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也仍是小孩子,刚刚成为teenager的年纪,走在街上趾高气昂,铆足了劲装大明星。
郑东津告诉他迟总要见他的时候,他忍不住雀跃地跳起来,想要立刻去跟胡松拓炫耀,没得逞,马上就被郑东津牵着帽衫上的系带,一路拽到会议室门口去。
彼时距离他成为upon的成员,还有三年。距离他爱上莫宁,还有七年。
那么长的以后,远得他根本没考虑过。
古耐后来回忆起那一天,只模糊地记得那种森严的感觉,时间越久,越令人胆寒。但当时的他可快活了,迟廷海很和蔼地夸赞他,表示愿意送他出国培训,他想要多大的舞台,都慷慨地提供给他。
他有点受宠若惊,这个迟叔叔怎么对他这么好?
迟廷海说:“你是个有潜力的孩子,我会让你成功。”
“成功?”古耐为了展现自己的志气,说,“我想像anoise一样。”
anoise是当时最红的男团,后来两个成员在巅峰期解散,李亦衡转型做演员顺风顺水,周子略已经销声匿迹。想不到他稚气一言竟成谶语。
迟廷海说:“我愿意栽培你,只要你离开我的女儿。”
古耐蒙了,他连他女儿是谁都不知道。
看他错愕的小样子,迟廷海也觉得自己跟一个孩子探讨这个话题可能有点超纲。可是他管不住默宁,只好选择曲线救国。
他解释:“迟默宁,她和你一起拍过戏。”
古耐恍然大悟:“啊,莫宁姐姐。”
迟廷海摸了摸额头,挺不情愿地开口,说:“她给你弄了个网站,粉丝团,心思全花在这上面,我把她送出国读书,希望她能静静心。”看一眼古耐,打住,说:“没什么。你别喜欢她就行了。”
古耐满口答应:“知道了。”
古耐耸耸肩,无所谓地走出他的第八号当铺。这次谈话在之后很长的时间里给他带来的都只是好处,他甚至要把这件事忘干净,真的觉得自己跟那些头破血流想往演艺道路上挤的人不一样。他要比他们更有天赋,所以他上最好的培训课程,拿最好的资源。
七年后在演唱会后台认出那个纤瘦的女孩子不是陌生人的时候,他才突然意识到,为了站到这个舞台,他比其他人多付出了什么。
他挺想知道,要是迟廷海没早早告诉他莫宁是个不可以的人的话,他还会不会那么好奇地去注意她,继而迷上她。
本来相安无事的两个人,因为被告诫不要遇上,于是就遇上了。
莫宁挺没脾气的,而且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看出来她在他面前很没自信。
她领导着一个庞大的粉丝团体,晚安站没几年就壮大到能获得独立的赞助,她在彩排途中找上门来,条理清晰地跟主办方谈条件,他就在一旁偷偷打量她。
那天她穿一件浅灰色的大衣,说到一半脱下来搭在臂弯里,露出里面深灰色的高领衫,她纤长的脖颈被细致地包裹起来。他好长一阵子根本想不起来她长什么样,可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她站在那里,面庞柔软,气息清冽。
迟廷海的女儿。他想,不愧是迟廷海的女儿。
他是想到迟廷海,出于本能才多看了她几眼。她的确是夺人眼球的女孩,漂亮得本本分分,出彩的是她那种对什么都淡薄的劲,仿佛什么都没法打动她。那是一种疏离的美,疏离到古耐对她的感觉,就只剩下敬畏。
古耐发现了莫宁之后,认出她的时刻就变多了。演唱会签售会代言活动现场,她竟然铺天盖地,她笑起来很柔和,跟她带来的粉丝打招呼,忙前忙后处理工作,拿挂着他牌子的相机拍他。
他看一眼镜头,她立刻就笑起来,甚至不敢跟他对视。她那些刀枪不入的高傲,古耐看一眼就能化解,她给他太多特权,让他有些诚惶诚恐。
