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我觉得有些疼,下意识的缩了缩胳膊。
他抓紧了我的手背,不许我乱动,昏暗的烛光倾撒在他的后背上,清晰勾勒出他芝兰玉树的倜傥轮廓。
金眸在昏暗中仍显得勾人心神,男人此刻的装束与先前不一样了,换了袭简单的深青色广袖长衣,衣角描绣浅银色祥云纹,未加外袍,攀满暗青龙纹的腰带将男人的腰束的十分……好看。
显细!
我以前还从没见过,有男人的腰这么细,这么好看。
三千青丝散逸的垂在背后,发尾处只用一条墨色的发带系住,看起来慵懒而又尊贵。
不像早前那么盛气凌人了,现在靠近,还能感觉到他……有些温柔。
他的容貌本来就好看,无论怎么打扮,都是一副世间少有的天人之姿,只是现在的样子,比较随意些,我在他边上瞧着,也顺眼点……
“本帝换件衣服,你就要目不转睛的看上半刻钟,本帝要是每天都换新衣服,你岂不是要把本帝的身体给看出个洞?”他无情无欲的开口。
我心虚的慌忙收回目光,别过头,死鸭子嘴硬道:“谁看你了!别臭美了,我只是、只是刚睡醒没回过神。”
他沉笑一声,唇角扯着意味不明的弧度。
手上动作轻柔的给我重新缠好纱布,安静了半分钟,他低低道:“你不该用血供奉本帝,你可知要不是本帝发现的早,你就要被本帝的灵力吸干真气了。凡人以血供奉灵物,一次最多,也就三滴。你倒好,一次给了半杯。本帝真不知该说你什么好了。”
“宋连说我的血对你有用,我怕你真的一辈子都不出来了,就想着反正也就一点血而已,现在放了以后还能养回来,我给你多一点,你也许就能早点好起来了。”
“嗯,的确有用。”
我突然后知后觉的一把抓住他的手,激动欣喜道:“所以,你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至少得十天半个月才能有反应呢!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出来了,身上的伤呢?好一点没有?可有感觉哪里还不舒服?你还要血吗?要血我还有!”
我这一连串的问题大抵听的他有点头疼,他抬手,揉了揉额角,嗓音平平没有起伏:“本帝与普通鬼魂不一样,即便今天没有你的血供养,本帝修养个三五天就能出来了。本帝的伤好了些,只是内伤尚未恢复,须得慢慢来,不过无碍,这不影响本帝的杀伤力。”
我一愣,呆呆的吸溜了一下鼻子。
他垂眸,深深瞧了我一眼:“你的血,还是好生保存着吧。你的血里有种特殊的力量,对本帝的确很有作用,但对旁的鬼物而言,也是不可多得的补品。本帝现在才发现,原来你一身都是宝,怪不得是个年少早亡的命格。”
我被他的话呛住,惊奇问他:“啥?我的血成了鬼物的补品?”
“嗯,现在知道你为何生就是招鬼的体质了吧。你体内压着一股不寻常的灵气,你的血,更是功效奇特。你眼角这朵花,本帝虽然还没弄清楚来历,但本帝敢断定,它的来路不凡。本帝以前还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凡人,要想弄明白你这辈子到底为何如此特殊,恐怕还得从你的前世查起。”
我惊讶的张大嘴:“前世?”
他颔首,但又说道:“不过这都是后话了。本帝现在还不能回酆都城,等以后本帝有机会归位了,再帮你调查清楚也不迟。”
归位,酆都城……
我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惶恐到结巴的审问他:“你你你、你不会真的是下面的鬼大人吧!你是鬼差?索命的那种鬼差吗?你不是……那画,画里的鬼吗?”ωωω.χΙυΜЬ.Cǒm
“你有没有发现,”他故意朝我凑近些,眉目和善道:“知道太多事的人,容易命不长?”
我:“……”
不和我说就不和我说嘛,拿死吓唬我一个弱女生,算什么梁山好汉!
“算了我不问了。我要睡觉了,你也早点休息,记得走的时候把蜡烛吹了。”我很不爽的又原地躺了回去,还特意翻个身,不再看他。
早知道他这么强大,用不了几天就能离开画卷下地了,我就不割腕给他血了。
白瞎了我这半杯血啊!他就是个白眼狼,白眼狼!
我闷闷不乐的睡了,身后人一声轻笑后,随着烛光的熄灭,也终于销声匿迹了。
——
翌日。
小宋连与小蝴蝶见到他恢复的这么快也快要惊呆了。
两小家伙缠着他嘀嘀咕咕了一上午,他倒也有耐心,竟没觉得烦,就那样平平静静的与小家伙们共处一室度过了整整四个小时。
午饭照旧是做的阳春面,他们三都挺喜欢吃。
小蝴蝶和小宋连中午吃撑了,我还没洗完碗,他两个便结伴去偏厅睡大觉了。
至于那位鬼大人,本来是要帮我洗碗的,我本来也是要同意的,可一回头看见他长衣及地,青丝如瀑,丰神俊朗的尊贵形象……我顿时觉得让他下厨房简直就是对我眼睛的侮辱!
美好的东西,就该将他供着!
我将他推出厨房后,他告诉我,他在二楼我隔壁的厢房等我,让我洗完碗就过去寻他。
我答应了,然后欢快的把锅碗瓢盆给十分钟内洗完了。
去找他之前,我想起了门口廊台上还放着两个梨子,遂拿了梨子,又好心的给他煮了壶梨子茶一道捎过去。
推开他房间的门时,他正在房里窗户口下提笔挥洒笔墨。
我凑近了瞧,见他长桌乳白的宣纸上已落着‘海晏河’三个遒劲有力的毛笔字,剩下一个‘清’尚在缓缓运笔中。
果然是古人啊,这字写的也十分霸气侧漏!
梨子茶放在了桌角一边上,我羡慕的靠近他,无比欣赏的道:“你这字,写的真好看!海晏河清,天下太平。这四字寓意特别好。那个……你要不然写完后,把这四个字送给我吧……我这老房子里也没什么字画来装饰一下,看着实在太简陋。
以前我就有想买别人的字来挂的冲动,可毛笔字这种物件吧,没有名气的书法学习者,写的太一般,买来挂着也没什么意义,但凡以后家里来了个懂字的人,一瞧见家里挂着的都是很一般的字,岂不是平白无故招人笑话,拉低咱们的品味档次。
而有名气的书法家,一幅字又太贵……我也买不起。正好我瞧你这字写的就很不错,你把这幅字给我,我裱起来挂正堂,这屋子又是咱们一起在住,我把这里打理的好看整洁点,你住着也舒心不是?”
我歪着头满含期望的凝视他,他写完最后一个清字,唇角上扬,却不曾抬目,毛笔放在了笔搁上,他揽袖伸手,把那幅字拎了起来,若有所思的瞧了一阵,随后……双手拿着字,转身,宣纸一合,把字递给了我。
“一幅字而已,想要就拿去吧。”他大气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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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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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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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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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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