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一卷封神>第3章 地里的萝卜
  一周之后,“创意小说战”文学新秀选拔赛的三个环节全部完成。

  颁奖的那个夜晚,选手和导师嘉宾们济济一堂,大家聊天的热点有两个。一个是最后环节那个两个该死的比赛题目。

  咱们之前提过,决赛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为“名著改编”,名著四选一改写。第二环节是和“大牌”面对面”,比赛选手和《收获》主编见面对谈。第三个环节是自由创作,小说类型不限但题目名字是赛会定的,这次的题目分别是《我看见夏天的男孩在毁灭》和《今日出门昨夜归》。

  这样的题目要写五千字,大家疯狂吐槽比赛题目难写的同时,孟柯也成了热门话题。因为第一环节的时候,他在最后一小时疯狂码了四千九百九十六字!卡在死亡时间之前交稿。而用他本人的话说,其实只用了五十分钟左右。xǐυmь.℃òm

  “真的可能吗?我照着稿子打,一小时也打不出四千字。你不还得想吗?”小高同学有些质疑。

  “事实上他就是做到了。”徐舟作证道,“我那晚还给他去看了电脑,旧电脑真的坏了。我走的时候是十一点,空白文档里一个字也没有。”

  小魏老师说:“是啊,我当时是觉得他死定了。而且我也没权利说多放他几个小时对吧。但他就是在十二点之前交稿了!牛逼是他牛逼。”

  小高拉住孟柯道:“来,好好说说,到底怎么写出来的?”

  “就是拼了呀。觉得时间不够,就想到什么写什么。还好写完了。”谁来问孟柯都是这么几句。

  小魏道:“想到什么打什么,错别字是多了点。”

  “这个事当时主编见你的时候,就该拿出来好好说说。”边上另一个老师笑眯眯地讲,“结果那么好的机会,你就没好好推销自己。”

  孟柯推了推眼镜,他确实不擅长言辞,而且作为高中生遇到《收获》主编,他当时很紧张,比平时更加怂了。也正因为这个,他知道自己拿不到冠军,当然,一开始他也没想过能拿冠军吧。只是觉得尽力就好。

  “一会儿就要颁奖了。你们觉得谁能夺冠啊?”小魏问。

  徐舟、孟柯、小高他们互相看看,都没有说话。在我们国家的文化习惯里,也没什么人会直接把想当冠军这件事喊出来。

  孟柯看了眼徐舟,他这两天看了对方的决赛稿子,两人第三环节选的题目一样,都是《我看见夏天的男孩在毁灭》,徐舟的文字功底他是服气的。风格成熟柔和,用字准确有力,故事也很完整,民国风格的故事不是他能写出来的。而第一环节对方改编选的是《马克白》,也写出了新意。孟柯尽管觉得自己写得也很好,但真不敢说就比人家强。

  边上小魏老师忽然压低声音对孟柯说:“你最后的排名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好几个导师都想收你做徒弟。你自己得拿好主意,怎么样,要不要我和你说说几个导师的情况?”

  孟柯慢慢道:“导师就是之前来辅导的那些导师吧?”

  “对,就是那些。”

  “那不用介绍了,谢谢小魏老师。”孟柯看了眼远处在冷餐席边说话的那些中年人们。

  今晚的活动很隆重,城里的资深编辑和青年作者几乎都有到场,大小媒体就有十多家,不用说被叫来的文学青年了,一个作协大厅坐的满满当当。

  乐宇穿了一件深色t恤,依旧是两手空空不紧不慢的样子,他整个下午都在写连载,所以连晚饭也没来得及吃。听说这里有冷餐会,他索性空着肚子来到会场,结果冷餐会嘛,真没什么他爱吃的东西。他在心里叹了口气,好吧,这也不是第一次开会饿肚子了。

  边上有人过来打招呼,他也很有礼貌的寒暄。自从几年前入了作协,他就是创联办公室的常客,经常帮忙开个讲座,做个比赛评委什么的。所以一来二去,朋友也多了起来。

  今晚的活动还是挺少有的,前两届“小说战”他都没有参加,而前几次好像也没有什么导师和学生选择的环节。估计主办方也是看了“中国好声音”后想到的新玩法。

  要选谁做徒弟,来之前已经发了邮件,问题在于选手们会选谁做老师。乐宇看看周围的导师们,不禁笑起来,原来学生比完之后,今天是轮到导师们比了啊。

  这时候,悬疑大神李森过也在边上找吃的,两人许久不见就聊了两句。

  “你看着有点累啊,怎么了?”李森问。

  “截稿日,明天要交杂志稿。”乐宇回答。

  “你最近在写什么?”李森笑问。

  乐宇道:“嗯,杂志那边还是那个锦衣卫的连载,不过我大多数时间是在写岳飞啊。”

  “双开那么牛吗?岳飞是历史小说?很长吗?”李森问,他也很喜欢历史小说,只是没有什么机会写。

  乐宇道:“还挺长,预期八十万字吧。但我一边写连载,一边写岳飞,所以忙不过来写不快。”

  “八十万字也还好,和大网文没法比。”李森笑着说。

  “你也看大网文?有好书推荐吗?”乐宇问。

  “看的不多,你忙不过来,怎么不一部一部写呢?连载是在《最推理》上的连载吗?”李森说。

  乐宇眨眨眼睛笑道:“用赚钱的稿子养不赚钱的稿子嘛。”他的确实是在杂志上做连载,一个古装悬疑故事很热门。

  李森理解的笑了起来,乐宇还是一如既往的实在啊。不过老子就没这个问题,老子的书每部都赚钱。

  “你可以把岳飞当大网文去写嘛。水一点不就一百多万字了?”李森建议说。

  “前几年大概可以,现在大网文都是两百万字起了,是一年更新两百万字。而且路子不适合。”乐宇何尝不想把岳飞写成大网文,但就他的理解来说,正史小说不太符合那个渠道。当然最最关键的一个原因是他写得不够快。

  “一年两百万字啊。有机会我也想试试。你也不用觉得自己写的慢,速度是可以练的。”李森淡淡地说。他写得很快,认真写一年一百万字不是问题,在实体作家里算是很快的了。

  乐宇当然知道速度是可以练的,但网文的写法和实体书的写法其实是不同的,文字不同节奏也不同。另外写一个作品也是要等机会的,就好像修真小说里说的机缘。

  边上几个老编辑在讨论这一批的新人作者,有些人评价很高,也有些人表示还要多看看,年轻人嘛而且都是学生变数很大的。

  有个姓程的老师说了一句挺有意思的话,一块地里同时种很多东西,一开始看的时候其实都差不多,但哪个是红萝卜哪个是白萝卜,哪个是人参果,只有到最后才知道。

  另一个姓吴的老编辑表示认同,毕竟现在电视里的人参果都是萝卜雕出来的。这番尖刻的话引得众人纷纷大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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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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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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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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