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总是有意无意的觉得,和沈暮成为真的夫妻好像也不错。ωωω.χΙυΜЬ.Cǒm
但是他们两个人又都总是有意无意的避开对方。
这天傍晚,魏婉关了店门,正准备和沈丹雪一同回家时。
迎面冲过来一个黑影,魏婉心思敏锐,瞬间就发现了四面八方涌过来的杀气和森寒之意。
她拽着沈丹雪的胳膊敏捷的往柱子后躲,转眼之间,一把大刀便砍在了柱子上。
魏婉在柱子后,清晰的看见一个一身黑衣的男人正在将柱子里的刀给拔出来。
她动作快与脑子,抬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嘭’的一下踹上那个黑衣人的裆部。
黑衣人脸色一变,瞬间疼的松开拔刀的手,捂着自己的裆部,叫唤起来。
他显然是没想到魏婉竟然还有这一招!
“嫂,嫂子……”沈丹雪恐惧的看着深陷在柱子上的明晃晃的大刀,结结巴巴的说。
如果要不是魏婉拉着她躲了一下,那此刻,这把刀很可能就插在她们二人其中之一的身上。
魏婉双目一紧,虽然只有这一个黑衣人出现了,可她总觉得,好像不止一个。
于是,她紧绷着神经,又狠狠的踹了男子裆部几脚,拽着沈丹雪的手,低吼一声:“快跑!”
男子在地上痛苦的叫着,隐藏在暗处的黑衣人将魏婉这个举动收入眼中后。
纷纷感觉下身一紧!
这他娘的也太狠了,这是断子绝孙脚啊!
回过神后,黑衣人们也不敢再犹豫,纷纷运起轻功追赶魏婉。
“快追,别让她们跑了!要是让她们跑了五百两我们一分都拿不到。”
然而就在他们愣神这会儿功夫,魏婉和沈丹雪不是跑远,而是就近找了个隐蔽的草堆洞躲了起来。
魏婉紧紧的捂着沈丹雪的嘴,将自己的呼吸降低到最低限度。
头顶上方呼啸而过几个黑影,魏婉的心跳剧烈加速,她就知道,那不是普通的杀手。
她们能用两条腿跑得过人家才怪!
沈丹雪睁着大眼睛,惊恐的看着魏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那群人分明杀得分明就是她们!
然魏婉捂着她的嘴,不让她说半句话,一直到头顶上方风平浪静了很长时间后,魏婉才松开捂着沈丹雪的嘴。
她朝沈丹雪微微摇了摇头,自己探出头瞧瞧的看了一眼。
见那股冲天的杀意消失之后,她才又重新缩了回去。
“丹雪,我们快点离开这里,要不然那群人发现追不上之后,还会回来的。”
沈丹雪点点头,此时此刻,她能相信的人只有魏婉。
她也不过是一个不慢十八岁的女孩,哪里经历过这种被人刺杀的事情。
魏婉来不及跟沈丹雪解释,攥着她的手便往反方向跑。
而这个方向正是兰陵府的方向!
现在回家,绝对不安全,只能往偌大的的兰陵府跑,至少兰陵府还有重兵把守。
一路快速的跑,魏婉跑的喘不上气都不敢停一下,她怕她停了,那群人就踏马追上来了。
到了兰陵府门口后,高达正好出现在门口,看着魏婉和沈丹雪跑的浑身狼狈,身上还站着枯草,眉头一皱:“老板娘,丹雪姑娘,你们这是怎么了?”
魏婉和沈丹雪喘的说不上话,便指了指门。
高达连忙让开身子:“快进来。”
进到兰陵府后,魏婉才有一中死里逃生的感觉,她松开沈丹雪的手,喘着气对高达说:“快点派人去我家,通知沈暮,让他小心点!”
“怎么了?”
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沈暮皱着眉,不解的看着魏婉和沈丹雪。
沈丹雪看见沈暮后‘哇’的一声哭出来。
今天徐天赐说要跟他商量参军的事情,所以他就没有回家,而是来了兰陵府。
徐天赐也从室内走出来,见到魏婉和沈丹雪这个模样,着实有些疑惑。
“到底怎么了?”
“有人要杀我们,哥,要不是嫂子,你可能已经见不到我们了……”
沈丹雪摸着眼泪说。
魏婉点点头,将看见沈暮的那股别扭抛到脑后,把刚才在店门口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你是说,有一堆黑衣人在追杀你们?”
徐天赐脸上升起凝重之色。
“我跟丹雪反应快,躲了起来,只听到其中一个人说,有人出价三百两,买我们的命,我不知道,是买我和丹雪的命,还是买我们所有人的命。”
魏婉咬了咬唇,继续道:“方大同和冯辰英已经被关进衙门了,还有谁对我有这么大的恨意?”
沈暮背在身后的双手紧紧的握了起来,只差一点,他就要失去他的妻子和妹妹。
若是让他知道是谁干的,他一定不会放过他!
“那群黑衣人应该是江湖上的杀手,第一次没有成功,还会有第二次。”沈暮沉沉的说道。
魏婉认同的说:“没错,有第一次,还会有第二次,所以这几天我们要格外小心。”
“这几天,我会一直跟在你们身边,保护你们。”沈暮坚定的说。
魏婉突然灵机一动:“不,与其这样惶惶度日,坐以待毙,不如我们主动出击,引蛇出洞!”
“你的意思是……”沈暮眼眸一敛:“这太危险了,我不同意。”
魏婉转首看向沈暮,眼中一片坚定:“他们已经打草惊蛇了,所以再下手会十分警惕,我们不如明面上放松警惕,给他们营造一种我们已经觉得这件事过去了的景象。那么他们一定会找机会动手,我们就重拳出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可是这样的话,就得把你和丹雪放在一个极其危险的地方。”徐天赐也不赞同魏婉的说法。
“我去,让丹雪留下来!”魏婉道:“如果我们一直藏着躲着,反而引不出他们,不如,我们照常开店,我故意挑夜深人静的时候往偏僻的地方走,你们就假装埋伏在我身边。”
“嫂子……”沈丹雪担忧的拉住魏婉的胳膊:“嫂子,你不能这么冒险!”
魏婉安慰的拍了拍沈丹雪的手:“放心吧,我没事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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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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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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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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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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