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千彩厨房>49、买到红菇
  天渐渐黑了下来,千彩举着手机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奇怪,这里怎么没有信号?”

  林心娥看她这样,笑道,“要不帮你连wifi?”

  “有wifi吗?”千彩惊讶。

  “当然有,你当这里是野人谷吗?”林心娥翻了一个白眼,接过千彩手机输了密码,“我平日还得直播卖货呢。”

  千彩讪笑一下,接回手机走到一边给何多金发语音:“妈,这边临时有点事,我晚上可能回不去,你跟苗儿早点睡。”

  何多金马上回复道:“彩啊,你在哪呢?咋就不回来啦?我还有事要告诉你呢,诶,可急死我吧!”话筒中传来何多金洪亮的声音,不远外的陈家耀望过来。

  千彩转身,压低嗓门:“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啦?我和店里的人出来买东西,现在一个村里,东西还没买到……”

  “哎,怎么挑了这当口?那等你回来再说吧,诶,你什么时候回来?”

  “估计得明天早上了。”

  “那啥,你跟谁一起去的呀?几个人?晚上住哪?”

  “就是店里同事。”千彩含糊带过。

  “那你小心点,晚上睡觉门可要锁好。”

  “知道啦,会锁好门的。”

  “锁好门?”陈家耀意味深长地瞥了千彩一眼。

  “额,我妈的意思是,村里面可能蛇虫鼠比较多。”

  林心娥出来喊他们去吃饭,进屋后餐桌边那个慈眉善目抱孩子的人是她丈夫,他招呼道,“来,快吃。”

  “也不知道你们吃不吃得惯呀,做的是红菇鸡汤,尝尝。”林心娥说。

  千彩坐下,看着面前这硕大的碗,碗边靠着一个黄橙橙的鸡腿,鲜红的汤汁上漂着闪耀的鸡油,翠绿的青菜和伞褶清晰饱满的红菇偎依着,在灯下散发出一股让人垂涎欲滴的香气。

  千彩咽咽口水,“加了花椒,枸杞,红枣,姜片,还有米酒一起炖的吧?”

  林心娥有些吃惊,“你没吃就知道了?你是狗鼻子吧?”

  陈家耀“噗嗤”一声笑出来。

  林心娥的老公拍了她一下,“你怎么说话的?”

  林心娥笑笑,陈家耀端起碗嗅了下,再抿一口汤,“嗯,的确是榕上村红菇,可惜,是去年的菇。”

  “嘿,”林心娥赞叹道,“你俩都是狗鼻子。”

  千彩埋首深深地吸气,“窣窣”喝一口汤后露出了微笑。林心娥夫妻对看眼,默契一笑。

  山林间虫鸣声阵阵,偶有鸟类发出几声啁啾,白天的燥热散去,一阵阵清凉微风拂在千彩脸上。

  陈家耀从屋里出来,走到她身边问,“你在想什么?”

  千彩看向他,露出一个怡然的笑容,“这里好安静,我突然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以前见过一样的场景。”

  “你的确见过。”陈家耀在她身旁石凳坐下。

  “嗯?”千彩眼睛亮亮的。

  “这地方跟我老家很像,四面都是山,天黑下来后,回巢的鸟在叫,草丛里的蛐蛐也在叫,你小时候就是这样,坐在竹椅子上听得入迷。”

  “我小时候?”千彩的眼睛茫然地一眨。

  “你一点都不记得了吗?”陈家耀问。

  千彩摇摇头,心里莫名地感到一些愧疚,“对不起啊。”

  陈家耀顿了一下,“为什么道歉?”

  “不知道……”千彩挠挠头,“可能这原本是我们共同的过往,但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总觉得好像有些对不住你。”

  陈家耀瞳孔漆黑如墨,忽然凝视着千彩。

  “怎么了?”千彩被看得发毛,“我说错话了?”

  陈家耀若无其事将视线移开,“没什么,当年你还小,不记得也很正常。”

  “我小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啊?”千彩歪着头问。

  “跟别的小孩差不多。”

  这是不想跟我聊天?千彩心里暗忖着,存了心要捉弄一下陈家耀,便道:“听陈姨说,小时候你可喜欢我了,到哪都背着我,是真的吗?”

  山林沉寂,山顶的弧度在静谧的夜色中宛若波浪,陈家耀突地站起,仓皇道:“不早了!我去睡了。”

  说完迅速转身入屋。

  千彩看了一眼手机,“喂,现在才七点半哦!”

  林心娥领着他们走到相邻的两间房门,道,“屋里都已经点了蚊香,不过没空调,风扇只有一把,你们看看谁用吧。”

  “给她,我不喜欢吹风。”陈家耀立即说。

  “太好了,我最怕热了。”千彩如释重负。

  林心娥瞟了陈家耀一眼,嘴角带笑,“行,那你们就凑合一夜,我爸凌晨就该回来了。”

  深夜,陈家耀在硬板床上翻来覆去,身上湿漉漉的全是汗,他索性坐了起来。

  屋外静悄悄的,隔壁房间传来风扇转头的声音。

  “应该睡得不错吧……”经过了千彩门口,陈家耀轻轻穿过客厅,走到院子里。

  那时候,陈丁妹会在院子里架起一张竹席,吃了晚饭后三人就躺在上面看星星,每回他的头一歪,总能看到千彩脸上挂着一个硕大的鼻涕泡。

  “妈妈,千彩的鼻涕又要流进嘴里了。”他对着陈丁妹大喊。

  “那你快帮妹妹擦一擦。”陈丁妹每回都这么说。

  他不情不愿地拿纸给千彩揩鼻涕,千彩顺手要把沾满鼻涕的手指抹在他衣服上,陈家耀尖叫躲避,千彩笑呵呵一颠一颠地去追他。

  “呵,这个傻瓜。”想起这些,陈家耀不觉轻笑出声。

  凌晨四点,林伯推开院门见一条黑黝黝的人影矗在院里,吓得大叫。

  院子的灯亮起,林心娥抱着哭闹的孩子出来,“爸你喊什么呀?”

