,不懂得生活与责任,只想爱情的甜甜蜜蜜。

  为了迁就她,白宇放弃了很多的工作时间,赠予她陪伴和温柔。只是,等到谈婚论嫁,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的时候,女孩却承受不住压力日日与他吵架。

  因而,两人越来越渐行渐远,最后遗憾分手。不到一年,那女孩转身嫁了别人,更是打击了白宇。与此同时,我那段时间也处于失意时间。

  一开始吸引我的是他的声音,再后来就是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相似经历了吧。其实我们都是一类人,看透了世界却又不得不活下去的。

  很多次,他字里行间都跟我说,庆幸遇见了夜少。在那段黑暗深渊的日子里,是他带着他出来的。年少辍学,如果没有夜少的知遇之恩。大概,他这一生也如普通人那般,忙忙碌碌一生。

  对于他的话,我也很赞同。有时候也会在想,如果没有遇见夜少,或许我的生活也会这样碌碌无为,一辈子都在为了所谓的房贷车贷打工一辈子。甚至于因为生存的问题,放弃了自己很多的梦想。

  而我呢,也很喜欢和他说话。他是我生命中第四个异性好友,也是唯一一个一起经历低谷的人。可惜的是,拥有相似经历的我们最后却活出不一样的我们。

  后来,提到他我总有点自豪!因为我陪着他度过深渊,一步步看着他融进人类世界,在人类世界中找到属于他的爱!

  是的,后来他认识了一个女孩子。那个女生我不了解,只是听到他提起他只是皱眉一下,那个女孩就长篇大论的关心她。

  不过,对于他我终究有几分愧疚。我对他特别的好,甚至有时候让他觉得超过了朋友的线。可是,他永远不知道的是!我一直把他当做我情感的宣泄口!是的,因为他和陆离殇同年同月同日!

  曾经想要和陆离殇一起做的事。或者说,我那么多的期盼,那么多的遗憾都馈赠在他的身上。

  比如,长时间的通电话。互赠礼物,生日时候的凌晨祝福……

  这些融入在生活中的细节,都是我曾经对于爱情的期待与憧憬。幸运的是,他待我一直像好朋友一样。这让我多多少少没有那么愧疚!

  当然,生命中的遗憾莫过于。我始终无法踏出心里的那一步去在现实生活中见他。尽管我不止一次跟他说,我想要见他。

  不过可惜的是,我并没有想要真的去见他。因为对我而言,他是宝藏,一个不属于我的宝藏男孩!

  只是,有缘千里来相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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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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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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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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