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津南县出发已经两个时辰了,少女坐在马车上,淡漠的看着窗外的景色。时光飞逝,她从京城来津南县已经住了十年了。
如果不是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她才不会回京城,回那个早就不是她家的唐家。
唐家,恶面罗刹满地生,在那里早就没有了什么亲情,只是个吃人骨头的地方。
唐千芜将脑袋靠在马车壁上,明亮的眸子倒映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官道尚且有些坎坷,但她吩咐了车夫,三日内务必将她送到京城。
十日后,便是唐千芜与未婚夫苏君昊成亲的日子。十六年前,唐千芜与苏君昊定下了娃娃亲。相约就在十日后,唐千芜的生辰那日完婚。
她没见过苏君昊,自然也不想嫁给他。哪怕她听说他年纪轻轻,就已官拜王侯,成为本国第一个被封的异姓王。
面如冠玉,仪表堂堂,惊才绝艳。却也冷酷无情,心狠手辣,是皇帝身边最大,最凶的那条狗。
唐千芜在津南县等了许久,也未曾见到唐家的人。本以为她可以借这个借口进京,然后在做她自己的事情——夺回被父亲霸占的,她母亲的娘家产业。
如果自己忽然出现在京城里,唐家人会怎么样?
唐千芜百无聊赖的半支起下巴,薄唇微微勾起。
相士说,唇薄的人,薄情寡性。她道不然,她只记得她娘的好,也记得她爹的坏。分明是爱憎分明罢了!
突然,窗户前出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她还未有所反应,男人跳进了马车里。几乎是闪电般的速度,他第一时间捂住了她的嘴。wWW.ΧìǔΜЬ.CǒΜ
好浓的血腥味!
“不准叫人,不然,杀了你。”男子脸上也被血迹糊住了真容,只看出他眼神冰冷。
唐千芜被男人抱着,脊背僵硬的挺直,抵在她腰间的匕首泛着寒光。她点头,男人松了手,却在下一瞬间封住了她的唇。
“唔!”唐千芜想要逃走,但这男人却霸道至极,死死扣住她的脑袋。另一边,却脱下染血的外衣,丢进了马车座位下的空地。
马车突然停下,外面传来复杂的马蹄声,还有男人说话声音:“里面是什么人?”
车夫见他们穿着军服,不敢不答,毕恭毕敬的说:“回官爷,里面是一位姑娘,我们是要去京城的。”
“姑娘?”一个似乎纵欲过度的士兵声音不由得有些轻浮。
为首的那士兵看了他一眼,他立马便噤声了。现在最大的任务,是抓住那偷了调兵虎符,还杀了凉州刺史的贼人。
为首的士兵拔出长剑,刺入马车,撩开了帘子。
只见少女头发散乱的披在脑后,半露香肩,满室旖旎。
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一幕,车夫脸色一白,他马车上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男人?神不知鬼不觉的,仿佛是凭空出现的。
只一眼,帘子又被放下,为首的士兵插剑回鞘,指着前面的方向喊道:“他也许已经往前跑了,我们快追!”
马蹄纷踏,尘土飞扬。
直到外面安静了,男人才松开唐千芜。他嘴唇被咬出了血,却不在意的一舔,笑道:“你叫什么名字?”
“追你的人已经走了,我没有义务要告诉你。”唐千芜冷冷的说道,她下意识的觉得这男人太过危险,如果和他扯上关系,这辈子就完了。
“还是只会咬人的小野猫。”男人轻佻的笑着,只是满脸的血,显得狰狞无比,“你要去京城?巧了,我也住在京城。”
唐千芜系好了衣裳,见男人还赖在马车上,也不知是羞还是气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精彩极了。
“小野猫,你今日救了我,以后我会好好的报答你的。”男人轻笑,拨开帘子,跳出了马车。
他不是一个普通的毛贼,因为此时,在外面另有几个骑马的人来迎接他。一个媚入骨髓的女子,将一件银灰色的外袍披在他肩上。
白色的帘布忽然溅了血,女子的声音说道:“王爷,里面还有一个活口。”
男人冷冷的看了女子一眼:“不准动她。”
车夫死了,那群人也离开了。
唐千芜出了马车,将车夫的尸体推到了路边。随后又把帘布扯掉,上面的血碍眼。
荒郊野外,她一个二八年华的少女,却丝毫不害怕。她驾着马车,走了很远,一直到天黑了,她才拿出那只虎符。
那男人当时只顾着观察外面的人,丝毫没有注意到她的手。想要她救命,没有点代价可怎么能行。
只是,当她偷到了这玩意,才听外面的人说,这是能够调兵遣将的虎符。
唐千芜在乡下住了十年,别的本事没有,只会偷。她的师父,乃是天下第一神偷,古飞。学了这么多年,第一次施展,就偷到了个分量重的东西。
不过,这只是救他命的报酬而已。
而在另一边,男人搜遍了全身,也未曾摸到那虎符。他想起少女明亮的眸子,漠不关情的模样,却又能说出不符合她年龄的话来。
男人薄唇微微勾起,似笑非笑。好一个不学乖的女子,倘若他在遇到,必叫她乖乖的臣服。
三日后,京城。
唐千芜踏进了全天下最繁华,最尊贵的城池。她按照幼时的记忆,穿过了一条条大街,就在快要走到唐家时,头顶上传来了惊喜的声音。
“千芜?”
唐千芜抬头,看见茶楼二楼上,一个中年女人正欣喜若狂的看着她。唐千芜觉得她有些眼熟,也许是小时候认识的哪位婶婶姑子。
进了茶楼包间,唐千芜才发现,这里面只有刚才叫她上来的女人,还有几个年轻女子。除去两个丫鬟,那中年妇人的面前,还坐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
“唐千芜,真的是你?”中年妇人眼里的欣喜未变,拉过她就仔仔细细的看,恨不得瞧完她浑身上下每一片肌肤似的,“唐夫人不是说你病死在了乡下么,怎么又突然出现在了京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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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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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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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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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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