  “有贼!”林伯指着陈家耀。

  陈家耀满脸尴尬,“不是……”

  林心娥抢道,“什么贼,这是来买红菇的客人。”

  “客人?”林伯狐疑地打量陈家耀。

  “发生什么事了?”千彩睡眼惺忪走出。

  “她又是谁?”林伯大声问。

  “他们俩一起的啦。”林心娥不耐烦,“行了,我去睡了,反正他回来了,你们要什么就自己问吧。”

  林伯盯着陈家耀,而后突然瞪大眼,“啊!我记得你,你是北里市来的,七年前的夏天你跟一个老头来我这买过两斤红菇!”

  “哇,你记性可真好。”千彩目瞪口呆。

  “你们走,我的菇不卖给你们!”

  “为什么?”千彩冷不丁地清醒了。

  “哼,没为什么,就是不卖。”林伯把背回来的布袋子打开,坐在灯光下开始清理各种山货。

  “为什么不肯卖给我们?”陈家耀问。

  “赶紧走!别在这碍眼。”林伯没有一点好脸色。

  “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千彩有些不高兴,“就算不卖给我们也没必要赶我们吧?天还那么黑,万一我开车翻进山沟沟里,你也会良心不安吧?”

  林伯迟疑一下,提高音量道,“那等天一亮你们马上离开!”

  “这还差不多。”千彩看穿他只是在装腔作势,走到他身旁蹲下,“你这是在干嘛?”

  林伯熟练地处理着红菇腿上的泥,不理她。

  千彩捡起一片红菇拿在手里把玩,又举到鼻子边闻了闻,“没什么特别的嘛。”

  “放下,别乱动。”林伯把她手里的菇夺过去。

  千彩又举起一朵,转头问陈家耀,“你干嘛把它说得好像稀释珍宝一样?”

  林伯手上的动作慢下来。

  “它有一种独特的味道。”陈家耀说。

  “要是这样,等天一亮我就挨家挨户去问问,这个村肯定也有别人在卖。”千彩说完瞥了林伯一眼。

  林伯轻笑,“你们这些北里人,以为钱能买到一切,有些东西不行的,有钱也买不到。”

  “你不喜欢北里人?”陈家耀问。

  “哼,何止是不喜欢,我最讨厌就是你们北里人。”

  “干嘛?不会是,你太太跟一个北里人跑了吧?”千彩问。

  “你这个小姑娘胡说八道什么?”林伯瞪着眼。

  “小、小姑娘?”千彩愣一下,看一眼陈家耀,眼睛里有控制不住的喜气。

  “我真的很想买你的红菇,要怎么做你才愿意卖给我?”陈家耀走到林伯面前。

  “喂,你挡住我的光啦,走开啦。”林伯摆一下手,“最讨厌你们这些北里人,要什么就得得到,得不到就要毁掉,凭什么你想要我就要卖你呢?”

  “我猜他一定是受了情伤。”千彩在陈家耀耳边小声说。

  昏暗中千彩没留意到陈家耀的整个耳朵都红了,只见他不动声色地退开了一些。

  “喂,你饿不饿?”千彩突然问林伯。

  “哼。”林伯头扭开。

  “我去搞点吃的来。”千彩转身进了厨房。

  “不要乱动我家厨房啦!”林伯对她的背影喊。

  林伯闻见了空间中的香气,千彩端着一个大碗匆匆走出,“嘿,好吃的东西来啦!香喷喷,暖呼呼的红菇鸡汤泡饭。”她把碗放在石桌,筷子摆在碗沿,喊林伯:“快来吃!”

  “我不吃你做的东西。”林伯此刻虽然肚子饿得直叫,却倔强的扭开头。

  “不是我做的啦,是你女儿做的。”千彩二话不说地将林伯拉到石桌旁按下,“快吃吧你。”

  林伯坐下后立即不客气地捧起碗呼噜噜吃起来,红菇浓郁的鲜甜味就着粒粒分明嚼劲十足的米饭,他的眼睛蓦地一亮:“这味道……”

  “泡饭嘛,重点当然是饭。”千彩促狭一笑,“我猜你凌晨回来的时候肯定很饿,昨天晚上就把剩饭盛出放进了冰箱,米饭经过一晚上的冰镇风干去掉多余水分,拿出后只要将加热好的鸡汤倒进去,冷热相溶,温度就变得刚刚好可以入口,红菇鸡汤味浓甜鲜,米粒粒粒沉底,耐嚼满足,对于一个饥肠辘辘的人来说,没有比一碗泡饭更好的食物了。”琇書網

  林伯定定地看一眼千彩,良久后点点头,“你,不错。”

  车子在山路间平稳前进,千彩握着方向盘,脸上是掩藏不住的喜色,陈家耀坐于副驾,眼睛看着前方,一个急左转弯打断了他的沉思,他慌乱间抓住车顶的把手。

  千彩得意地瞥他一眼,“怎么样,我帮你买到了红菇,你要怎么谢我?”

  陈家耀看她一眼,心念一转,“那今天就让你给萧大皇做菜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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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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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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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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