他收到晚安站出的周边写真,封面是“goodnight”,封底印着小小的“morning”,许许多多个他自己都忘记的瞬间被定格,从头翻到尾,仿佛是度过漫长黑夜。
upon第一次亚巡,三个月开了二十场演唱会,她跟了全程,首尔场结束的时候她被挤着绊倒了,半天没起来。古耐心一揪,非常克制地,才没有奔过去扶她,或者拿起话筒喊话。他就静静地看着,她被人潮一下子吞没。
闹哄哄的音乐声盖不住他终于听清楚的心跳。
他始终都记得自己答应过迟廷海什么,所以真不是他掉以轻心,他只是突然意识到,他会把看到的每一个女孩,在心里偷偷跟莫宁比较。可莫宁当然赢了她们所有人。
格林童话里有个故事叫《金山王》,小矮人对失落的商人保证,十二年后把今天回家遇上的第一样东西送给矮人,商人就可以得到一大笔金子。商人想,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先碰上的大概是家里的小狗,或者一株花,于是他答应了。回家之后,第一个冲出来抱住他的是他的小儿子。
古耐同样懊悔,原来迟廷海跟他交易的不是一个随便什么人,而是最好的人。
莫宁在演唱会中受了伤,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露面。古耐不知道她恢复得怎么样,因为他久违地被迟廷海叫去问话,然后损失了三个月的通告作为惩罚。
他有点委屈:“我连话都没跟她说过。”
迟廷海头也没抬,挥手让他走,只强调:“默宁是因为你受的伤。”
他严厉,蛮不讲理。但古耐在三个月埋头苦练的时间里想明白了,时间并没有给他带来实质性改变,他仍是鱼肉,要按刀俎的意思活。
他不是个非要硬碰硬的人,他现在没有能力去喜欢莫宁,那就慢慢来,反正也不急于一时。他没有为爱的人放弃一切的魄力,他认怂。况且他不认为,一无所有的自己还值得莫宁关注。
他的消极怠工导致至今仍没有跟迟廷海对峙的勇气,但是他觉得莫宁,或许会有办法。他自作聪明地以为,莫宁会永远满怀热情,回应他旁敲侧击的暧昧。
我有多喜欢你,虽然没跟你直说,但你都看得出来,对吧?
莫宁关站回国,迟廷海本来很高兴,结果她没几天就跑去看古耐的见面会,气得他又找上古耐。
古耐已经百炼成钢,嬉皮笑脸跟迟廷海保证:“我走的全是正规流程,而且这次迟莫宁就没来后台,你不信去问她手下的负责人。”
当着迟廷海的面,他都连名带姓地称呼她,公事公办的尊重。这个名字是他们谈论的恒久主题,却从没真正出现在他们之间。
迟廷海不紧不慢地看着他:“你答应去krystal的开幕酒会。你想让她欠你人情?”
“现在是我爽约,我欠她。”
“小耐,我们说好的,早就说好了。我提前这么多年给你忠告,培养你,结果还是养虎为患。”
古耐像个调皮捣蛋的学生,在老师办公室里自证清白,“迟总,我真的没勾引任何人。而且我也没多不堪,怎么就这么入不了您的眼?”
迟廷海喜欢古耐的这点小机灵,这么多年,他已经学会油腔滑调地跟他兜圈子,用浑不吝的态度表忠心。以守为攻,他做得很好。
迟廷海可惜他家里没一点能帮衬他事业的用处,退一步说,古耐这个人,是有点聪明,可又不够聪明,事事都奢望万全,所以踏不出安全圈。他太顾及自己的得失,迟廷海不指望他能护住莫宁。
“你挺好的。”迟廷海微笑着,往椅背上一仰,“但我的女儿,要有更好的相配。”
古耐略一点头:“我知道。”
迟廷海定睛看了他一会:“你去给我谈个恋爱。你让她死心。”
“迟总,这事不能强求。”
“我看你前两天那个就很不错,年轻人对待感情要认真,不要朝三暮四。”
“这您都知道?”
“我不勉强你。反正年底合约就到期了,以后你也不必再听我的。”
古耐吸一口气,嘀咕着:“绯闻会不会影响我的人气啊?”
