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布拉吉是五十年代末开始流行的俄装,音译过来叫做连衣裙,发展到七十年代,为了接近工农,所以裙子的布料用的都是比较农村的花布。
这是苏南第二次穿这条布拉吉,其实苏南更加喜欢纯色的衣服,那样会显得人更加干练一些。
这种小型的花布会更加小女人,也更加妩媚一些,如果苏南现在是现代化文艺女青年,要精致地坐在咖啡馆的窗边,她想自己会非常喜欢这条裙子。
但是她的工作需要更加工整的形象,不能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所以穿的次数少之又少。
苏南抬手用剪子把布拉吉剪成两半,改成了一个衬衫,下摆部分改成了一条裤子,衬衫搭配列宁装,裤子搭配纯色的上衣好看的很。
“这样一改挺漂亮。”苏南刚刚换上衣服走出去,就迎来了陆向国炙/热的目光。
自从王家的那三个孩子走以后,封浩宇也跟着回京市去了,陆向国回来的时间变多,每天都在家里,他还会特地等着苏南一起去公社上班。
苏南也没太多异样的感觉,毕竟她现在工作实在是比较忙,除了有关养殖场的事情她会比较敏/感以外,对其他的事情都可以说是后知后觉。
直到现在……
看到陆向国眼睛里闪过的惊喜,苏南才意识到这个男人似乎有一点别样情愫。
作为丈夫,他是非常踏实靠谱的,说到做到;作为伙伴,陆向国也从未食言,他是一个非常值得相信的男人。
苏南一直把陆向国当做是好朋友,好的革命战友对待,她以为陆向国也是这样认为。
可没想到,在某个平静地早上,他们如往常一样上班时,苏南意外地感知到了,陆向国心里的那点儿火星子。
苏南没有谈过恋爱,她不确定陆向国是不是真的喜欢他。
但此时此刻,陆向国的眼神确实让她心底激起一丝丝涟漪。
“妈妈,你今天穿的真好看,是要和爸爸一起去县城开会吗?”苏小阳还没去上学,看到苏南的装束,在旁边高兴地拍手。
苏小阳的声音让苏南醒过神来,她发现自己整张脸都发烫,陆向国的话红了脸。
她突然觉得有些窘迫,低声和苏小阳解释说,“不是的,隔壁公社办了一个战鼓养兔场,我今天过去看看。”
作为一个大龄单身女青年,偶尔受到异性的夸奖,害羞是非常正常的反应。
嗯。
苏南觉得她只是正常反应而已。
毕竟原主这张脸,确实长得挺好看的,在平常行走江湖的时候,有非常大的优势。
所以陆向国在看到她穿新衣服的时候不吝夸奖,因为确实挺好看的。
陆向国和她都是正常反应。
“战鼓养兔场?和你们小宋庄养殖场是同行?”旁边陆向国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
“嗯。”苏南低首点了点头,下意识避讳着陆向国的目光,她害怕看到里面的别样和炙/热。
她尽量让自己保持冷静,用没有任何起伏的声音说着,“说是同行,其实也不太像,我们小宋庄养殖场,主要养殖的还是猪,兔子和鸭子只是短期内快速回本的生产线,
但战鼓养兔场却是主打养兔子,所以他们在养兔子的各方面准备也会更加充分一些,我这次过去也是为了看看他们的情况。”
“临危不乱,值得夸赞。”陆向国点点头,他好像并未注意到苏南现在正刻意避讳着他的目光一样,直直地看着苏南,“俗话说,同行是冤家,但有时候竞争对手反而有相辅相成的能力,你能跳出同行是冤家这个固定思维圈,就已经很值得表扬。”
听到陆向国说的话,苏南有些震惊地抬起头看着陆向国。
她的想法就连一直被她视为伯乐的贾世新都有些不理解,为什么陆向国能够恰好明白她内心的想法,而且仅仅是在她说了几句话之后,就洞悉透彻。
像是看出了苏南的疑惑似的,陆向国说,“这恰巧也是一种战术。”
原来如此,陆向国能够从一个农村男人,走到军事的工程兵团长这一步,凭借的从来不是一腔蛮勇,他有他的战术。
“走吧,我送你去。”陆向国紧接着又看向苏南,目光深深。
苏南下意识地拒绝,“不用了……”
“没关系,我不怕麻烦。”陆向国坚持说。
军人的身上有种与生俱来的不容置疑的气势,陆向国强势起来从来不给人拒绝的机会,苏南被他的强大光环笼罩,只得同意。
于是苏南交代了一声要两个孩子去上学,然后两人肩并肩往战鼓公社走过去。
传统的华国人对于风水还有气运方面有非常执着的追求,对于仪式感这种东西,更是不用说。
战鼓养兔场的开业典礼举办的非常热闹,开业时间准时准点响起鞭炮,苏南还在路上的时候,就已经听到鞭炮震天的响起。
然后人群中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三个公社所有的社员都到齐了,一片热闹。
在众目睽睽之中,丁冲山上台讲话,发表这次开办养殖场的感言和对养殖场的期许,活脱脱就是大厂的风范啊。
苏南再想想自己养殖场,好像根本没什么开业典礼,就是厂里的员工都聚在一起,她说了一下养殖场怎么开办,然后大家就开始了工作。
中间还因为买猪受了不少的周折。
对比起这战鼓养兔场的开业典礼,着实是寒酸了一些。
不过苏南也不觉得遗憾,开厂嘛,什么开业典礼都是虚的,厂子能够发展得好,销路铺的广才是实在的东西。
和陆向国一起在人群中看了一会儿热闹,苏南才准备挤进去,陆向国走在苏南的前面,以他高大的身躯和强壮的臂膀为苏南开路。
苏南看着他沉默地为自己隔开旁边的人,又用不大不小地声音对旁边的人说,“让一让。”
不由得觉得有些好笑。
陆向国这样子……
有点忠犬系男友那味儿了。
把她成功地送到人群中间之后,苏南看了一下手表,离陆向国上班只有半小时的时间,她笑着看向陆向国,“陆向国同志,非常感谢你今天送我过来,但是你上班快要迟到了,还是赶紧去上班吧。”
这一次,陆向国并没有再坚持,看了苏南一眼交代一声,“你自己小心一些。”
“嗯。”
苏南点点头,样子看起来挺乖的。
陆向国小麦色的面庞上展露出一丝像是笑容,又不太像的东西,然后转身离开了。xǐυmь.℃òm
苏南在人群中看着他的背影逐渐隐没。
接下来就是她的战斗时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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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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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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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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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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