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姐妹没有被赐死,反而逐出京城。
虽说大概率不可能会东山再起,可难保有些人还在像防贼一样防着沈家。
半个时辰后,车轮愈走愈缓,最终稳稳当当的停下,外面喧嚣繁华的声音,也止于平静。惜梅在马车外轻声唤:“夫人,郡主,到侯府了。”
沈丹雪咬了咬唇,眸色深了些许,她率先下了马车,望着侯府外的两颗成荫柳树,心口一酸。
她幼时最喜欢的三个地方,一个是镇国公府,一个是昭远候府,还有一个便是东宫。
沈丹雪抬手,任那柔顺的柳枝在指尖轻轻剐蹭,魏婉利索的跳下车,站在她身后,见她沉静的面容,亦不忍心打破。
“丹雪?”
一道爽朗的女声自门口传来,魏婉和沈丹雪齐齐扭头看去。
只见一个年级稍长些,却风韵犹存的女子,身着绿色束腰衣裙,罩了宽袖外衫,发髻高高盘起,首饰简单却可见贵重。
尤其是那眉眼,剑眉入鬓,双目有神,唇锋凌厉,轮廓分明,虽是女子,却足可见她那出身将门的英气。
魏婉心中惊叹,这才是应身站城楼,指挥将士,与敌人奋战的女将,与她一比,自己当日所为,简直不值一提。
那女子与徐天赐倒是有些相似,只是徐天赐那风流倜傥的性子气度,看来是全随了昭远候了。
“丹雪?”
女子揉了揉眼睛,仔细端详了两眼,仍旧喃喃道:“你是丹雪?”
沈丹雪咬着唇,瞧着与五年前一般无二只添了些从容的徐伯母,红了眼眶,若是阿娘在世,恐怕和徐伯母是一样的。
“伯母,是丹雪,丹雪长大了。”
女子快步走上前来,蹙着剑眉,风风火火的抓着沈丹雪的胳膊,开始上下打量:“真是丹雪,都长这么大了,日子过得真快……”
魏婉看着那女子眼中的惊喜和激动,心中也为沈暮和沈丹雪高兴,毕竟,在这京城中,还有一两人是真心惦念着他们。
“你便是暮儿娶的媳妇了吧?”女子看完沈丹雪,又将目光移到魏婉身上,方才她出府,便一眼瞧见此女,容貌清雅,气质出尘,穿着打扮不显富不显俗,想来这就是被天赐几次称赞的姑娘,如今一看,果然不错。
也难怪能俘获暮儿的心意。
魏婉屈膝欠身,有条不紊道:“晚辈魏婉,拜见候夫人。”
“快起来,一家人面前,无需守这些规矩。”昭远候夫人抬手拉了一把魏婉,这一拉,便让魏婉察觉到,此女定是个会武的,随便一拉,力气就这般大!
“多谢候夫人。”
昭远候夫人,左右看了看两边,谨慎的的道:“快回家来。”
魏婉留心了一下,见街道两侧没什么人影,亦或新奇的地方,紧跟在昭远候夫人进了侯府。
直到关上侯府大门,候夫人才像是突然卸去了万斤重的盔甲一般,耸了耸肩,将外衫一把脱了扔给身旁的侍女:“自从你们伯父之前冒头抓了李成之那贼寇,现在不知有多少混账东西盯着侯府,侯府向来与世无争,不参与党派之争,可如今这一冒头,可就不得不小心谨慎些。”
说罢,她转过身,紧束的袖口和腰间的玉带,配上她那高挑的身姿,越发英姿飒爽:“害得我出去转一圈都要防着些。我原本也是要去镇国公府看你们的,哪知刚出门就瞧见了你们!”
魏婉舒眉而笑,倒是极喜欢候夫人这豪爽的性子。wWW.ΧìǔΜЬ.CǒΜ
“候夫人是长辈,自然应当是晚辈来拜访夫人,幸好是晚辈提早来了。”
“你这丫头倒是嘴甜。”候夫人勾唇笑魏婉贫嘴:“不过啊,到了我侯府,可没有长辈晚辈夫人一说,你既然是暮儿明媒正娶的妻子,那自该随暮儿一样叫我伯母,若是觉得伯母叫不习惯,我姓常单名一个敏,你叫我敏姨也成,我听天赐和老徐说,你姓魏也是单名一个婉,我便叫你婉儿。”
魏婉抿了抿唇,见惯了内敛之人,头一次遇见这般明朗豪爽的,还真有些招架不住。
“是,那婉儿就随沈暮一同唤你伯母。”
常敏欣慰的点了点头:“这才是不娇柔做作的好孩子!丹雪,婉儿,快随伯母到屋里说,让伯母好好看看你们。”
说罢,双手背后,大步流星的朝正厅走去。
落坐主位后,常敏便端详着沈丹雪的模样,眉眼间颇有种怀念之意:“你与你阿娘长得可真像,当年沈国公战死,你阿娘跟着便走了,自打她跟着你阿爹在边疆住了几年,身子便时好时坏,暮儿还是在边疆生的……她一个闺中娇养的女儿,哪受得了边疆的苦寒,我劝她,她还不听,你阿娘走的前几年,全凭汤药吊着精神……你阿爹出了事,温家又大张旗鼓的来退亲,我就知道你阿娘受不住,赶过去的时候,你阿娘已经是弓弩之末了,她就躺在床上,脸白的像纸,握着我的那手,凉的骇人,她说,把你们兄妹二人都托付给我了,让我给暮儿娶个好女孩儿,为你找个好夫婿……”
“她说她实在撑不住了,她是极喜欢你阿爹的,可是她就不能为了我,为了你们,再留几年……”
常敏说到难过处,眼角还挂了几颗泪珠:“我时常在想,你阿娘当年若不是嫁给了沈国公,那现在会不会像我一样,看着你们成婚生子。”
魏婉睫毛微颤,沈暮的母亲一定是个难得的女子,为了所爱之人,不顾身体孱弱而留在边疆,承受苦寒,为所爱之人生子生女,不惧艰辛,也因为所爱之人,忍着病痛活了许多年,又因为所爱之人的死,香消玉殒。
那一定是个温柔如水的女子,否则又怎么会让这么多人时至今日,还在念着她。
“我想若是重来一次,母亲也是会如是选择的,嫁给一个一生只爱她一人的男人,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不苦也不悔。”魏婉颔首而道。
若来日沈暮重回疆场,她也愿随他而去,不苦也不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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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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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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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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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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