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这么个玩意在身边,身边的人个个都得谨言慎行,稍有不慎,不得被他给撕吧伤了?
我装作生气的样子,脸色一沉。
“你想着快点长大成火凤是不是?”
“嗯嗯!”
听动静,一副迫切期待的样子。
打蛇打七寸,对付这不知底细的玩意,得知道他所在意的东西才行。
既然如此,那就用他急切成长为火凤的事情来控制他就好了!
“听着,既然你一心想要快速成为火凤,摆脱这弱鸡的麻雀形态,那么,你就得听我从我的安排!我这个人吧,脾气不太好,一着急上火,就没有心思修行,没有心思修行,就会影响你的成长······”
“别别别,老爹,你悠着点,你千万不要生气······”
听听,这货还真是个人精,这老爹都喊上了。
我强忍住笑,板着脸,一本正经的同他说着话。
“还有,你非得在我脖子上不行?这青呼呼的一大块,怎么看怎么碍眼!这直接影响我的心情!”
“行了,行了,那我上你的肩膀上行不行,这样被衣服盖住了,谁也看不到,你心情就好了吧?”
说话间,我脖颈之间冰冰凉凉的感觉,瞬间转移到了左边肩膀之上。
我急忙把衣服脱下来,歪着脑袋朝着肩膀就看过来。
肩膀上面,赫然出现了一块巴掌大的青色印记,里面那个模糊的五官,正瞪着一双眼睛盯着我看。
“还有······”
“我说你这个老爹,年纪不大,事事不少,唠唠叨叨的,有完没完了?”
这货竟然有些不耐烦了!
这还了得,只不过是个麻雀大小的玩意,就敢同我顶嘴对着干,这要是长成火凤了,哪天我骑着他在天上悠哉悠哉看云彩的时候,这货一个不开心,直接把我从上面推下来,我还有活路了吗我?
我脸呱嗒一下就阴沉下来,弯腰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匕首,对着我左边肩膀就是一顿比划。
“你给我听好了,住在老子身上,就要听老子的!胆敢给我叽叽哇哇,别说我翻脸不认人!什么老爹什么爸爸统统不好使!我说把你剜出来,就把你剜出来!听明白了没有!”
俗话说的好,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现在火凤只不过是巴掌般大小,能不能成活完全取决能否顺利在我身体之内成长,他自然会惧怕我的态度。
鸦雀无声,看样子,这火凤还是个怕死的。
“我再问你,你长大了,确定不能把我浑身变成青色的吧?”
我还是担心他会影响我的容貌。
我杨无缺才十八岁呢,虽说同缔约媳妇胡丽丽已经成亲,可终归还没有正式同寻常女子结婚生子,要是因为豢养火凤的缘故,直接毁容成青皮狗,就算是胡丽丽都不会待见我的。
“放心吧,老爹,我就这么跟你说吧,就算是我长成火凤的模样,在你的身体之上,早晚就是巴掌大的模样!”
听他这么一说,我这才终于放下心来。
这就好!
“杨无缺,杨无缺!”
砰砰砰的砸门声中,卫生间的房门,咕咚一声被撞开来,杨奎一个嗷嗷叫唤就扑上来,一把把我手里的匕首夺了下来。
“你脑子有进水是不是,不就是变成了个丑八怪吗,你就这么寻死觅活的!你都是有媳妇的人了,就算是一张脸都变成青皮了,那也不碍事!”
由于过度气愤,杨奎满脸的络腮胡子都如同触电一般直立起来,跟在他身边的梅瑰凝,更是面如白纸一般。
“其实,杨无缺,就算是你变成青皮,我们也是最好的朋友!再说了,我爸爸妈妈可是专门做整形的大夫,就算是你想着变成杨洋那般模样,那也不是什么难的事情!”
或许是因为过于担忧,梅瑰凝说话的语气都带着颤音了。
好在小火凤因为我的一番训斥,这会老老实实呆在我的左边肩膀子上,并没有跑出来作乱。
“他,他,他跑到你肩膀上来了?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竟然能满身跑?幸亏是跑到你肩膀上了,这要是跑到你的脸上的话,你还能见人不?”
脸色煞白的雷天泽,惊恐靠在墙上,一副随时都要逃走的样子,指着我左边肩膀上的如同纹身的青印,胆怯的询问着。
“放心吧,没什么大事情,死不了!”
我没有把火凤的事情说出来。
人怕出名猪怕壮,万一他们都知道这玩意是个能翱翔九天的火凤,起了贪念的话,岂不是又要滋生事端。
这事,悄无声,观察一段时间,确认是敌是友再说。xǐυmь.℃òm
“好,既然无缺这边没有什么大碍,瑰凝也恢复的差不多了,今天办理出院,我们到迎宾馆那里住下来,仔细商讨一下找寻方谨之的事情。”
陈大乾终于算是说了一句识时务的话了。
折腾好几天,我也想回到那里好好睡一觉,好好休整休整。
这边陈大乾忙前忙后办理出院手续,我同梅瑰凝跟雷天泽及张小磊告别之后,直接奔丁少谦帮我们准备好的宾馆住下来。
梅瑰凝嚷嚷浑身都是呛人的消毒水味道,一回来,就冲到浴室去洗漱。
真是难得清闲的一天,我回到房间洗漱一番,更换好衣服之后,干脆一头倒在床上,脑地枕两个手,闭着眼睛思索最近发生的事情。
方谨之、李小华、灰云凤、李老道。
看上去风牛马不相及的几个人,却因为李水仙的缘故,莫名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李水仙假扮成方谨之是前后十三年,作为李水仙师傅的李老道,定是知情,难道仅仅是因为师徒情分,才让李老道默许李水仙做出如此残忍之事?
可李老道耗费心思,传授李小华治病救人之法,偏生又招来方谨之尸首,难道,仅仅是图谋方谨之身份尊贵?
还有,那灰云凤,就算是被歹人拐骗,可她是灰满仓之女,为何指定我前来救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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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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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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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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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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