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那一日,漫天都是不知名的飞鸟在徘徊。
据说,那一日,就连最狠心的刽子手都在暗地里悄悄地抹了眼泪。
但是,亲生经历过那一届花醉大会的人,无论他们的记忆有多么的好,对于那一段传奇中的其他事物的记忆,都已模糊得如同一张浸在水中的纸,所以这些传说的真伪也便难以考证了。但他们都清晰地记得,有一位女子,花衣白发,从轩唯城最有名的乐轩“清歌楼”上纵身而下,扑入那平静的沧澜江中,激起了一层层的涟漪。
在女子纵身之前,那些人还隐约听到了一段琴声与歌声。无比悲怆的琴声与歌声:
君有剑,可仗剑天涯,鲜衣怒马,纵行千里斩尽风华。
君不见,那红衣飘扬,曲音彷徨,望尽秋水高楼瞭望。
虽只是一段,但曲意中所含的悲怆之情却经久不散,所以一直到六个月后,仍有千里而来的宫廷乐师在楼内仔细摸索着那一丝若有若无的曲意。
弹唱的女子名叫江离心,是清歌楼中出了名的才女。据说,她那日被负心郎抛弃,羞愤之下便投江了。而她死前所唱的曲子据说便是她在最后绝望的境地里写给负心郎的词句。原本只是为了让负心郎永远不能忘了她,但却阴错阳差地让天下人,都记得了她。”Χiυmъ.cοΜ
弹着琵琶的女子将这一段故事伴着浅浅的琵琶声娓娓道来,女子已经不再年轻了,眼角上的皱眉清晰可见,面纱下的面容依稀还能看出年轻时的美貌,想必曾经也是清歌楼里当红的女子,如今却只能为清客谈些小曲,说些古旧的往事,不过声音依旧婉转温柔,满是风情。她放下了琵琶,喝了口茶。
今日的轩唯城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泥土略有些泥泞,到处都是青草的芬芳,清歌楼鲜红色的旗帜在风中轻轻飞扬。一名穿着灰色长袍的老者坐在那窗边,看着窗外飘扬的旗帜,饮了一口茶,随后将一粒碎银子放在了桌上。
“故事便到这里了吗?”老者的身旁还坐着一位白衣少年,忽然问道,语气颇有些意犹未尽的意思。
女乐师笑了笑:“故事讲到这里不好吗?故事里应有的才子佳人都存在,故事的结尾虽然悲凉,但那纵身一跃和余音绕梁,终究还是美的。”
白衣少年幽幽地说道:“我想了解一下那个叫江离心的女子。”
女乐师用指甲拨了几下琵琶,虽只是很随意的几下调音,但每一个声音发出的时候,都像敲击在听者的心上一般。老者依旧举着茶杯看着窗外,只是手指随着那琵琶音轻轻地敲打着杯沿。
女乐师沉吟着,气氛顿时显得很微妙。
最后,还是白衣少年打破了宁静,他温和地说道:“或许在轩唯城的人心中,江离心是一个很熟悉的名字。但我是一个旅人,途径此地,对这个名字很陌生,所以听这个故事,并没有太大的感觉。”
女乐师摇头道:“有些故事,反而了解得不深,听起来才更动人。因为故事故事,总带了点世人期盼听到的事情在其中。”
白衣少年敲了敲桌子,示意身旁的老者:“要加钱了。”
老者随手又甩出了一粒碎银子在桌上。
女乐师轻叹一声,终究还是说了下去:“江离心是八岁那年来到清歌楼的,那时的她,连琵琶和古筝都分辨不出来,以后风华绝代的脸在当时还未经半分雕琢。然而那时的老板娘在看了她的手,听了她的声音后毫无犹豫地收留了这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开始耐心培养。”
老者放下了茶杯,看了白衣少年一眼。
白衣少年却一直看着女乐师。
“六年后,江离心在清歌楼一年一度的百花会上弹了一曲《蝶恋花》。所有曾经参加过那一届百花会的人到现在都早已记不得那一晚上其余的曲子了,因为那一曲《蝶恋花》太过光彩夺目了,连当时清歌楼的花魁娘子卢月儿的《念奴娇》也勾不住其他人的心。
从此之后,江离心三个字,便在轩唯城,乃至整个天下,开始流传了。
第二年,比江离心小一岁的云婉今以月下琵琶挑战了阁内玉筝,用一曲《虞美人》对阵了《蝶恋花》,同样技惊四座,同样地声名鹊起。
从此之后,轩唯双姝便产生了。有才子张思涯给他们写了一副联子。
上联是,玉筝阁内江离心。
下联是,琵琶月下云婉今。
而他们的声名也替轩唯城引来了更多的客人,也有更多的王孙贵族为了一曲《蝶恋花》或《虞美人》而一掷千金。
方才我说得故事中的男主角,世人口中的负心郎也在江离心十九岁,云婉今十八岁那一年来到了轩唯城。负心郎身份显赫,听说是北方某个大世家的公子,以赵观梦之名行走轩唯,但一直有人传言这不是他的本名。赵观梦与其他的王孙贵族不同,他懂音乐,非常懂。他能吹出一口不少乐师都及不上的笛子,那时人们也都知道赵观梦非他的本名,于是都唤他,玉笛公子。”
白衣少年听到此处,点了点头:“我也会吹笛子。你会吗?”他问得是那一直默然不语的老者。
老者又举起茶杯:“不会。”
女乐师的眼神望着远处,似乎陷入了一段回忆之中:“虽然过去了十九年,但轩唯城的人们都清晰地记得他来时的样子。那一日下着很小的雨,一艘画舫从清歌楼外的春水江上驶过,一个男子站在船头,白衣如雪,剑眉星目,恍若神人。
当船经过清歌楼的时候,便停了下来。男子眉头紧锁,屹立不动,风吹起了白袍,雨打湿了衣襟。那时的春水江上有隐约的琴声与歌声,轻曼的有点飘渺,但让玉笛公子却再也无法飘渺。那船便一直停了下来,故事也在这里正式拉开了序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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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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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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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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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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