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器皿和工具,还有一男一女两个老师傅坐在各自的地方,打磨着首饰。
“公子,左侧的架子上放的是玉,右侧的架子上放的是金丝,你自己取便是,待会老朽再来给你算账。”
沈暮朝老板微微颔首,客气的道:“多谢老板。”
“无妨。”
老板又交代叮嘱了几句,便转身出了内室,那两位老师傅侧目瞧了一眼沈暮,便重新专注于自己手上的活儿。
沈暮拿了一整块青紫色交相辉映的玉,又抽了两条极其纤细的金丝。
他不言不语的取下墙壁上挂着的各种刀具和钻针,捧着手里的玉小心翼翼的开始打磨起来。
那块玉本就不大,看形状正好能给魏婉做个钗子。
沈暮皱着眉,专注的用小刀精细的将多余的部分都去除掉,想来,魏婉那么素净的人,应该喜欢这种颜色。
带打磨成形后,沈暮又用钻针从玉柱上,以盘龙的形式勾勒出两条深陷的曲线。
随后,他抽出金丝,手指紧紧的按这金丝,将其填入到他勾出的缝隙中。
令人感到惊诧的是,他没有比对过,却让金丝完全不留一丝缝隙的填入。
沈暮在玉头上,用余下的金丝缠绕出一个镂空的金珠,不知何时,那两个老师傅已悄然无息的凑近沈暮,看着沈暮手中的风格迥异的钗子,不自觉的叹道:“这种样式,怕是难以引起妇女们的喜欢。”
“不必她们喜欢。”沈暮手指一顿:“我是做与我妻子的。”
他将手中的工具一一都放回到原位,出了门唤来老板:“老板,一共多少银两?”
那老板笑眯眯的看了一眼沈暮手中的钗子:“想必令妻是喜欢这种样式的,怪不得沈公子非要自己做啊!”
“嗯。”沈暮将那金丝缠绕的簪子,攥在手中,他的手指不知何时已经被金丝勒出了一道道红痕,可他却浑然不在意。
老板会心一笑:“便算你三百两吧!”
沈暮从怀中掏出三百两银票,丝毫不讨价还价的交给老板:“多谢老板。”
傍晚时分,魏婉在家中做好了饭菜,她与沈丹雪坐在饭桌前。
沈丹雪看了眼门外:“嫂子,我哥这到底是去哪了,怎么还不回来!”
魏婉难掩担忧的朝外张望了一眼,但嘴上却说:“都老大不小了,武功还那么高强,在外面出不了什么事儿的,我们快吃饭吧!”
沈丹雪想了想,觉得魏婉说的也有道理,便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菜:“嫂子,你今天去谈隔壁铺子的事情,谈的怎么样了?”
说来这个,魏婉就气:“隔壁老李一听说我们是要改成官盐铺子,那说什么都不成,非要把价格再往上抬五百两,他是想吃银子不成?还有你哥,一回来就没了人影,这徐天赐更不靠谱,把所有事情都交给我,自己倒当起甩手掌柜了。我一个弱女子,我站在那里跟人家抬杠合适吗?”
魏婉噼里啪啦的把一群人都骂了一个遍。
沈丹雪兀自咽了口菜,默默的埋头不语,她今天在火锅店的时候,就听到隔壁老李他媳妇儿,跟个炮仗筒似的跟她嫂子理论。
她嫂子寡不敌众,当然是败下阵来,可是当时火锅店的生意又太忙,他们压根没空去给魏婉撑腰。
“那老李她媳妇,我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人未到声先到,我前脚跟老李说二百两买下铺子,后脚那臭女人就嘎嘎的叫着必须七百两,这不是宰我是干什么?”
魏婉咬了咬牙:“我明天还去,我天天去,看谁能耗得过谁——”
“去哪儿?”沈暮推门进来,将手背在身后,定定的看着魏婉。
细看之下,沈暮的额头上海泛着细密的汗珠,脸色甚至微微发红。
魏婉不甚注意,对着沈暮道:“你今天下午去哪了?”
“出去走走。”沈暮眼眸缩了缩,背着身后的手紧张的抖了抖。
魏婉皱了皱眉,撇撇嘴,没说话,埋头继续吃饭。ωωω.χΙυΜЬ.Cǒm
“你最近不是喜欢佩戴首饰吗?我……送你的。”沈暮吞吞吐吐的将手中的钗子送到魏婉面前。
魏婉脸色倏然凝固,呆呆的直视着沈暮手中那别具一格的钗子,这款式她在兰陵县逛遍了都没见过……
那他是从哪儿弄来的?
就在她呆愣之际,沈丹雪故意调侃的开口道:“好漂亮的钗子,哥,你偏心,你给嫂子买就不给我买!”
沈暮顿了顿,眼眸不着痕迹的瞪了沈丹雪一眼。
魏婉正巧却接下话茬道:“你要是喜欢的话,就拿去吧!反正我也不缺。”
沈暮身上的冷气瞬间肆溢出来,沈丹雪手中的筷子‘啪嗒’一下,便落在地上。
她干笑了两声:“这是哥哥给嫂子买的,怎么能给我呢?这玉和这金丝,一定不便宜,嫂子,我哥对你可真是用心了啊!”
魏婉眼眸一暗,沈暮误以为她不喜欢,便张了张嘴道:“你若不喜欢,我扔了便是。”
“不,不是。”魏婉拦住沈暮:“这东西不便宜,还是退了吧!”
“退不了。”沈暮淡淡的说。
魏婉诧异的拧起眉头:“为何?”
“这是我自己做的。”沈暮抬眸直视着魏婉的眼睛,魏婉的眸光不自觉的落在他满是金丝勒出痕迹的手指上,心口的地方倏然窒息了一下。
“谢谢。”思量了半天,她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能简简单单的道了一句‘谢谢’。
沈暮浅浅的勾唇:“我帮你戴上吧。”
魏婉回绝道:“不用了,这么珍贵的物件,自然是要好好收起来的。”
“再珍贵的物件,就这样放着,那也是死物一件,倒不如戴上也有些用处。”沈丹雪佯装天真的道。
实则她早就看出哥和嫂子之间,多有些别扭的感觉!根本不像寻常夫妻一样,寻常夫妻会分房睡吗?
沈暮拿起簪子,趁着魏婉怔愣瞬间,将簪子斜插在她的发髻间,金丝和玉在月光的映照下,交相辉映,美不胜收。
“嫂子,你真好看。”沈丹雪看出沈暮有话对魏婉说,识趣的拾了碗走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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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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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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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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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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