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她从小娇生惯养,可有的时候,却十分的接地气。地摊卤煮,拉面,甚至于烧烤,这些在她看来平时都不屑去碰的东西,现在看来,却吃得有滋有味。而改变她饮食口味的始作俑者,正是魏元。
今天他们选的是一家卤煮店,据说老板是一个地道的北京人,在这里开店已经三年,生意一向很好,一个人时常有忙不过来的时候。就比如现在,前脚还在守着烧烤摊撒孜然,后脚就进入后厨给人炒菜。
魏元两人是这家店的老熟客,因此,享有很大的‘优先权’。见他们来后,老板立马过去热情招待。
“大元,今天又带女朋友来了?吃点什么?”
魏元一笑,“老规矩,两份卤煮,十块钱羊肉串,另外,再上四瓶汽水。”
“可以,我这就去给你们准备。”老板说着,转身就去准备。
这个时间段,正是热闹的时候,熙熙攘攘的人们全都聚集在此,点几瓶啤酒,一些烧烤,用来道别一天当中的忙碌。偶有几个人聚集在一起,吹着牛皮,侃着大山。整个接地气的场合,无疑成为了人们解压的最佳选择。
魏元和廖文媚相对而坐,老板刚走,他就打起了荤腔:“美女,现在只要我们待在一块,就有很多人说你是我的对象,你对这事怎么看?”
廖文媚闻言,先是脸红,紧接着一笑,“便宜都被你给占了,你还想怎么样?”
“不如我两牵个手,拍个拖?”魏元莞尔道。
“想得美。”廖文媚用手点了下他的额头,“本大小姐可不是轻易被把的人哦。”
“是吗?”魏元脸上的笑容弧度变得更加明显,随后说道,“那你觉得,相较于爱情而言,面包和牛奶哪个比较重要?”
“你又在打什么歪主意?”廖文媚认真的打量着他。
“你忘了,我之前学过心理学?”魏元嘴角一咧,得意的说,“心理学家以为,面包和牛奶用来形容爱情最合适不过,不同的选择,代表着不同的观点。喜欢面包的话,感情发展的往往比较缓慢,但是,往往却能获得一段长久的爱情。喜欢牛奶的话,心思比较单纯,最容易上当受骗。但是,向往的过程,却是无比甜蜜。我所以这么问你,就是想考验一下你的爱情观。”
“没想到,你小子还是个情圣?老实说,之前哄了多少个女孩子?”廖文媚为了保持神秘感,不让魏元捕捉到自己的心思,故意岔开了话题。
“你先别问我这个,先回答我,在面包和牛奶之间,你选择哪个?”嘴上这么问,但魏元仍旧在尝试性的揣摩着她的心思。
眼见避不开这个话题,廖文媚道:“我还是比较喜欢牛奶。”
“不是吧?”魏元一愣,“我还以为你更面包呢。”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是一个很慢热的人,慢热到,我在你身边示好了这么久,你都没什么反应。”
“你这是在向我变相的表白吗?”
廖文媚一怔,随后捂嘴一笑。
其实她挺喜欢他们两个现在的状态,互相之间,超脱朋友,但仍旧止于恋人,这种关系一旦道破,就显得有点尴尬,魏元是个不错的男人,但在她看来,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太多的不稳定性,不单是家族里面的事,还有对上段感情的芥蒂。她不想自己的爱情,是那么的随随便便。
“你说是……”魏元一笑。
可还没来得及等他把话说完,廖文媚就将自己的手紧贴在他的嘴皮上,“有些话要放在心里……我们……还是吃烧烤吧。”
到嘴的话,又咽了回去。此时,老板将已经准备好的烧烤卤煮等端了上来,魏元低下头来,脸部一绷,紧接着,几分钟后,抬起头来,笑着说道,“明天就要参加盘点盛会了,你开心不?”wWW.ΧìǔΜЬ.CǒΜ
廖文媚正开心的撸着羊肉串,听到这话后,忽然间又把手中的签字放了回去,脸色忽然显得有几分黯淡,“别提了,我最不想凑这种热闹。”
“为什么?公司所有的精英都聚集在一起,不是能学到很多东西?”魏元不解的问道。
“公司好,我当然高兴。只是,来参加这次盛会的,还有一些我不愿意看到的人。你知道的。我来分公司管理,有很多人不满的。那些股东怎么看,我倒是不怎么介意。就是不想碰到我哥。我和他从小就合不来。他一直都很嫉妒我……”
廖文媚说着说着,声音逐渐低沉起来。
“原来是这样……”魏元说道,“其实你大可不必这么自责,强者生存,弱者淘汰,就算你做出退让,结果也未必如愿。”
“不管你怎么想,反正我是永远站在你这边的。”他再次安慰。
“嗯,有你真好。”廖文媚逐渐松了口气,拿起汽水瓶子,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口,心情也变得不是那么糟糕,“不说了,我们快点吃,吃完以后,各自回去准备一下。”
“嗯,这个肯定。”魏元说道。
……
一个小时后,魏元开车送她回了家,跟着,自己回去经过一处卖衣服的店铺,精挑细选,花了五万块钱买了一身得体的西服。回去以后,视若珍宝的站在镜子前试了试。自我感觉良好以后,就拍了一张照片,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了廖文媚的邮箱里,并附上文字:大小姐,怎么样,我穿这身新衣服好看不?
廖文媚几乎秒回:臭美(后面附上一个心形的表情包)。
魏元一笑,化身为键盘侠,又在网上和她聊了起来。
但是,在20:03这个时间段时,聊天忽然被中断,也不知道什么原因。
这让魏元刚燃起的那颗心,瞬间有点躁动不安。
但是,廖文媚绝不会无缘无故中断了聊天,而是因为临时有事。也就是在这个时间段左右,她接到了父亲的电话,也不知道什么缘故,临时被叫回了家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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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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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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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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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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