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是白头岭李明伦家的儿子李小华。
尽管能认出李小华来,可现在的他的相貌,与原来可是有着云泥之别。
跟李小华见面的第一面,这货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呆头呆脑的二愣子,因为过世的李明伦老娘,想着要一辆车子开的缘故,我过去跟李明伦说道事情,这货二话不说,上来照着我的后背就是狠狠两棍子,差点当场把我打报销了。
到现在,我的后背之上,还有两道明显的伤痕。
可现在的李小华,眼神清澈,五官俊美,看上去就跟特意到医美医院整容一番似的。
我突然想起,大青蛙救我上来的时候,也跟我说道过李小华。
听他的意思,这李小华之非但脑筋变的聪慧了,容貌变的俊美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竟然成了华佗在世,包治百病的神医了。
非但能够把一脚踏进阎罗殿的人还阳,还能把丑变变俊,秃头生发,这还不算,非但能把男变女,更为绝活的是,能把女变男!
终归是一句话,天底下,就没有他治不了的毛病。
我还想着,等这边的忙活完了,我就到白头岭会会这个厉害的神医去,没想到竟然这里遇到他了!
对了,听大青蛙那话,之所以李小华变的如此神通,那是因为,他拜了莲花县最为能耐的阴阳师李老道为师父的缘故。
这么说来,李小华同小雷音寺、同李老道之间,定时有着神秘联系了!
“我佛慈悲,阿弥陀佛,赐予弟子修行之所,哪里来的不知深浅的小贼,竟然破坏我雷音寺,毁我修行······”
他说话的声音极其缓慢,眼睛看上去目光平和,可看得出,眼底尽是歹毒和凶恶之色。
这哪里是李小华本人,这是一个身负血债,背着数不清冤魂的恶人!
对,他是人,不是鬼。
身穿一身黑色道袍,头上扎着一个朝天道士发髻的李小华,浑身散发着腾腾死气,我打开的天眼看的清清楚楚,在他的后背上,背着数不清的魂魄。
这是被魂魄索命的迹象,可更加诡异的是,这些附体冤魂,就像是被控制了一般,非但对他没有半点恶意,反倒是成了被他征服的爪牙一般,对着我呲牙咧嘴,凶相毕露。
只等一声令下,就会同我决一死战。
我真是犯难了。
老话说的好,无毒不丈夫,可这事,得看对谁说。
我跟李明伦前后打过多次交代,自然知道这李小华的来历。
从小憨厚老实的李明伦,没有什么大本事,家里只有一个寡母,没钱没房,娶个媳妇费了老鼻子劲了。
一直靠到三十出头,花了三万块钱彩礼,这才从外地娶回来一个粗笨婆娘来。
这婆娘娶回来,肚子就是没有动静,差点把李明伦老娘急出毛病来。
终于,在成婚后第五年的年头上,这才生出一个小子来,也就是李小华。
龙生龙凤生凤,生个老鼠会打洞。
天生老实憨厚的李明伦,一张嘴巴笨的要命,生出来的儿子非但嘴巴笨,脑子也笨。
尽管如此,这李小华也是李明伦家里的独苗。
要是一招不慎,打伤了他,岂不是断了李明伦家里的根?
这么个老实憨厚的,自然不应该。
我心里这么想着,一双眼睛未曾离开过李小华的脸。
他的脸上,杀意渐渐浮现。
“我佛慈悲,罪过罪过······”
尽管佛道不分家,可一个穿着打扮跟道士如出一辙的人,胸膛前挂着佛珠子,嘴里还念叨着佛号,这还真是不伦不类了。
上一秒嘴里说着我佛慈悲,下一秒猛一个抬头,一道白光,如同利剑一般,直冲着我这边就飞了过来。
什么叫心口不一,什么叫阴险狡诈,这李小华还真是生动诠释了这件事情。
特么的,我这边还想着该怎么跟他周旋,才能不断了老李家的后,他倒好了,竟然直接给我下了死手!
