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千灯之墓>第三十章 罪恶的开端
  我吓得立刻起床收拾自己,对于这个梦并没有在意。直到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梦预言了我不幸的未来。

  背着小书包来到自己的学校,认真的听着课做笔记。大概读书时代,最认真读书的时候就是什么都不懂和什么都懂的时候了。那时候的我心中有个梦想,要考过我的表弟。是的,我有一个表弟,成绩特别厉害的人。

  因着年幼的缘故,就连梦想都那么简单纯粹……

  他叫林泽希!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好,琳琳不断,绵泽万息的希望。但我不喜欢他的性子,太过于沉默。但是,我是表姐,我得要照顾他。好吃的要分一半,去玩都要带着他,这是作为姐姐应有的责任。

  我们经常和几个小伙伴打篮球,放学后的篮球场就是我们快乐的场地。那时的我已经10岁了,也没有想到命运的责难已经开始悄悄来到了我的身边。

  “那个洛希绝对吧,听说她爸爸是残疾人呢。而且啊,还长得那么丑。”

  “对啊,我一点都不喜欢她那咋咋呼呼的性子。”

  “就是。”

  “笑起来都是那么大声,像个男的一样。”

  “就是,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女生。”

  ……

  远远的,我看见一堆人在讨论什么。想过去的时候,我表弟突然从那些人身后走过,他们也立刻闭上了嘴巴。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懵懂的年纪竟然学会了成人世界的肮脏。亦或者说,这本来就是人类真正的世界,与年龄无关。

  我看见他脸色沉了下来,然后走过来拉着我的手跟我说:“表姐,我们去买零食好不好。”他的手冰冰凉凉的,可那时候的我从来都没有注意,这样的凉意来自于人类世界。

  那时候的我也并不知道,原来他的沉默是一种自我保护。而他,把所有的星光与温柔,赠予了我这个表姐。

  “啊,好。”那时候的我并没有想太多,也没有感受到那些人眼里的恶意。只是单纯的想着,要给我表弟买好吃的。或许,在那段岁月里,他是我唯一的温暖吧。

  就这样,我就拉着他的手下楼梯,也没有注意到那些人眼里的厌恶。十岁左右的年纪,就学会了成人世界的勾心斗角,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亦或者说可悲呢!

  而我,在这不幸中,短暂得拥有了一份幸运。而这,来自于那两个保护我的人。

  “好吃吗?”我一脸天真的问着林泽希,眼里都是期待。看到他吃冰淇淋的时候,嘴角染上些许冰淇淋,拿出纸巾给他擦擦。

  “嗯,好吃。”他点点头,眼里有一些担忧与羡慕。

  “林泽希。”一道磁性低沉的嗓音传来,回头就看见一个男生走过来。

  他有一张帅气的脸庞。剑眉星目。可惜,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身高不够。对我来说,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当然,这一切都是在那件事没有发生以前。

  “千羽彦。”我一脸兴奋的向他招手,他也抱着篮球走过来道:“打篮球吗?”

  “不打了吧,太晚了,还是回家了。”林泽希开口拒绝道。

  “哎呀,你走几步不就到家了,你的家都在学校。”千羽彦不以为然。

  “哎呀,打什么篮球啊。这种时候打英雄联盟不好吗?”另一道魅惑的声音传来,迎面而来一个高挑的男孩子。他叫千羽龙,是千羽彦的表哥,两个人同龄。

  他是学校出名的不学无术的坏学生。但是,尽管如此,他却会玩所有的游戏。只是,我一点也不喜欢他,甚至有点烦他。但是,不可否认,和他一起玩我很快乐!我不喜欢他的原因就是,他老是拿弟弟威胁我做一些事!崇尚自由的我讨厌这种被控制的感觉。

  “打什么游戏啊,人家女孩子又不打游戏。”千羽彦拒绝并拿我做了挡箭牌。

  “对对对,我不喜欢打游戏。”到底是好朋友,还是懂得彼此的,也因此开口附和。可年幼的我并没有想到,多年以后,我会非常沉迷游戏,只为怀念那个孤独的少年。

  “好了,表姐,天色太晚了回家吧。”林泽希开口道,我也听话的点点头:“嗯,太晚了,明天见吧。”

  “明天周末。”千羽彦奇怪道。

  “好啊,明天见。”千羽龙回答我,看向千羽彦眼里都是挑衅!