“你放心,我给你疏通公关,你开开心心谈恋爱。”
“谢谢。”
迟廷海话中所指,是个叫芭妮的女孩。
古耐是在见面会后台被她拦下来的。他当时正觉得好笑,到底为什么莫宁至今还坚信自己不认识她。
芭妮带着一大堆周边跑过来,有些羞涩地说:“能不能麻烦你帮我签个名,就写上‘tomorning’。”
“好。”他咬开笔盖,直接垫在墙上动笔。ωωω.χΙυΜЬ.Cǒm
他写她的名字,觉得心格外温柔。
他问:“内容有指定的吗?”
“啊,你就随便写点想对我说的话就好了。”
他眉毛一挑,忽然反应过来,问:“你,是morning?”
他才想起来,其实莫宁就算在粉丝中,也从来没公开过身份。对待晚安站,她向来有点无济于事的谨慎。傻得可爱。
芭妮期期艾艾地说:“我……我喜欢你很久了,从你刚出道拍戏就喜欢你。晚安站也是耗费我很多心力……哎,我不是在邀功啦,就是想告诉你,我真的一直支持你。”
她默认了。
古耐提起一边嘴角笑了笑,不动声色的轻蔑。他灵感来得很快,将错就错地跟她搭话,顺便问她晚上有没有空。
在去吃饭的路上,芭妮就已经被他撩拨得心花怒放,甚至大着胆子问了一句:“你喜欢我吗?”
作为粉丝,以及这么多天来工作效果不错的合作伙伴,本来真的可以算喜欢。
他有意报复,也用默认来作答。
没想到这样的小事,都被迟廷海尽收眼底。他怕了他,彻底的。
莫宁在街上撞见他,他穿得很低调,也就是她,才能认出那个手忙脚乱接住花的人是古耐。她只当他的花是送给芭妮,所以冷面冷心地看了他最后一眼就走。
莫宁知道他失去了合约和代言,没有新的作品,再高的人气也容易被消磨。她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这种感觉难以形容,看故事的时候盼着看完,又盼着永不完结,怕结束后的怅然若失。
难过他原来并不喜欢她。
报复一样的快感,你看,你终于没得到好下场。你不要我,我就过得比你更好。
可是他失去了那么多,会不会就比较脆弱,比较容易被打动?
残梦最真,旧境丢难掉。
古耐现在没什么可再失去了,他赶在情人节的晚上,翻来覆去地编辑给莫宁的信息。但最后统统删除。
莫宁就是随意地看了一眼监控,发现在她家门口踯躅的古耐,不知道已经这么傻站了多久。
她的第一反应是真庆幸她搬回来了。
门打开,古耐呆了一呆,艰涩地、搜肠刮肚地蹦出来一句:“嗨!”像抽帧播放的影片,举起右手犹犹豫豫地跟她招了招手。中指上的戒指带着一闪而过的光。
莫宁礼貌地笑了笑:“你好。”
他伸出背在身后的左手,放了一天花已经不再娇艳,被风吹得蔫头耷脑。
他嗓子发紧:“昨天看见你,所以买了这些花。”
莫宁一怔:“你女朋友……”
“她……”古耐顿了顿,突然失去了解释一切的勇气。
他现在什么都不是了。就像迟廷海说过的,他的女儿,不,是莫宁这个人,值得更好的。
他一带而过:“我们分手了。”
莫宁等着下文。结果没下文,就这么堵在门口大眼瞪小眼。
莫宁挺想质问他,问他到底把她当什么?
她每次要走都绊住她,可又从来不明确地表达他的想法。
她就像在做没有参考答案的练习题,茫然地往下写,得不到长进。
莫宁兀自生气,往后挪了一步,就一小步,他却激动地一把握住她的手腕。
拉着她没动,见她没有要走的意思,过了一会把干巴巴的玫瑰塞进她怀里。明度低沉下来的红色,依然有清馨的香气。
古耐好不容易开口:“你上次问我喜不喜欢你,我没有回答。”他渐渐松开手,看着她,眼神湿漉漉的,“我想先问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莫宁摸不着头脑,她简直怀疑,这是古耐对爱的饥饿营销。
可她去不掉多年病灶,依然看到他,心就被填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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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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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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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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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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