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资深绿茶又在飙演技了>第二百二十三章 秦大人家的三公主1
  挥到半空中的柳条僵住,夏灵朝那谪仙人望去。

  一袭白衣,在红门前负手而立,墨色长发垂在胸前背后,条条青丝如从高处倾泻而下的一幕瀑布,福圆白玉佩下的蓝色玉佩穗儿随风荡呀荡。

  在夏灵看向他的一瞬间,想起地不是所谓什么君子人如玉。

  闪过地,却是原主与他初次相见时。

  他如新娘子一般被人套上换上红衣,盖着红盖头。

  她入门,拆礼物般地掀开他的盖头,望见他那红的似是要滴下血一般的脸,闪烁躲避的双瞳,羞怯染红的眼尾,目光潋滟,粉面朱唇,是胜倾城沉鱼般地惊艳容颜。

  脱口而出的不是他的名字秦洛,而是那句不合规矩的,“小媳妇!”

  果然一听见这三个字,秦洛的脸色瞬间暗下来。

  他两步走到她面前,有些急切地扯着腰间束着的钱袋子,那动作与他气质极为不符,和斯文也相悖。

  “拿着,走。”他反手将荷包塞进夏灵手中,毫不留情面要赶她出家门。

  倒是想走。

  夏灵看了一眼手中的荷包,又看向冷着脸的秦洛,嘴角一垂,委屈巴巴地红了眼,“小媳妇,别赶我走。除了你,我在这御风城里再不识得旁的人了。”

  他话语决绝:“你非这御风城人,本就不该来御风城。回你的云霞山,做你的山匪。你我本就不相干,何必非要有这些无畏的牵扯?你救我一命,这银子只当是给你的报答。我知你不缺少这些,略表心意。”

  夏灵捏了你手里的钱袋。

  想起原主的过往。m.xiumb.com

  原主是云霞山山大王的女儿,正如秦洛所说,从小她不缺吃不缺穿,在宠爱中长大,虽比不上皇家公主,但也是山里的凤凰了。

  同秦洛相遇,是因为从小宠爱她的干爹,山寨的二大王,听闻北楚的三公主韶盛公主段杭柔和亲之路正好路过云霞山,路上遇贼。

  他为了护住公主,便将花轿连人端到了山寨里。

  爱凑热闹的原主偷偷潜入房屋中,掀开了盖头,却发现盖头里的人不是什么三公主,而是偷偷替她来的秦洛。

  这一眼看下去,一切就变得不可收拾了。

  原主喜欢上了这个如女子般貌美的秦洛,她放了秦洛,偷偷跟着秦洛下了山,甚至抛下一切,做起了秦家的丫鬟,只愿日日能伴在秦洛身旁,相信秦洛早晚会为之动容。

  日复一日的陪伴,不仅没有换来秦洛半分怜爱,反到是眼睁睁地看着秦洛考上了状元,风光归来时,已是当朝三公主的驸马爷。

  原主只觉得遭受到了莫大的背叛,在两人新婚之夜,闯入府邸,刺杀三公主未遂,便被砍掉了头颅。

  她到死也没想明白,秦洛到底爱不爱她。

  若是不爱,那凛冬大雪时,她被夫人罚跪在门外,为何他命人将披风送出来护她的身。

  若是不爱,为何大雨淹了府邸,她救水时划拨了胳膊,他非要给她上药,一脸心疼又责备。

  但若是爱,明明那日行刑时,他就站在人群之中,看着大刀朝着她的脑袋挥下,他连眼睛都不肯眨一下,更别说落泪。

  这些行为原主弄不清楚,但夏灵却明白的不得了。

  不是不爱,只是爱对秦洛,远没有功名利禄和他的梦想重要。

  公主不是他杀,却因他而死,就算原主被杀,皇帝又怎么会轻易地放过秦洛。

  所以,于秦洛这样的渣男来说,必然是恨比爱多。

  这般赖着不走,他会更加厌烦。若想有多些接触,一定要名正言顺才好。

  夏灵将钱袋放回秦洛的手掌,“不必了。你若是想我走,我便走就是了。钱还给你,你只心里记着欠我一份恩便好了。”

  “啪嗒”一声,她丢掉柳条,大摇大摆地走出秦府。

  秦洛望着夏灵离开的背影,没想到推走她是这样轻易的,倒是有些意外。

  云霞山这个地段,尾巴连着北楚的御风城,头挨着北楚首府海棠城。

  海棠城里住着皇亲国戚,北楚重臣,只若是出了海棠城,就离不开云霞山的地界。

  原主一家能在云霞山驻扎的原因,是因为她父亲曾经在云霞山下救过出巡险些被刺杀的先祖。

  自从那以后,云霞山上的匪便光明正大地在山上安营扎寨,是匪不是兵,但胜似兵,因云霞山匪起源是源自于一个江湖穷门派,高人层出,演变到如今,云霞山的山匪随便拎出来一个都要比北楚的精兵强上百倍。

  年年皇帝及皇亲国戚路过云霞山,都会留下钱财,求他们护送一程。

  这才是所谓的,强龙不压地头蛇。

  夏灵回到山寨的时候,原主的老爹正在收拾东西准备进宫为自己放走秦洛之事,向皇帝赔罪。

  她赶紧说要一同进宫,想要去那北楚最出名的白柳学院读书,还想日后进入朝堂。

  老爹对着夏灵吹胡子瞪眼,“去什么去别捣乱!还念书,爹教你那几套身法你可学明白了?连咱们祖宗教地东西都学不会,还读什么书。胡扯,再说咱北楚哪里允许女子入朝为官的?”

  夏灵躺在铺着虎皮的榻上,晃着翘起来的脚丫,“没有,我便要做那第一个。谁说女子不如人?我若是入朝为官,第一个就要为女性伸张正义!”

  一旁地母亲啪啪鼓掌,“好啊,好啊,我女儿好大志向!”

  “胡闹,你也跟着胡闹。她什么心思你能不知道?不就是为了那个替嫁的那个什么姓秦的小子么?”老夏瞪了一眼夫人,用粗粗地手指推了一下夏灵光洁的饱满的脑门,“你好歹是我一代英雄夏金城的女儿,竟去个穷府上给人家做丫鬟。那小子要考功名,要入海棠城的白柳书院,你这就是要跟去!他有什么好?一张女人面,哪里有个男人样子?不如咱们夏仁半点。”

  一旁站着的夏仁闻言有些羞涩,五马三粗的大个子,羞怯地看了一眼夏灵。

  这是她干爹的儿子,人傻又实在,从小就是原主贴身侍卫一般的存在,与她青梅竹马。

  “夏仁固然好,但我偏偏喜欢秦洛。”夏灵从榻上跳下来,嘟着嘴,双手握住父亲的手,扭着身子摇摇晃晃,声音嗲里嗲气,“爹爹,求您了嘛。我也想做爹爹那样的英雄,我想破大案子,为北楚百姓效力,成为北楚的女英雄。到时人家提起我,都会说,果然是夏大英雄的女儿!虎父无犬女!求求爹爹了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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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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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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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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