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不错,”在楼下等待黎青的时间里,辛成已经在小区花园里转了一圈,“环境优美,治安好,租金不低吧?”
黎青苦笑道:“是啊,付完房租都没什么钱吃饭了。”
辛成略一勾唇,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没钱的话就再考虑考虑沈纾,别看沈纾总住队里,但就我观察,他不仅在市中心附近有房子,吃穿用也都是最好的,这小子家里肯定有钱。你就算不喜欢他,也可以扒着他当长期肉票嘛,让他给你出房租。”
黎青似笑非笑道:“我倒是想,可惜沈队不太喜欢我,不然也不会分手。”
辛成眉一挑,笑得古怪,“是吗?不见得吧,这段时间沈纾的变化还是挺大的。”
这两个月黎青虽然还在支队,但因为前阵子受伤,一直做些后勤工作,与沈纾的接触不算多。偶尔在走廊碰面,她微笑着与领导打招呼,沈纾略一点头,两人头也不回的擦肩而过。
要说沈纾有什么改变,她还真没有察觉到。
黎青全当辛成的话是一股风,吹过就散了。
辛成自然看出黎青的态度,他转而说道:“听说季总要给你介绍房子,这里就是他介绍的?”
明里暗里,像是在打探消息。
黎青心里哭笑不得,但还是认真回答:“季总是想替我介绍房子,我拒绝了,辛队,你可是唯一知道我家地址的人,以后我家出了什么事,我可就得去找你了啊。”
辛成打着哈哈将话题糊弄过去。
中午路上人少,黎青和辛成顺利抵达雁北支队。支队离黎青家很近,骑自行车的话20分钟便能到,这算是唯一的好处了。
辛成搬起黎青装着东西的箱子走进支队大厅,身穿警服的人忙忙碌碌,很少有人关注他们。
“陆离这小子哪去了,”辛成辈分大,对陆离直呼其名,“跟他说了一会儿过来,也不出来接接?”
黎青不好意思道:“辛队,我只是个实习生,我自己进去就行了。”
“你懂什么,”辛成朝她翻了个白眼,半开玩笑道,“我都亲自来送你了,还不就是为了给你挣场面?你就得先压住他,以后才不会被他欺负。”
辛成放下东西,带上黎青直奔二楼陆离的办公室,他象征性地敲了两下门,接着推门而入,正在桌前埋头看文件的陆离抬抬眼,椅子向后撤去,“辛队,你还真亲自来了?”
黎青主动声色地打量陆离。
他的外形气质与沈纾完全不同,沈纾如同生活在孤岛,四周是黑压压的海水,天上阴云密布,这场景与沈纾是正相配的。而陆离呢?他身材高大,一身精瘦的腱子肉,衣服松松垮垮套在身上,容貌硬挺俊朗。更像是穿梭在丛林中的捕猎者,占有傲视群雄的绝对优势,他笑容虽不冷淡,目光却精道毒辣。
黎青在心中由衷地赞叹一声,队长们果然都是有真本事的。
“那还能说假的?要不是人家小姑娘自己愿意过来,我都不想放人,”辛成走到陆离身边,拍拍他肩膀,“好好带带,别浪费了。”琇書網
陆离瞥了眼黎青,语调不太走心,“行,知道了。”
辛成又叮嘱几句,接着便赶回支队,黎青则留了下来。陆离与黎青一直没有正面交流过,辛成一走,陆离更是直接坐了回去,头也不抬地说道:“不懂的去问林雅。”
态度过于冷漠。
黎青点了下头,“好的。”
“等等,”黎青正要走,陆离却再次叫住她,黎青回头时,发现陆离正抬眼看着她,“辛队对你挺满意?”
黎青含糊道:“辛队人好,对我们都很满意。”
“别说这些客套话,”陆离坐直,唇畔勾起奇怪的笑容,“真金不怕火炼,正好支队里有个新案子,你去看看。”
*
林雅是雁北支队唯一出外勤的女生,她身材强壮,五官大气,听辛成说,她总是去健身房健身,举过的铁比他还要多。黎青原本以为林雅应该是个大大咧咧的女生,可她迎黎青进去时,只留给黎青一个后脑勺。
黎青一边整理杂物,一边看着林雅与其他同事嘻嘻哈哈地打闹。等她整理好,起身走过去,“你好,陆队刚刚说队里有个新案子,让我来找你。”
林雅止住笑声,不愉地看了眼黎青,哼唧道:“刚来就看案子啊,实习生还真努力。”她边说边不情愿地去拿档案,顺便递给其他人一个意味深长的目光。
其他人便默契地低下了头,谈笑声戛然而止。
黎青拧拧眉,看了众人一圈,却摸不出头绪。她才第一天到雁北而已,根本没机会得罪他们。
片刻,林雅取来档案,“挺简单的案子,不费什么事,大概是昨天晚上吧,一个叫田悦的孩子报案,说自己的爸爸被杀了,孩子吓坏了,现在人还在医院。我们在现场发现嫌疑人的血迹,提取到完整的dna,正在做比对。”
难怪林雅说不难,原来是凶手留下了血迹。
林雅只说了几句,便不耐道:“你自己看吧,里面写的很详细,有想法就去找陆队,加油。”
扔下这几句话,林雅便去了其他同事身旁,几人围成一圈,很快聊得热火朝天。
黎青瞥了他们一眼,不甚在意。
死者田子哲,于前天晚上被害于家中,遇害时独自一人在家,女儿田悦住宿在朋友家。昨天傍晚,田悦放学回家后发现田子哲的尸体,惊慌下报案。就现场来说,似乎是一个典型的入室抢劫杀人案,家里但凡有抽屉的地方,都被翻了一个遍。
田家三室两厅,田悦生母已经去世,家中只有父女俩,田子哲死在自己的卧室里。从照片上看,田子哲倒在门口附近,生前和死者发生过打斗,死者旁边的血迹有擦拭过的痕迹,但却没完全清理干净。
黎青拧眉盯着这片奇怪的血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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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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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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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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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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