  “知道了。”我瞪了他一眼,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我并不知道,在我走后两人还互相挑衅对方。第二天来到学校操场上,和他一如既往的一起打了篮球,尽管很累但我很快乐。

  打到一半的时候,千羽龙却停下来,抱着篮球问道:“洛希绝,他们都说你喜欢千羽彦是真的吗?”突然,他问出了这样的问题。

  听到这样的问题,我还是照常翻了一个白眼!甚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才年仅十几岁的年龄为什么要谈喜欢?而且,为什么会有人到处说我喜欢千羽彦的话?

  年仅十几岁谈喜欢不觉得为时过早吗?

  “不喜欢啊,那么小谈喜欢?简直搞笑嘞。”我耸了耸肩直接投篮。

  可能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有一天长大后的我连自己当初喜欢的篮球都不再触碰。就是不知道那个孤独的少年知道以后,会不会心疼。

  “没错。”良久,他也点点头,然后走过来拉着我说:“确实太小了,走,老子心情好,请你喝奶茶去。”

  “喂喂喂,不对,球,球啊。”然而,千羽龙却无所谓的说:“没事,不会丢的。”

  星期一的时候,我来到了学校,一脸气鼓鼓的坐在位置上双手叉腰。

  看到我这般样子,千羽龙凑过来道::“怎么,生气了?”

  是的,我很生气!那天莫名奇妙陪着千羽龙到处晃,走得我的脚都累了。可以说,记忆中小镇里的大街小巷都充满着我们的脚步。或许,那段时光才是最纯粹的吧。

  “背书。”我直接拍了一下他的背:“背不出等着扯耳朵。”这是我唯一可以报复他的行为。

  “好啊。”他满脸笑意的应下。

  然而,就算是如此他依旧背的东倒西歪的!而我也报复性去扯他的耳朵,紧接着做一个鬼脸哈哈大笑。

  我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将会引来多大的风浪。只是不明白怎么会有人笨到仅仅几句话就背得颠三倒四?

  后来我才知道,在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原来我错过了青梅竹马。

  “你呀。”千羽龙直接揉了揉我的头,一脸的无奈。可我没有看到他无奈的宠溺,而我照常翻了一个白眼。

  在做课间操的时候,千羽彦跑过来说:“咦,竟然扯羽龙耳朵。你该不会喜欢他吧。”

  “好无聊的问题,我一点都不想回答。”我依旧照常给他做了鬼脸,然后转身走到自己的位置。

  可并不知道的是,身后的他眼里布满了阴沉。一会,千羽龙走到我身后做了个鬼脸就走了。我依旧气鼓鼓的瞪了他一眼,那时候的时光若是没有那些肮脏,或许真的纯粹得像透明的水晶吧。

  午间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些男孩背后的议论声。

  “你说,她喜欢谁啊,跟谁都那么好。”

  “我觉得她好自以为是,以为谁都得围着她转。”

  “呵,残疾人的女儿,也就那样。”

  “这就叫丑人多作怪!”

  “哈哈哈,你说,世间怎么有她那么丑的人。”

  “可不是,真的是丑死了,一点都不像个女孩子。”

  “这就叫,贱人就是矫情。”

  ……

  我握紧了拳头,从来没有想到原来她们竟然这样议论我!这可能是我第一次直面人类世界的肮脏,只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如此的丑陋。而我,除了心痛难过以外,竟然没有任何的办法。

  “色狼来了。”一道轻佻的声音传来。m.xiumb.com

  千羽龙扯了每个人的头发。也正是因为和每个女孩都处的好,落下了一个花花公子的称号。可是,这种好我总觉得带着距离感,就好像带着面具的花花公子。

  千羽龙看见了我走过来道:“干什么,鸭嘴兽。”语气一如既往的鄙视。就仿佛,我不是他的朋友,只是一个随意鄙视践踏的人。

  可我知道,他只是跟随俗世如此。若是不跟随,他和我一样落下这个地位。为了活着,为了合群,他只能如此。

  而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绰号。这个绰号是曾经跟我玩的很好的男孩子取的。他经常在教室里讲鬼故事,深得很多人的喜欢,而他也喜欢捉弄我。不过可惜的是,这个罪魁祸首已经转学走了,不然我想我会选择将他碎尸万段吧。

  在走的那一天跟我说:“我要走了,要去桂林。如果有机会,你一定要来找我。”

  “滚阿。”只是,小的时候我并不懂他的这种不舍。我只是知道,我讨厌他。因为他给我起的绰号让我整整被嘲笑了六年!

  对我来说,这个绰号就是一切罪恶的开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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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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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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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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