好在我杨无缺命大,也是提前留了一个心眼,眼看着白光冲过来的时候,我一个急转身,快速奔跑到到他的身后,抬起右手,将早已画好的五雷咒,照着他的后心就打了过来。
“天地无极,乾坤借法。吾奉三清祖师爷。赐我神威,天降五雷。顺我者生,逆我者亡。急急如律令!”
五雷咒连续急速念出,只听咔嚓咔嚓的声音响起,如同天雷一般的炸雷,伴随着雷电火光,霹雳啪啦在他的后背上快速炸裂!
“啊!”
接连鬼嚎声不间断响起,随着阵阵黑烟飞快弥漫,不停有五雷轰打的不成形状的黑影,嘴里发出凄惨叫喊声的同时,快速朝我飞窜!
“太上老君,教我杀鬼,与我神方。上呼玉女,收摄不祥。登山石裂,佩带印章。头戴华盖,足蹑魁罡,左扶六甲,右卫六丁。前有黄神,后有越章。神师杀伐,不避豪强,先杀恶鬼,后斩夜光。何神不伏,何鬼敢当?急急如律令!”
后背上黑烟滚滚的李小华,竟然丝毫不为所动,身体稳重犹如泰山,头也不回的大声念起咒语来。
我一听,这不正是道教的杀鬼诀吗?
人过世之后,会成为鬼,而鬼同世人一般,也有好鬼和恶鬼。
在我的印象当中,只有十恶不赦,犯下大奸大恶,却丝毫没有悔改之意的恶鬼,才会动用此杀鬼诀。
鬼也是有生命的,同世人不一样都是,人还活着因为吊着阳气,而鬼活着,靠的鬼气,换句话说,是靠的鬼命。
如果动用杀鬼诀,直接就把恶鬼打的灰飞烟灭,别说是步入轮回投胎做人了,就连做鬼都没有可能了。
就如同从来没有做过人,也没有做过鬼一般,他在这个世界上,就彻底消失了。
就算是身处险境,我还一心想着要拯救灰满仓等人,我都不曾想着对李小华身上背负的恶鬼下死手。
没有想到,这个李小华,竟然如此歹毒!
他身上的这些魂魄,可都是给他效力之人,换句话说,这李小华其实已经成了一个鬼头!
此时此刻,我顿时明白了,为何短短前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这李小华就从一个傻不愣登的人物,变成了包治百病的神医了。
他用的是鬼医的手段。
所谓鬼医,这名字一听就不是什么好鸟。
打着治病救人的幌子,明面上看着帮病人解除了疾苦,可暗中抽走了病人身上的阳气,或者带走了病人亲人的魂魄,用来增强自己身上的阴气。
活着的人,身上阴气过重,身上的阳气自然就压不住,我朝着李小华的身上看过来的时候,发现他身上的三盏阳火早已经熄灭。
怪不得!
这李小华,早已经就不是活人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替李明伦悲伤万分。
苦苦操劳这么多年,终究却落到了一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下场,要是被下面的李明伦老娘知道这件事情,老人家该有多伤心!
这件事,自然不是李小华本意而为,他是被害的,而那个幕后黑手,直指李老道!
“李小华,白费了李明伦拼死拼活养你这么大,被人害死了不说,还在替别人卖命!你就不配做李家的儿子!”
我蹭一下拔出手里的匕首,照着李小华的后背就是一顿死命砍伐。
“出家人,六根清净,那里有这么多的羁绊。”
我的匕首扎向他的后心之时,他同原先一般,不躲不闪,嘴里发出缓慢不失威严的声音来。琇書網
这把匕首,可是从杨奎当屠夫的时候,就带在身边使用的,非但刀刃锋利,还具有极强的煞气,一般的邪祟见之胆寒,光是匕首之上的煞气,就能让他们自动退缩!
可根本就不能扎入他的身体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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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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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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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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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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